就前面关于辩风的讨论,我再发表一些不成熟的见解。 一个队是否应该因为评委的喜好改变辩风,我不发表评论。但是一个人如果有了缺点,却说,“我不能因为别人的喜好就改掉自己的缺点,改掉了缺点的我还是我吗?”我想大家都不能接受这样的逻辑。问题的核心不在于评委是否喜好,而在于是不是真的因为辩风的极致而产生了弊端。如果真的有缺点,无论什么队伍,即使是国辩冠军也要及时的总结和完善。一个改掉了优点的我不再是我,一个改掉缺点的我还是我。 大陆的代表队一度出现了追求华丽辩风的弊端,结果因此还丢掉了国辩冠军,难道我们能说,不能改变浮华的辩风,改变了还是大陆代表队吗? 最近的争论中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有一些人或者代表队,忽略了辩论中对于美的终极追求。辩论的胜负说到底取决于两个因素:论理和美。(这点我在这个主题的前面已经阐述,还得到了岚星兄的认同,颇感欣慰)论理更实用,但美是终极追求。我不知道华语辩论会是否应该理解成使用华语的辩论会,只是语言工具的选用不同,但我不这么认为。只是重论理,华语的魅力又体现在那里呢?当我们听到蒋昌建“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时,当我们听到路一鸣“赛场其实就是你我的人生”时,当我们听到,当我们听到余磊痛心疾首地说“这是生我养我的土地”时,当我们看到黄执中、胡渐彪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时,我们感受到的不正是华语本身的魅力吗?当然。美不仅体现在语言美上,还有风度之美,行为之美,逻辑之美等等。但辩论绝对不是一个只有攻击和防守,只有立论和驳论、只有谁能说服谁的游戏。如果只从这些方面去比较两个队伍到底谁该获胜恐怕永远也比较不对。金庸先生就在99年国辩上说,他打分时,谁风度不好,他就要扣掉几分。海峡杯上台湾评委不是也说,风度不好要被扣分。就是新加坡的赵令茂先生不是也说,相对于刚强勇猛,他更喜欢袁丁的辩风。黄执中能受到如此赞誉与他儒雅的君子之风也是不可分割的。 再回到辩风这个话题上来,到底各队的辩风需不需要进一步完善,我想可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评价。让我们再来看看大家公认的最完美的辩论队--93年复旦大学和99年的西安交大的辩风。新儒学当期掌门人杜维明先生对93年复旦大学的评价中就提出:华丽,也许可以向平实努力。而著名学者余秋雨先生对99年西安交大的评价中提出:有一些霸气。我想这些话不能理解为表扬吧?这不正是对论理和美的最好诠释吗?遗憾的是很多单纯模仿复旦大学和西安交大的队伍却没有仔细揣摩其中的真意,不管优缺点,照单全收。结果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我对马大没有任何偏见,相反我很喜欢97年和99年的马大代表队,喜欢他们直面辩题和刁钻活泼、引逗幽默的作风。也许这些队伍没有01年马大代表队的实力更强。但01年马大决赛的风度,未战便已经先输人。 无论如何,绝大多数提出批评意见人还是好意的。无论是大陆代表队,台湾代表队,还是马来西亚代表队等等,大家都是希望他们更强,更完美,给大家带来更多的愉悦。没有人希望决赛半决赛是一边倒,都是异口同声的说希望旗鼓相当、精彩纷呈。因为大家展现的都是华语的魅力,因为大家都是华裔子孙。因为四海之内皆兄弟,拥抱吧,爱辩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