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chi777 : 首先,你说到“看电视辩论的绝大多不是和你同一层次的人,他们或仰望、或俯视,但都是要听你讲道理,最好还能引发共鸣。”就我看来,大学校园里的辩论赛(中学校园里的辩论赛我没看过,不敢说)的观众难道都是和辩手在同一层次上吗?有些专业学生和老师,或者是对辩题涉及的问题比较关心的人,理解可能在辩手之上;而另一些对辩题未加深入思考的人,相对于经过一个星期查资料和讨论思考的辩手却显得不足。辩手和观众根本也不在同一层次上。 更进一步,按我的理解,辩手有义务做到比观众更高的层次——只有这样才能说出观众心里有却无法明确说出的话,才能给出观众平时想不到的,对问题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此所谓“学高为师”。 同样,电视辩论也好,校园辩论也罢,没有哪个观众不是要听辩手讲道理的——或者可以这样说,不是听道理的观众,辩论赛没有必要把他们当做(市场营销意义上的)观众。不管是哪种辩论,讲道理就要能引发共鸣——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最多是把道理说出来,而远远谈不上“说给观众听”(说明一下,这里的“观众”以及前文、后文提到的观众,一般情况下包括了评委)。 所以从立论这个层面,我看不出电视辩论赛和校园辩论赛的区别。 第二,再说说你上次提到的辩题。反正我是不知道有哪个学校校园辩论赛把“月亮是不是圆的”这种问题做为正式辩题。就我所知一般都是用和全辩、国辩差不多类型的题(一些偏于政策型辩论的学校除外,但更不会用这种辩题了)。所以从辩题层面,我更看不出来二者有什么区别。
最后斗胆说说我对你们“天灾比人祸更可怕”那个立论的看法: 先转述您写的立论框架(顺便说一句,这至少是一个立论框架了。不像某位把我们整个论坛的人全打死的人,自己给出的一个所谓立论除了二三十块肌肉愣没见着一根骨头): 1、什么是怕,怕是种恐惧(和怕老婆的怕不是一个意思)。有两层含义,一是个体的主观心理反应,二是类的群体性的反应,后者往往是前者的基础(通过文化和惩罚等等)。 2、更可怕的根据或者说标准。死亡、财产损失可以是标准,但就个体而言,死亡和财产损失并非最可怕,否则就没有慷慨就义和视金钱如粪土,对个体而言,可怕的是虚无,既个体生存价值的丧失;对群体而言,死亡和财产损失更不能为标准,战争敌我,敌方的死是求之不得的,但战争是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的,所以这里是不能将神户地震和广岛原子弹相提并论的,甚至广岛原子弹不是人祸,导致它的法西斯侵略才是人祸,但那些法西斯最终是失败的,这是常识和基本的历史观。 3、因此,可怕的标准是对人类文明存亡的意义。即便讲到这里,辩题还是对反方有利。因为天灾对人的剥夺是种虚无,是毫无意义的价值丧失,对文明的忽然终结。但文明的存亡并非是以突然消失为内在根据和外在表现的。人们通过理性去制止克服人祸,而这种制止和克服的工具(如科学、官僚组织等等)却成为异己的力量也成为人祸,这才是可怕的。 第一条我很同意。这个就不说了。 第二条有两个问题,但都不是实质性的。首先什么叫“战争敌我,敌方的死是求之不得的”?恐怕是让敌方死,那么让对方死自己当然不会感到害怕。如果从战争外的第三方来看,战争造成无数人的死亡,本身也还是可怕的。另一个问题是广岛原子弹算不算人祸,恐怕也不能一定说不算。就连亲自说服罗斯福制造和使用原子弹的爱因斯坦等科学家,晚年也时常为自己帮助打开了潘多拉魔盒而自责。当然正如前面说的,这两条并非实质性的问题,最根本的“可怕的是生存价值的丧失,可怕的标准是对人类文明存亡的意义”这一点我也是可以接受的。 关键的是第三条,正如您所说,即使在这个层次反方也是很可以一辩的。按我的理解,你们立论最核心的一层是最后一句:“人们通过理性去制止克服人祸,而这种制止和克服的工具(如科学、官僚组织等等)却成为异己的力量也成为人祸,这才是可怕的。”其中前半部分我甚至觉得应该加上“克服天灾”。 其实如果对科技伦理,特别是西方反科学思想有一些了解,那么这最后一句其实是不难理解的。但恰恰是这里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这说的仅仅是人祸的可怕之处,可以说是极度可怕(西方反科学主义的思潮中所涉及的东东都可以拿来用),但无法说明“比天灾更可怕”。因为即使把天灾理解成“突然的终结”也完全可以在“可怕的是生存价值的丧失,可怕的标准是对人类文明存亡的意义”这一点上证明天灾也是极度可怕的。 所以仅从这个立论框架看,它是极度不严整的——而且缺少的恰恰是最核心的环节:为什么人祸比天灾对人类生存价值丧失和文明存亡的意义更大。可以说,截止到目前这个框架,仅仅是给出了一个标准,却丝毫没有用这个标准去证明自己的观点(那个有关人祸的正反馈即使承认反科学思想的正确性也是无法得出辩题所要证明的结论的),没有进行事实上的比较说明。根本没有把二者放到一起去比一比,怎么能说谁“更”可怕呢?如果允许这样论证,那假设我做为对方完全同样的把这些话拿过来,进行完全相同的理论说明,然后得出一个“天灾更可怕”的结论也是可以的呢?
看了您和上财其他朋友关于几场立论的陈述,也看了另外一些网友对上财立论的评价。我的看法是这样——一家之言而已。 上财的立论强调高层次——即把辩题所涉及的问题更深层次、更核心的道理挖掘出来,展示给大家。这个我非常赞同。事实上论坛里熟悉我对辩论赛理解的朋友都知道我一直非常强调这一点。在我所属的辩论队里,这更是所有辩手的共识和常识。 但我并不认为辩论赛做到这一步就够了——哪怕仅仅在理论层次上,不看表达技巧。因为辩论赛不是学术报告会。辩论赛双方各自就辩题涉及的问题抽取了一个立场或者说观点,辩手的责任就是证明这个观点和立场是正确的。如果按“真理之辩”的说法,那就是证明这个立场和观点就是真理。辩论赛不可能换成这样一种形式:提出一个主题,比如“谈天灾与人祸对人生存价值和人类文明存亡的影响”,然后双方各自去论述这个主题(当然又可以写出N多不同子主题的论文)。如果是这样,那就只有“论”而没有“辩”了,这样的形式是学术报告会而不是辩论会。所以辩手不仅仅要深挖辩题所涉及问题的深层次道理,更重要的是选择合适的道理(不合适的可以不说不用,但决不应该先阉割了再用!),给出一个严整的逻辑理论论证体系,最终证明自己的立场观点是正确的。一支辩论队如果在场上仅仅是说出了非常多、非常深入的道理,让每个观众都觉得他们说的每句话都很对,但就是根本不能证明其观点立场——那个辩题——是正确的,那么我认为这算不上一支成功的辩论队,一名这样的辩手也算不上一名优秀的辩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