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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ystyle

此诡辩,求破解

 火..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1-8-16 20: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朽哲人 发表于 2011-8-16 15:20
我的意思是将这个每个男人在遇到自己心爱的男人之前,都以为自己喜欢的是女人。这句话转化为一种数学的假 ...

数学不好的孩子伤不起啊!!!没听明白,又好像知道了些什么。。。
发表于 2011-8-16 21: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句话等价于“在你发现自己是同性恋前,一直以为自己只喜欢女人”。
问题在于这个“发现”,因为这句话也可以等价于“在你变成同性恋之前,一直只喜欢女人”。
很明显,到底是先“变成”还是先“发现”?前一句话默认了我们都是同性恋的前提,后者默认了原来不是而后来变化的过程。这个诡辩用的就是一会儿使用前一个默认前提,一会儿使用后一个默认前提。
发表于 2011-8-16 22: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Rowlin 发表于 2011-8-16 19:28
我觉得循环论证的话,从任何一点都是攻不进去的。

但是循环论证本身就代表了论证过程的错误,因为没有任何东西被证明了,也没有任何东西被证伪了,这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论证。
发表于 2011-8-16 22:3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朽哲人 发表于 2011-8-16 22:14
但是循环论证本身就代表了论证过程的错误,因为没有任何东西被证明了,也没有任何东西被证伪了,这是没有 ...

所以就是诡辩了吧。
发表于 2011-8-16 22: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Rowlin 发表于 2011-8-16 22:33
所以就是诡辩了吧。

我认为诡辩是难以接受可却不得不接受的说辞,但是本身即是错误的说辞并不是诡辩了。
发表于 2011-8-16 22: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细看,有点类似波普的证伪主义。黑天鹅
发表于 2011-8-16 22: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朽哲人 发表于 2011-8-16 22:38
我认为诡辩是难以接受可却不得不接受的说辞,但是本身即是错误的说辞并不是诡辩了。

诡辩无非是偷换概念或者预设不合理前提,常见为小前提可以周延和大前提并非公理。
所以不是不得不接受哦,只是一时难以找到破绽,然而一旦找到,其诡辩必然全部轰然倒塌。
发表于 2011-8-16 22: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句话在引入虚假前提。这句话成立的前提是,“一定存在心爱的男人”。心爱的男人在这个语句中是被假定存在的,然而这个前提却并不成立,如果不存在心爱的男人,那么也就无所谓遇到心爱的男人之前,后半句话的判断就不成立了。
发表于 2011-8-16 22:5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朽哲人 发表于 2011-8-16 22:38
我认为诡辩是难以接受可却不得不接受的说辞,但是本身即是错误的说辞并不是诡辩了。

建议你去百度百科一下“诡辩”。诡辩中一定是有错误成分的。
发表于 2011-8-17 11: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帖子就由我盖到,70楼吧,大家千万别在盖了。。。。这种帖子居然也能盖70楼。。。。我很无语
发表于 2011-8-17 16: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板那位同志说出了我的疑问,其实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楼主一定要说这个是诡辩
发表于 2011-8-17 16: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突然想起来,LZ的话和薛定谔的猫很像。
对于薛定谔的猫来说,人们在打开箱子之前,永远不知道它是死的还是活的(排除自杀和饿死憋死等常规可能)。所以箱子里的猫实际上处于一种“死-活叠加态”,它既是死的,也是活的。
按照量子力学理论,广义上讲,人在遇到心爱的人之前,处在一种“同-异叠加态”,他/她即是异性恋,也是同性恋。
我不仅要称赞自己的伟大发现了!物理达人快来纠错!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20: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辩小乖 发表于 2011-8-17 16:20
地板那位同志说出了我的疑问,其实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楼主一定要说这个是诡辩

呵呵,诡辩的确切定义有好几种说法,例如先秦诸子百家之名家就说诡辩是根据两可知论的前提推出反常理的结论。而白马非马和白乌鸦就是中国传统经典诡辩。正好那天觉得这句话和乌鸦的诡辩好像,所以就求教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20: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大小木鱼 发表于 2011-8-16 21:18
这句话等价于“在你发现自己是同性恋前,一直以为自己只喜欢女人”。
问题在于这个“发现”,因为这句话也 ...

对,这句话有个虚拟的前提,就像68楼说的那样。因为默认了每个男人都会有喜欢的男人,因此推出结论,所以我暂时认为破解诡辩必须先破前提!!!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20: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思毅想 发表于 2011-8-17 11:26
这种帖子就由我盖到,70楼吧,大家千万别在盖了。。。。这种帖子居然也能盖70楼。。。。我很无语

其实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希望能和各位辩论前辈共讨诡辩破解之法!!!请不要阻止大家的思考好吗?辩论重在思考和交流!!!希望本帖能够吸引更多热爱思考和交流的人!!!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20: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ystyle 于 2011-8-17 20:45 编辑

看过大家从各个角度来分析这个命题,这些分析都很精辟在理,大家对诡辩各有理解与破解之法,真有种百家争鸣的感觉了,辩论重在思考和交流!!!希望本帖能够吸引更多热爱思考和交流的人!!!
发表于 2011-8-17 20: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放辩论场上,基本上理都不理,你懂的
发表于 2011-8-17 21: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楼上。。。会用自己的处理技巧把这种东西绕过去的。。。而且这个也不适合作为重要论据来进行反复质询。。。
发表于 2011-8-17 22: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我最初想到的也是死亡论,但今天想到的居然是“我遇到了很多男人,但还没遇到心爱的,难道我一定是喜欢女人。。。”嘻嘻,纯属恶搞。
学到了很多。。楼主继续加油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22: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大小木鱼 发表于 2011-8-17 20:49
其实放辩论场上,基本上理都不理,你懂的

恩,我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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