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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erolandis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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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3 21: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在唯物主义的高大墙垒下面,
形而上的认识论也只能变得像诡辩一样空洞无力。

现在FRET有了鼠儿同学做PARTNER,可以天下无敌了,HEHEHE

发表于 2005-1-23 21: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下面引用由jf2005/01/23 08:41pm 发表的内容:
“但请注意我们的所有认知都是相对于时间的发展而滞后的,这就决定了我们永远落后于宇宙的实际发展,老鼠同志所谓的宇宙穷尽的那一天我们是看不到的。”
请注意,[对于真理来说],宇宙是不变的。
这就是真理的恒久性(绝对真理)

这里就使我们认识不同的所在了,对于我们来说宇宙是在不断变化中保持的相对稳定——宇宙是不变的这句话在物理学范畴是不成立的或者说不是这么解释的。
关于宏观低速概念,其实在物理发展到今天,宏观低速这一概念也是在不断的更新中,也就是说其实我们现在所说的宏观低速也只是一种初步结实而已。
有点晕了,先睡一觉。明天早上在看了~~抱歉各位

发表于 2005-1-23 21:2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顺便问一个问题:你们认为这个“一定范围“的界定能够达致充分吗?(所谓的充分就是在这个范围内没有所谓的特例存在)
发表于 2005-1-23 21: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这个贴子最后由jf在 2005/01/23 09:41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light0sun2005/01/23 09:25pm 发表的内容:
这里就使我们认识不同的所在了,对于我们来说宇宙是在不断变化中保持的相对稳定——宇宙是不变的这句话在物理学范畴是不成立的或者说不是这么解释的。
关于宏观低速概念,其实在物理发展到今天,宏观低速这一概 ...

你可以把它当做悖论来理解。
具体说明那就是,由于绝对真理所刻画了一这样严密有效的法则,
宇宙的任何变化都被包含其中,所以相对来说就是“不变的”了。
我说得更形象些,当我们指明“变化”就是宇宙的绝对真理的时候,
宇宙就再也不会发展、“变化”了

发表于 2005-1-23 21: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下面引用由light0sun2005/01/23 09:25pm 发表的内容:
这里就使我们认识不同的所在了,对于我们来说宇宙是在不断变化中保持的相对稳定——宇宙是不变的这句话在物理学范畴是不成立的或者说不是这么解释的。
关于宏观低速概念,其实在物理发展到今天,宏观低速这一概 ...

嗯,祝晚安。祝做个美梦。

发表于 2005-1-23 21: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下面引用由light0sun2005/01/23 09:25pm 发表的内容:
这里就使我们认识不同的所在了,对于我们来说宇宙是在不断变化中保持的相对稳定——宇宙是不变的这句话在物理学范畴是不成立的或者说不是这么解释的。
关于宏观低速概念,其实在物理发展到今天,宏观低速这一概 ...

当然,
见数理逻辑,
同一平面内,有直线A、B、C,A平行B、平行C。所以B平行C

我们也同意物理学中的各种现代理论至今没有发展到完美,
正在不断完善中,扩大“相对真理”的范围
朝“绝对真理”前进

发表于 2005-1-23 21:3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下面引用由jf2005/01/23 09:34pm 发表的内容:
当然,
见数理逻辑,
同一平面内,有直线A、B、C,A平行B、平行C。所以B平行C
我们也同意物理学中的各种现代理论至今没有发展到完美,
...

当然,仍然要指清,是在唯物论
认识观“前提”下,
平行的概念所指的对象是没有他解的情况下,
像“思维错乱情况下”或,“全人类都消失的情况下”
就不像是唯物论所指的范围,而只能是种形而上的“前提”。
发表于 2005-1-23 21: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下面引用由jf2005/01/23 09:20pm 发表的内容:
昏…………
不过,如果能自圆其说的话,
也应该能够成为一条指明道路的创造吧
材料前提则是跟据材料而言的前提罗?换句话说,是不是种“背景前提”呢?

怎么说呢?……应该说这是对于辩论赛的那部分论述所产生的划分……

“硬前提”是我们无法论证为什么要用他的前提,即辩题中没有,但是我们加上,
又没办法严密论证这种“加上”是“唯一合理”的那类“前提”……
但是我的表述也只是描述而已……
正如论证“自由是……”
在不同的“自由”理解下会有不同的结论,
但是没有一种“自由”的理解会是“唯一合理”的……
也可以理解为分类讨论时所采用的各个“前提”……

“材料前提”与“硬前提”相对,是我们能够论证为什么运用这类前提的那类“前提”,
假如我们能够论证今天在某个范围内讨论问题是“唯一合理”的……
比如,论证一个划分更有实际意义、更有价值导向……
那么这个划分就“最合理”基于这个范围划定的讨论才最有意义和价值……
在这个情况下所利用的前提就是“材料前提”

不知我的表述是不是够明确,文笔有限望朋友海涵~~ *^O^*

一家之言,随便说说,以上……

发表于 2005-1-23 21: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下面引用由鼠儿吱吱2005/01/23 09:38pm 发表的内容:
怎么说呢?……应该说这是对于辩论赛的那部分论述所产生的划分……
“硬前提”是我们无法论证为什么要用他的前提,即辩题中没有,但是我们加上,
又没办法严密论证这种“加上”是“唯一合理”的那类“前提”…… ...


“硬前提”是我们无法论证为什么要用他的前提,即辩题中没有,但是我们加上,
又没办法严密论证这种“加上”是“唯一合理”的那类“前提”……
但是我的表述也只是描述而已……
正如论证“自由是……”
在不同的“自由”理解下会有不同的结论,
但是没有一种“自由”的理解会是“唯一合理”的……
也可以理解为分类讨论时所采用的各个“前提”……

嗯,对,这完全是出题者的命题不严密,
自由有多种自由呢……

发表于 2005-1-23 21: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下面引用由light0sun2005/01/23 09:28pm 发表的内容:
顺便问一个问题:你们认为这个“一定范围“的界定能够达致充分吗?(所谓的充分就是在这个范围内没有所谓的特例存在)

我觉得这位light0sun同学好像有点眼熟啊…………
上次来的时候记得有人跟我说,
什么什么希腊那个时代是一个所有人都追求真理的时代之类的,
让我印象很深刻的,不知道是不是你啊?

 楼主| 发表于 2005-1-23 22: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这个贴子最后由herolandis在 2005/01/23 10:40pm 第 2 次编辑]

总结(请允许我总结一下,我希望大家的讨论能够有焦点,有意义,而不要针对每个人个人的世界观的整体进行探讨,事实也已经证明,我们做了太多无用功了。)

首先我想对lightsun说,你已经不用继续阐述你关于“不充分”的理解了,我想你和我的意思基本上一样,(请参看我前面两次对于“不充分”的分析)其实我们都是在强调“认识局限”以及其导致的“前提不确定”(或者用Fret喜欢的“范围”,就是“范围的不确定”)和“语言的误会”这三方面的内容。而我的意思是它们共同造成了一个论辩结果上,对于辩题论证的不充分(请参照34楼)。我和你的意思差不多,都是通过分析种种论辩过程中的基本原因得出论证结果不充分的结论。而Fret却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强调“三个不充分的共性”,我想也许他还没有理解我们所说的“结果的不充分”,如果要问我什么共性的话,我的回答是,共性就在于他们都属于导致结果不充分的因素。

然后,谷子同学和Fret在“前提”和“范围”以及“硬前提”这些问题上讨论得不亦乐乎。我想如果这样说:如果没有一定的前提(或者范围),那么我就不能说某一论证时充分的;如果在一定的前提下(或者范围内),某一论证是可以充分的。(不知道是否确切表达了我的意思,领会精神~~~)这样说的话其实大家都是同意的,Fret也不必因为在这点上和谷子达成共识而“狠狠地”握手,因为我也这么认为,并且相信light也同意的。但是我一直在强调的问题(也是light后来强调的问题)就是,这个前提是否完整,或者说这个范围的界定是否是绝对的。举个例子,比如有这么一个前提(或者说范围)“在自然科学领域内”,那么这个时候,所谓的“自然科学领域”是否是绝对的?如果Fret要说自从有人类以来这个范围其实就已经是确定的了,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者不同的人只是给了不同的说法而已,那么你就背离了你一支高举的“唯物主义”大旗,因为这样说甚至明确预言了人类将来的研究方向。但是事物是不断变化的,“自然科学领域”的范围如果在今天已经确定,就等于认为静止是绝对的,而变化是相对的。如果你同意“自然科学领域”这个范围的界定,只不过是根据今天我们的认识水平或者一些人的认识水平来划分的话,那就是说你承认这种正确性只是相对的,而这种界定本身也包含有不正确的部分。那么好,既然一个前提(范围)在给出的时候,就已经包含了不正确的部分,你怎么能指望它能够推出一个绝对正确的结论(绝对充分)。

最后,很感兴趣于Fret对唯物主义哲学有这么深入的认识,感觉在这个方面于你为敌的话可能是一败涂地,但是看到的不懂之处还是要提出来的,请你这位“唯物主义、科学主义”的旗手解释一下。
第一、绝对真理是什么?  
   这也是我个人的一大疑惑,绝对真理的属性是什么,是否是一种确定的、永恒不变规律?这种规律是必须依赖于其他规律才能存在,还是可以独立地存在?这种规律是否可以为人类所掌握?如果能够被掌握,是否意味着将在这一规律描述的范围内不再存在任何未知?
第二、你认为辩证唯物主义是否允许存在悖论?
   你在先前曾经说,你可以把它当做悖论来理解。具体说明那就是,由于绝对真理所刻画了一这样严密有效的法则,宇宙的任何变化都被包含其中,所以相对来说就是“不变的”了。我说得更形象些,当我们指明“变化”就是宇宙的绝对真理的时候,宇宙就再也不会发展、“变化”了。
如果辩证法允许存在悖论的话,那么一个悖论描述的究竟是什么东西?真理还是谬误?抑或是其他的什么?如果辩证法不允许存在悖论,那么你关于“变化”的说法本身是否有问题?
第三、如何得出“形式逻辑是形而上学的”这样的结论?请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说明。
我之所以会有第二个问题,也是因为前面我已经说了,罗素(汗,我还是不确定是不是他……)认为逻辑中的悖论是来自于定义的自我描述。所以关于那个“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真理”是否是真理的问题,造成的结果是任何一种答案都无意义,因为这个问题本身无意义。如果你觉得逻辑学中这种描述不正确的话,请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解释一下悖论是如何产生的,并如何解决悖论。还有,请你告诉我,“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真理”的属性是什么?

最后,给你一个题目“辩论中应提倡使用诡辩/辩论中不应提倡使用诡辩”,请按照你的认识给大家一个“绝对充分”的论证,谢谢!

最后发句牢骚……大家别把这儿当灌水池,发言内容尽量集中点针对性强点,要知道,上面那种发言方法看起来很累啊………………

发表于 2005-1-23 23: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我能体会小样儿(谷子让偶那么叫的)的心情(自己挖的坑却被别人猛灌水,或者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一群人自说自话地跑到他家去谈恋爱。哈哈,如果有比喻不恰当的地方就当贻笑大方)
发表于 2005-1-24 11: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这个贴子最后由jf在 2005/01/24 11:28am 第 2 次编辑]

正方四辩也要因此作全局总结
对方辩友说:
“如果没有一定的前提(或者范围),那么我就不能说某一论证时充分的;如果在一定的前提下(或者范围内),某一论证是可以充分的。(不知道是否确切表达了我的意思,领会精神~~~)”

要再三指明的是,唯物论的范围和形式逻辑中的“前提”并不一致,
一指实而一指虚,这点恐怕你要特别地注意。
所以唯物论因其“求实”而能得真理,形式逻辑因其“求虚”而不可能得出真理。

对方辩友认为
“如果Fret要说自从有人类以来这个范围其实就已经是确定的了,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者不同的人只是给了不同的说法而已,那么你就背离了你一支高举的“唯物主义”大旗,因为这样说甚至明确预言了人类将来的研究方向。”

下面就要介绍唯物论一项可能对对方辩友(昏啊,今天早上起来特别想用这个称呼了)来说比较有“突破性意义”的理念,那就是,
“如果全人类都不存在,世界仍然存在,物质的法则依然不变。”
(只不过没有人去见证而已)
这是一条绝对脱离“主观”的客观的法则,完全是一条以非主观意识才能理解的言论。
这句话你恐怕要仔细地推敲,在克服成见和不满后寻找最为适当的理解。
而这是也是唯物论者所寻求的一个难以达到的至高点。但是还是需要我们去努力寻求完美


对方辩友一再强调:“这种规律是必须依赖于其他规律才能存在,还是可以独立地存在?这种规律是否可以为人类所掌握?如果能够被掌握,是否意味着将在这一规律描述的范围内不再存在任何未知?

这种规律是其他规律的建筑,也是造就其他规律的原因。
跟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对真理中包含绝对真理,而绝对真理中包含相对真理。事物总是遵循着互依互补的原则,是“普遍联系,共同发展”的。

对方辩友又说:“你可以把它当做悖论来理解。具体说明那就是,由于绝对真理所刻画了一这样严密有效的法则,宇宙的任何变化都被包含其中,所以相对来说就是“不变的”了。我说得更形象些,当我们指明“变化”就是宇宙的绝对真理的时候,宇宙就再也不会发展、“变化”了。

我这么和你说,
如果说我在打比方上有了漏洞,而我所主要想表达的意思并不错误的,我想周遭还是能理解的。
而如果你在理解上的有了错误,而理论所要表达的本来意思如果说是可以客观存在的,那么周围也都是可以想象到的。
再次说明:
“宇宙是变化发展的”这条规律是绝对真理
而它的范围是无限的,没有反例。

你所谓宇宙在“发展”,“发展”到一个什么境界?
你说它是会发展到一个静止的不变化的的状态吗?
你的“发展”的意义是相对于规律来说的,
而不是相对于事物本身来说的。
说到底,仍然在摆弄形式逻辑的玄虚
解释一下:相对于绝对真理来说,宇宙是不发展的、不“变化”的。
我在“变化”上打了引号,意指绝对真理规律是不会再发展的,变化的。

对方辩友指出:“第三、如何得出“形式逻辑是形而上学的”这样的结论?请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说明。”

请注意我原文是这样说的,应该说论述相当严密
“形式逻辑作为逻辑学的一种,虽然从某一种角度来说是研究自然,
认识自然的工具,且算是一种唯物论
却只能是形而上的唯物论罢了。
形而上的东西我们知道,是片面的,孤立的,静止化考虑的一种结果。
形而上唯物论将永远难以成为真正的唯物主义,
只是主观主义的一种变体,
如果未能有清晰的认识判别这一切,
这样演变下去,会发展成真正的唯心主义
真正的唯物主义就是实事求是以事物原有的面貌认识它而不是加以修饰和主观的想象,而是一种科学主义。
马克思主义正是彻底的唯物主义,正统的科学主义。

逻辑学(犹指形式逻辑)是形而上的唯物论,
是偏向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唯物论。
请对方辩友这次请你不要诡辩了,
我已经摆脱了诡辩的束缚
请不要用随意偷换命题来曲解我的意思。

对友辩友又说:“我之所以会有第二个问题,也是因为前面我已经说了,罗素(汗,我还是不确定是不是他……)认为逻辑中的悖论是来自于定义的自我描述。所以关于那个“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真理”是否是真理的问题,造成的结果是任何一种答案都无意义,因为这个问题本身无意义。”
即使对友辩友你不能确定,还拿来作理论论据吗?
难道这是为了考验我的知识积累?

如果说悖论有多种解释,我现在应用的解释是这一种
“用常人似乎不能理解的,表面上看似互相矛盾的,
但是实际指不同意思的概念相组合而成的定论”


对方辩友问:“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真理”的属性是什么?
“世界不存在绝对真理”,只是你们的认为,是你们所肯定的意见,
而且现在被我当成是一个坏掉的水龙头,扔进垃圾桶了,伤脑筋啊……
太脏了不想捡回来了……

发表于 2005-1-24 11: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啊……你知道FRET从小失散亲人,背井离乡……
靠流浪和寄住陌生人家为生。
所以难免不懂礼教,
染上灌水恶习,不知道各位同学能不能原谅

——哇塞,好可怜哦,同情一下
( 不好意思,娱乐一下气氛)

发表于 2005-1-24 11: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这个贴子最后由jf在 2005/01/24 11:48am 第 2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楚之旋2005/01/23 11:22pm 发表的内容:
我能体会小样儿(谷子让偶那么叫的)的心情(自己挖的坑却被别人猛灌水,或者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一群人自说自话地跑到他家去谈恋爱。哈哈,如果有比喻不恰当的地方就当贻笑大方)

啊…………LANDIS同学,本来想多捧捧场的,没想到没起到正面效果,
非常报歉和遗憾啊

发表于 2005-1-24 11: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总结之再总结:

很高兴对方辩友也能“很感兴趣于Fret对唯物主义哲学有这么深入的认识,感觉在这个方面于你为敌的话可能是一败涂地,但是看到的不懂之处还是要提出来的……”

当然我们今天在此绝不是为了角逐什么荣誉的头衔,只是各自为了坚持自己的理念而战。
我们双方各自尽心竭力,演绎了一场真正可谓激烈的辩论(这是我对于演绎的初始理解,或许有些肤浅吧…………)
从一开始FRET只是对逻辑学中相应的基本概念有所疑惑,因为那用唯物论的理论实在无从释透。当然,FRET会一再声明他是辩论唯物主义的绝对支持者。
同学们你们有没有发现,我们这番辩论证明的过程正是为辩证这个词的意义作了最好的解释。
从不同的意见中发展出真理也是唯物主义立志追求的目标。
辩证唯物主义(犹指马克思主义)其发展恐怕是众人皆知的,它已经被无数世人证明是当今世界唯一适合于科学发展和文明推进的理论。
而且我们也看到,它已经在全世界各民族中间点燃了熊熊燃烧的奋斗的火焰,燃起了每一个人对真理的希望。
从巴黎公社到俄国十月革命,从苏维埃政权到中国无产阶级天翻地覆的全面革命,辩证唯物主义用它的“真”和“实”渗透了无数人的心,刮起了席卷世界的猛烈的风暴。
自然,我们在这里辩论,我们也明白,并不是为了追求什么崇高的志向,
而是“仅仅”为了真理而斗争,
我想这是无论我还是鼠儿同学,light0sun同学、herolandis同学所抱的共同心愿。
当然,我想对理论的证明还是非常受益于鼠儿同学的大力支持的,没有他的帮助我走不到今天……(下面开始套用官话发言,因为废话太多,所以编辑把它摘切了)
同学们,在辩论得出可喜成果之余,我要再次向全世界呼吁
“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为真理而斗争!”

===========================================
观众A:拜托,FRET老兄,你他X的你以为你是在作联合国演说啊,昏哦,其实我昨天正好买了两个鸡蛋,刚才想给你吃的,想想有点太不给你面子了,现在你下台的时候也行,吃吧!我扔我扔…………
被扔鸡蛋的FRET:小子你混蛋啊我饶不了你!!
(扭打成一团)
————欲知后事如何,请购明晚报纸——————

发表于 2005-1-24 12: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下面引用由jf2005/01/23 09:47pm 发表的内容:
我觉得这位light0sun同学好像有点眼熟啊…………
上次来的时候记得有人跟我说,
什么什么希腊那个时代是一个所有人都追求真理的时代之类的,
让我印象很深刻的,不知道是不是你啊?

这句话的确很熟,不过既不起来了。兄台能否告诉我在哪里听到的么?
发表于 2005-1-24 12: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下面引用由jf2005/01/23 09:29pm 发表的内容:
你可以把它当做悖论来理解。
具体说明那就是,由于绝对真理所刻画了一这样严密有效的法则,
宇宙的任何变化都被包含其中,所以相对来说就是“不变的”了。
我说得更形象些,当我们指明“变化”就是宇宙的绝对真 ...

这么说的话我就同意了。
发表于 2005-1-24 12:5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这个贴子最后由jf在 2005/01/24 12:57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herolandis2004/12/25 02:26pm 发表的内容:
“诡辩”,似乎为人不耻,似乎遭人痛恨。
但如果问大家,有谁在辩论中一点诡辩的技巧也没用过?相信很少有人能够有资格站出来说“我!”。为什么我们对诡辩如此没有好感,却又会去用它?为什么诡辩者为人不耻却 ...

看贴子文章。
文章本身写得不错,
考虑很周全,各个点都谈到了
对诡辩的运用事项,也很精辟,而且很合情理
我准备作转载的
希望作者同意授权
发表于 2005-1-24 12:5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有必要重新认识诡辩

下面引用由jf2005/01/24 11:32am 发表的内容:
同学们,在辩论得出可喜成果之余,我要再次向全世界呼吁
“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为真理而斗争!”

太那个了吧... ...
不过我觉得为了真理的斗争不一定非要无产者啊。
全世界是人的都站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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