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那我就接下Fret的问题来继续讨论。 “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真理”,我们对这句话加以分析。如果这句话描述绝对真理,那么所描述的一般事实就是绝对正确的,因此看起来对于这句话本身应当也适用,那么也就意味着这句话不能描述绝对真理。如果这句话描述相对真理,那么就是说在我们所认知的范围内不存在绝对真理,但这句话本身就这个范围而言又成了绝对真理,与前提矛盾,所以也不对。与真理相对的,是谬误。假设这句话是相对的谬误,那么也就是在认知范围内应当有绝对的真理,但既然绝对真理存在,那么这句话就是绝对的谬误,又与前提矛盾。假设这句话是绝对的谬误,那么在我们认知范围内是的不出这个结论的,如果我们认识到这句话是绝对的谬误,就意味着我们在运用绝对真理来作判断,绝对真理又下降为相对真理,谬误也只能是相对的谬误。 所以,不论怎么假设,这句话都不能说是否是真理或者谬误。我们只能说对这句话无法判断其真假。 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悖论,就是因为一种定义不能包含在其所定义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当一句话用以描述真理的时候,不能用其所描述的真理来反过来试图证实或证伪其本身。这是罗素(好像是他)在研究逻辑学时所发现的问题,所有的悖论都来自于定义的自我引用。就好像如果计算机程序中如果对一个变量的描述中使用了这个变量本身的话,就必然产生错误。 Fret放出这样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不知道是出于辩论爱好者的偶然的兴趣,还是有什么高见准备发表,在下洗耳恭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