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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ystyle

此诡辩,求破解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2 16: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MaPowerness 发表于 2011-8-15 14:36
你自己都说逻辑上完全成立了,还要人破解个屁?

邓前辈哇!!个人觉得逻辑上确实是成立的,但是从辩论上来说,有这么一则,“没有是不可以证明的”,更何况这个还加了前提,在碰到白乌鸦前~~除开正规的归谬、类比,做大多数和少数的比较,个人觉得最正规的方法还是直接让他证明“有”好了——等你碰到白乌鸦再说吧,要么你找到实物,要么你证明出来,你这既找不到又证明不出来你为啥说有呢?
发表于 2014-1-12 17: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话也可以反过来说,所有的男人在碰到心爱的女人之前,大多数都以为自己喜欢的是女人;还有一小半喜欢男人的男人,在碰到心爱的女人之前,都以为自己喜欢男人;不说心爱的男人能不能碰到,哪怕是遇到了心爱男人的男人,他也许也能有心爱的女人哇~~所以总的来说,还是我比对方辩友有道理,我的智商比对方辩友高~~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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