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没来,这么多妙言……汗~~~ 我们知道,一场辩论赛同样也是这样,十分比赛观众只能“还原”三分,效果是很差的,而十分的比赛观众能“还原”九分,你就能成功,就能赢得支持和掌声。——JF(37楼) 我认为这是我们的责任!辩手不能把一个问题反复以一种观众不能接受、理解的方式表达若干遍——这是错误的!也只有能够多角度、多手法地尽量解释一个问题,观众才能产生共鸣、产生认可……而胜负,是之后的事了…… 那么我就在猜测,这会不会是因为从基本起你就没有确立一个严密的推断(立论),而将种种不严密的推断组合而成一幢危房呢? 如果你尝试检点立论的手段,或许这样的情况就会改善也说不定的呢?——JF(38楼) 关于这一点,我的理解是,对于“辩题”来说,我们有时候不得不寻找——能够顶起经贸大厦的“一般超市里卖的豆腐”——这个比喻不一定完全恰当……不知能否意会? 之前FRET就曾经提问过两位朋友是否对教材上的理论深信不疑……——JF(39楼) 当然因为这样的质疑存在,我们才能更加接近“真理”,呵呵…… 两位都是高手,FRET正在垂死反抗中……——JF(41楼) 我吃力讨论中……^_^ 我突然觉得Fret好像是在学苏格拉底同志,一再地宣称自己无知,然后……然后……——herolandis(44楼) 精辟! 水仙不开花——装蒜——楚之旋(47楼) 太抬举了……猪鼻子插大葱——装蒜……比较恰当……呵呵…… 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真理 这句话可以是相对真理…… 有点想让大家明白诡辩究竟是什么。 粗糙的诡辩那只能是回避和煽情之类的技法。 而对于更具逻辑性的诡辩那就像修辞学中的修辞一样了, 把握语言表现力是修辞学任务所在, 把握诡辩则是辩论中致胜的才能之一(当然只是为了胜而不是为了求真理)。 而说到底都是技法罢了——JF(48楼) 举双手双脚同意,正统的诡辩是上乘的“语技”!!——追求中…… 一家之言,随便说说……*^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