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jf在 2005/01/24 11:28am 第 2 次编辑]
正方四辩也要因此作全局总结 对方辩友说: “如果没有一定的前提(或者范围),那么我就不能说某一论证时充分的;如果在一定的前提下(或者范围内),某一论证是可以充分的。(不知道是否确切表达了我的意思,领会精神~~~)”要再三指明的是,唯物论的范围和形式逻辑中的“前提”并不一致, 一指实而一指虚,这点恐怕你要特别地注意。 所以唯物论因其“求实”而能得真理,形式逻辑因其“求虚”而不可能得出真理。 对方辩友认为 “如果Fret要说自从有人类以来这个范围其实就已经是确定的了,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者不同的人只是给了不同的说法而已,那么你就背离了你一支高举的“唯物主义”大旗,因为这样说甚至明确预言了人类将来的研究方向。” 下面就要介绍唯物论一项可能对对方辩友(昏啊,今天早上起来特别想用这个称呼了)来说比较有“突破性意义”的理念,那就是, “如果全人类都不存在,世界仍然存在,物质的法则依然不变。” (只不过没有人去见证而已) 这是一条绝对脱离“主观”的客观的法则,完全是一条以非主观意识才能理解的言论。 这句话你恐怕要仔细地推敲,在克服成见和不满后寻找最为适当的理解。 而这是也是唯物论者所寻求的一个难以达到的至高点。但是还是需要我们去努力寻求完美 对方辩友一再强调:“这种规律是必须依赖于其他规律才能存在,还是可以独立地存在?这种规律是否可以为人类所掌握?如果能够被掌握,是否意味着将在这一规律描述的范围内不再存在任何未知? ” 这种规律是其他规律的建筑,也是造就其他规律的原因。 跟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对真理中包含绝对真理,而绝对真理中包含相对真理。事物总是遵循着互依互补的原则,是“普遍联系,共同发展”的。
对方辩友又说:“你可以把它当做悖论来理解。具体说明那就是,由于绝对真理所刻画了一这样严密有效的法则,宇宙的任何变化都被包含其中,所以相对来说就是“不变的”了。我说得更形象些,当我们指明“变化”就是宇宙的绝对真理的时候,宇宙就再也不会发展、“变化”了。 ” 我这么和你说, 如果说我在打比方上有了漏洞,而我所主要想表达的意思并不错误的,我想周遭还是能理解的。 而如果你在理解上的有了错误,而理论所要表达的本来意思如果说是可以客观存在的,那么周围也都是可以想象到的。 再次说明: “宇宙是变化发展的”这条规律是绝对真理 而它的范围是无限的,没有反例。 你所谓宇宙在“发展”,“发展”到一个什么境界? 你说它是会发展到一个静止的不变化的的状态吗? 你的“发展”的意义是相对于规律来说的, 而不是相对于事物本身来说的。 说到底,仍然在摆弄形式逻辑的玄虚 解释一下:相对于绝对真理来说,宇宙是不发展的、不“变化”的。 我在“变化”上打了引号,意指绝对真理规律是不会再发展的,变化的。 对方辩友指出:“第三、如何得出“形式逻辑是形而上学的”这样的结论?请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说明。” 请注意我原文是这样说的,应该说论述相当严密 “形式逻辑作为逻辑学的一种,虽然从某一种角度来说是研究自然, 认识自然的工具,且算是一种唯物论 却只能是形而上的唯物论罢了。 形而上的东西我们知道,是片面的,孤立的,静止化考虑的一种结果。 形而上唯物论将永远难以成为真正的唯物主义, 只是主观主义的一种变体, 如果未能有清晰的认识判别这一切, 这样演变下去,会发展成真正的唯心主义 真正的唯物主义就是实事求是以事物原有的面貌认识它而不是加以修饰和主观的想象,而是一种科学主义。 马克思主义正是彻底的唯物主义,正统的科学主义。 ” 逻辑学(犹指形式逻辑)是形而上的唯物论, 是偏向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唯物论。 请对方辩友这次请你不要诡辩了, 我已经摆脱了诡辩的束缚 请不要用随意偷换命题来曲解我的意思。 对友辩友又说:“我之所以会有第二个问题,也是因为前面我已经说了,罗素(汗,我还是不确定是不是他……)认为逻辑中的悖论是来自于定义的自我描述。所以关于那个“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真理”是否是真理的问题,造成的结果是任何一种答案都无意义,因为这个问题本身无意义。” 即使对友辩友你不能确定,还拿来作理论论据吗? 难道这是为了考验我的知识积累? 如果说悖论有多种解释,我现在应用的解释是这一种 “用常人似乎不能理解的,表面上看似互相矛盾的, 但是实际指不同意思的概念相组合而成的定论” 对方辩友问:“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真理”的属性是什么? “世界不存在绝对真理”,只是你们的认为,是你们所肯定的意见, 而且现在被我当成是一个坏掉的水龙头,扔进垃圾桶了,伤脑筋啊…… 太脏了不想捡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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