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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uan329

求辩论赛"就业机会应该男女平等"的辩词语看法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22 19: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这个辩题难辨的原因在于,逻辑提出很简单,但是却难以论证其逻辑成立,质疑三次两次就会被质疑蒙了,不是他们没办法证明,而是不去考虑如何证明。社会学家一定有人写过现代社会高强度的工作使得男女性格趋同的文章。医学家也一定有人写过,某些工作导致男女内分泌失调的文章。简单一点,电磁辐射对女子体内婴孩的伤害等等(虽然说也会降低男子精子细胞的活力,但是貌似没谁在乎过这些),可是,我十分的怀疑对方是否会去找这些东西进行自己的逻辑补强。如果我作为反方,我会论证男女平等后有可能会对男女本身造成潜在的不可逆威胁。此时,有一种更高的价值(保护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得我可以无视人自由选择的权力,在就业机会上加门槛。再或者,守护一种文化,但是这种价值的论证要更难,因为首先要论证这种文化是美好的,有守护价值的,然后才能论证为了守护此种文化,违背人的自由意志。
对于一个双方拼价值的命题,思路不外乎两种,第一种,造一个更高的价值击败他。第二,我证明你的事实和你的价值之间没关系,用逻辑把你的地基挖了,你站的越高,摔的越狠。而此辩题,如果对方没能力建立一个更高的价值的话,那么,就守护自己的地基吧。。。
发表于 2010-6-23 14: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好啊><
我第一次上来。。请多多指教阿。。
我们最近也有个辩论赛。。题目和这个一样。。
想挖更多的资料。。。
我作为正方辩友,我可以这样问吗?
“对方辩友如果在就业机会上遇到了不平等,重男轻女或是重女轻男,对方辩友的想法会是怎样?这是正常的?为什么呢?”
可能有点好笑。
新手上路><
别介意阿:)
发表于 2010-6-23 15:2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珺珺


    其实问题可以再限定一点对对手不利的条件~~但是不要太偏颇了~~如果直接这样问我会回答:在应聘护士和空姐的面试教室里我不会因为女性应聘者之多而感到一点意外~~
发表于 2010-6-23 17: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dx051xb


    能给点例子吗??
发表于 2010-6-24 10: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珺珺


    从你的提问方式来看你应该是“应该平等”的一方~~能先问你几个问题吗,你觉得男女就业机会应该怎么平等?男女在求业的过程中的优略势是什么?你如何看待相对平等和绝对平等的概念与差异~~
发表于 2010-6-24 11: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正方,需要理解的是,男女平等并不意味着形式上的平等,而是精神上的平等。比如军队,重体力劳动者对于女性的招收确实有限,一方面是生理的差异,另一方面也是对女性的一种保护。
此外,应该注意机会平等的讨论前提应该是放在男女都可以胜任的工作上面,这是讨论的大前提。
发表于 2010-6-24 11: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 skidrow


    额,保护这种说法不正是给对方攻击的机会吗?为了保护女性,所以应该在加入军队上人为的设置不平等。。。。。。就保护这种价值而言,平等一方没有任何优势啊。。。
发表于 2010-6-24 11: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zhenglong4524


   我说的是形式上的平等并不意味着精神上的平等,平等应当是量体裁衣,而不是按部就班
发表于 2010-6-24 11:4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的愚见是看谁先提出相对平等的概念~~相对平等即使一种“平等”也是一种“不平等”,你说他是平等他就是平等(我比你多拿3苹果,你比我多拿3个梨),你说他是不平等他就是不平等(你都已经多拿3个了)看你怎么说~~至于精神平等,保护,胜任我觉得说不清~~只能有相对平等来概括~~不过这样打好像全看嘴巴了似的~~
发表于 2010-6-24 11: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skidrow


    我明白你的意思,和我的想法差不多,但是保护这个价值我感觉不能用,假如说少招女兵多招男兵这种行为是对女性的保护,那么通过条例直接对女性入伍进行歧视也可以说是对女性的保护(不是区别对待,公平考量,而是因为性别直接进行歧视),因为对人身体保护的价值不比维护人的自由意志的价值低,相当于主动送给对方一个相当高的价值,这场比赛的价值优势就容易因为这个保护而断送了
发表于 2010-6-24 11: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女兵不一定要用在重体力活上~~文工团,话务员,后勤兵,医疗队等众多部门也可以接纳女兵嘛~~只是我们如何安置的问题~~也是精神的平等问题~~另外胡思乱想了一个问题~~男女比例基本平等~~如果男女就业机会不平等,必然造就某方的众多失业状况(一般都是女性)失业者只能在家里做家庭妇女~~这算不算是对女性的歧视呢~~
发表于 2010-6-24 11: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dx051xb


    8万男兵带着8万女后勤打仗,这是去打仗还是去开party啊。。。。。。如果我是对方,绝对会就此质疑- -!后面的一点,世界上愿意当家庭妇女的人绝对比愿意当家庭妇男的人多,因此女性在家多是正常的。。。。不能算是歧视吧。。
发表于 2010-6-24 11: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dx051xb


    对于失业问题,微观经济学已经有所阐述,分为三种情况。这和男女的关系不是很大。
发表于 2010-6-24 11: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zhenglong4524


  第一,请你举出实例,是哪一条对于性别进行的直接歧视。
  第二,这种保护和歧视完全是两种概念,怎会主动送给对方一个相当高的价值。
发表于 2010-6-24 12: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skidrow


    因为通过歧视政策可以直接造成这种保护。我只能说,这么说是给了对方一个相当好的反击点。场面上可以做的很漂亮
发表于 2010-6-24 12: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zhenglong4524


    话是不错~~女性愿意呆在家里是她们的自由~~但前提是由于就业机会不平等造成的还说正常~~那妇女解放后和妇女解放前有什么区别啦~~其实这一点只是随意想的~~没打算当立论要点大~~根据比赛情况的进展能用时不会想不到~~

至于军营问题就出来了~~如果说8万男兵和8万女兵才叫平等的话那我们就无言以对了~~因为女厕所的清洁工永远不可能安排一男一女~~我们说平等是一种相对的平等~~如果说对方认为要论证平等一定要是1:1的分配在所用行业上那么我们这个世界永远不会有平等存在~~(这就是我提出相对平等的原因~~)
发表于 2010-6-24 12: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6# dx051xb


    L,你看看你能不能理解我的意思啊。刚才关于保护的话题- -!,对女性的保护,来源于对不适合的人禁止进入,这正是就业机会不应该男女平等的重要观点之一。如果应当平等的一方,承认对不适合的人禁止进入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那么不平等的一方,就可以继续去论证大多数某一性别的人不适合某种行业,因此应该进行性别歧视以达到对他们保护的目的。其结果是,主动权易手,并未达到原有的攻击效果。
发表于 2010-6-24 12: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6# dx051xb


    至于前面的话,是感觉暴露给了对手歪曲你的意思的机会。我们看一下过程,对方提出一个观点,男女兵的数目差异大,这是男女不平等的一个表现。你去论证的是,女兵也很多啊,只是去做他们适合的东西了。你的目的,一方面弱化男女之间存在巨大差异,另一方面强化了己方论点。可是接下来产生的事情就是,对方可以紧紧咬住你稍微流露出的否认巨大差异的意思不放,而且将其夸大化,以继续证明男女入伍巨大差异的存在,造成场面上的追击。如果是一个擅长做场面的三辩,可以收到良好的场面效果。
发表于 2010-6-24 13: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8# zhenglong4524


    关于保护的说法我觉得的确是要再商榷一下~~这是我的观点~~因为保护中就有区分强势与弱势~~强弱一出自然论证平等会比较被动~~因为你说弱势的一方怎么争取自己的平等呢?是不是要强势的一方让一让呢~~而就业是选择社会所需~~社会不需要弱势者或更需要强势者而我们还为弱势者争取平等是不是很无意义呢~~(注意这里的弱势与强势不是直接对抗关系~~是公平竞争关系,即这项工作能胜任的是强势,不能胜任或相对不能胜任为弱势)好了既然在体力活上不能胜任我们怎么办~~我们是不是可以寻找自己的长处~~这样就是化弱势为强势了~~这就是我说的分工~~同时也就排除了保护的关系~~我们女兵可以做其他男兵弱势的项目~~我们不用保护~~而且我一直觉得论证不平等的一方必然会某行业就男女差异的不同开辨,论证平等的一方要是也局限在这个行业的话是不是太狭隘了~~难道我们论证平等就要也安排一个男性去打扫女厕所吗?所以我觉得正方有必要引入“相对平等”的概念~~当然这个概念不是直接四个字提出~~而是要在一辨中先进行包装~~如果没有这个前提而局限在某一个行业谈平等,正方真的很难谈~~所以在讨论某一行业(的某一职业)的男女差异是我们要提出该行业的(其他职业)功能分配以达到男女平等~~在价值上呼吁男女平等(合理分配)在事例上需找平等(还是合理分派)破击不平等的情况~~所以反方三辨强调巨大差异时,正方三辨就要站在一个更高的高度来强调分工合作。我觉得比赛是这样进行的~~至于胜负看谁更会做场面了~~

作为正方,我不觉得能避免行业中男女差异的情况~~就空姐和护士的行业,不往行业分工上说,你觉得正方怎么去消除差异?
发表于 2010-6-24 13: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9# dx051xb


    其实。。。。。我和你在这方面观点没区别。。。我最前面的帖子就在打这个定义问题。只是在操作层面的问题上,才产生了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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