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态度变了在 2003/10/03 06:24pm 第 2 次编辑]
To tk: 我的话是对事不对人的,你千万不要把所有的反驳都往自己身上揽,代人受过的滋味很好受吗?我不知道你还喜欢了解平淡无奇的段落。那么B组的比赛我们也进行了报道,怎么不见你去看呢?To Forget: 你喝哪里的水跟我有什么关系?即使从不喝水也不用在这里汇报。 To tako: 不管你怎样理解“马来西亚内安法令”,但是华语辩论网不可能提供给网友试图逾越法律,乃至道德的功能。我不希望你是带着这样的目的来到这里。 关于所谓“死刑”的理解你有偏差。如果我们真地是动辄动用所谓“死刑”的话,为什么有人还可以毫无顾忌地一篇又一篇,为什么他还可以换个马甲再来?就是因为口头警告、禁止ID等手段都用过了,他仍然不对自己的行为做收敛。 To 杨晓欢: 你当然不希望有人被禁这种事发生,因为你的言行也在经常挑战可以容忍的尺度。初赛期间,你公然在这里声称某支队伍的某位选手“傻”,该队已经在现场向我们提出了交涉。我和dean都已经警告过你,而你却还在另一篇帖子里公然声称“我不收回”。你不会真的像某些传言说的把你们之间的私人恩怨也“自由”的发到这里吧?这就是你的言行,有人被禁你当然心虚了。 不要以为不满我们的报道就是反对我,我可以明确地告诉诸位,现场报道根本不是一个人做出来的。上面已经提到过的,这么多人在现场做出的“势均力敌”的报道你都从始至终地说是“假客观”,那么所谓的“真客观”是什么呢?“马大压着世新打并最终完胜”和“世新压着马大打并最终完胜”而这种请你做出一个选择!我们的报道是不是就应该做成选项的样子呢? 再一次正告:这里不是寻求一切现实中不被允许的所谓绝对自由的乐园。当口头警告无效的时候以禁止ID警告,禁止了ID你仍然不收敛,那么IP被禁止是不可避免的。我确实曾经试图去封锁个别人的IP,但是当我进行操作的时候却发现有两个人的IP早已被在我之前的管理员记录在案,只是那个时候他的ID没有被禁止,不需要换“马甲”,所以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早已不被接受罢了。 有些人说,我没有权利做出这样的评判。那么是不是告诉我说,当你开了一个免费展览的时候,有人冲进来对你的展品大肆指责,干扰正常秩序的时候,你没有权利把他请出去呢?假设我没有这样的权力的好不好呢?看看现实吧,我为什么会拥有这样的权力呢?好像也不是窃取的,而且拥有这一权利的还不只一人。是不是华语辩论网根本就不应该有这样的权力呢?那么华语辩论网岂不成了一个违法的网站。你为什么还要整天泡在一个违法的网站上呢?而且都已经明知了它的“违法”,却为什么还依依不舍呢?那么是不是监管机构没有注意到华语辩论网的违法呢?那么你要论证监管机构不作为的违法。是不是监管机构无法可依呢?那你就要论证我国立法机构不作为的违宪。是不是宪法根本就没有任何规定呢?那你就要论证我国宪法的不人道和反人类!你也千万不要告诉我这是对付**功的独门暗器,因为在**功没有被禁之前网络上就有这样的功能,在根本没有**功的国家和地区网络上也有这种功能。 请您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