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yuan329

求辩论赛"就业机会应该男女平等"的辩词语看法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7-1 18: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60楼的!我就是高中生!还文科生来着呢!
这就是名牌学校和杂牌学校的区别了……
发表于 2010-7-1 18: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有个东西叫做百度百科。
    论证方法:http://baike.baidu.com/view/423915.htm?fr=ala0_1
      残差:http://baike.baidu.com/view/1006910.htm?fr=ala0_1
              还有电子课本http://www.pep.com.cn/gzsx/jszx/ ... 20060427_253537.htm
记得往前后几页都翻翻。
发表于 2010-7-1 18: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课本要看仔细些哦
发表于 2010-7-1 18: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就要无耻一点了,否则就死得很惨。这不是我们不知羞耻,是辩题出得不好,但又不能不接,所以只能用无耻回应脑残了。

定义:平等是大多数情况下的平等
诠释:世上没有绝对平等,职业分配也不例外(防)
发表于 2010-7-1 18: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还是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矛盾双方是多数对性别没有特定要求的职业(岗位)和少数对性别有要求的职业(岗位)。很明显,前者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我们只要抓住主要方面,问题就解决了。次要方面,不是不想抓,确实对正方不利。

这样,如果对方攻击你方忽略矛盾的次要方面,你就说:“对方辩友,事情得分个轻重缓急吧!我们解决问题思考的层面依次是迫切性、必要性、可行性、重要性和艰巨性。眼瞅着这个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五个层面都应该先考虑,对方却先抓次要方面,这是不是主次不分哪?我方不是不抓次要方面,只是我们先把主要方面说清楚,再来搞次要的,好不好?” 还可以精简些,不过没时间帮你想了,我明天还要考试呢。
发表于 2010-7-1 18: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4# 承天易人

正方是应该不平等吧,为什么不平等就无耻了呢。。。
如果说,有一方相对弱势的话,多照顾一点也是不平等啊。为什么是不应该的呢?
发表于 2010-7-1 18: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答楼主,我觉得这个题目在于就业机会均等对于这个社会到底是什么意义。平等的机会分配应该是不分性别,能者居之,这样的意义在于高效,充分提升了社会发展的效率。不平等的分配机制当然必须也是从善意出发,意在于对弱势群体的帮助,这样影响效率,但是体现社会的正义和善良。
楼主是反方的话,倒不如可以说,就业作为一个经济问题,它应该成为一个纯粹的效率问题,即只考虑效率。至于对于弱势的帮助,干预经济体制,既不直接,也会产生许多副作用。倒不如效率与慈善分开,就业机会依旧保持平等。
发表于 2010-7-1 18: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这块儿比较难搞,只能“四两拨千斤”地防守,不能攻击啊!

对方举钢铁厂、水泥厂这一类例子的时候,你说:“这里头总要有文员吧?这是分工不同,而在入场这个环节,并没有设置门槛,只是分工不同。这怎么能叫不平等呢?这是考虑矛盾的特殊性啊!”

对方如果举教师、厨师这一类,就说:“对方辩友举例有失偏颇。教师这个群体女性居多、厨师这个群体男性居多……诸如此类,只是性别的偏好不同,是就业者入行的时候的一个选择,与用人单位无关啊!单位由始至终是没有设置障碍的!”

如果是保育员、护士,就说:“这是职业要求,不是用人单位的门槛,不能说单位有性别歧视。我方已多次强调没有绝对公平,相应地,也有建筑工、搬运工等职业。天生万物,虽然不能绝对公平,但在这一点上,还是相对公平的。”


你要重新组织语言!还有什么职业,自己破解吧!
发表于 2010-7-1 18: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逻辑、价值这两个层面都对正方不利。所以,要靠语言取胜。一辩要气吞山河,这是演讲技巧。结辩时要煽情,效果不必多说。至于怎么煽情,你去百度搜“辩论煽情”,就会弹出一堆结果。
发表于 2010-7-1 18: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1# 承天易人
是的,所以我很多次都和人说过.
现在的人的环境,比我们之前好的太多.
拥有着远比我们更多的机遇.
虽然我才是大二的学生.
只是一个二流二本大学的学生.
也仅仅只有20岁.
但是却也认识到了资源分配在中国的天差地别.
通过我所了解到的种种.
我还是看到,至少在大城市的各种名校中,确实素质教育的地位在缓步提升着.
同时也看到了,在课外活动中,各类高中生们也确实的拥有着更好的心理状态.
不得不说,这都是差距.
而我们,也不过就是先走了几步,很容易就会被赶上.
假如还不加快速度,就要死在沙滩上了.
发表于 2010-7-1 18: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仓促之间只能想到这些了,如果我考完试、而且心情好的话,再帮你想想。
发表于 2010-7-1 18: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6# maomaosjtu

一般来说,命题中带有“不”字的是反方
发表于 2010-7-1 19: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7# maomaosjtu


    哈哈,您竟然被人教导如何判断辩题的正反方,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发表于 2010-7-2 00: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2# 承天易人


    哦,看错了,我一直以为题目是,“应该不平等”和“不应该不平等”,承天一语点醒梦中人啊,多谢多谢!
发表于 2010-7-2 00: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3# zhenglong4524


    人家也是从很多辩题里面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么,还行,不疯狂。
 楼主| 发表于 2010-7-2 16: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各位的帮忙,我深表感激。哈哈,可能是马来西亚学习的气氛及环境的不相同,所以就培养出了楼主我和各位不同的思想的新新人类,但你们所提供的资料对我很有用~~~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0-7-2 16: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还想再问问,我的老师我方(正方)应该着重任的自由意愿以及纠正人为的不平等~~~
照你们看,这样的立论点够稳吗 ? 
发表于 2010-7-2 16: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7# yuan329


    个人感觉应该差不多了。不知道其他人怎么看,再者,本人很传统的。。。。新新人类是少数,楼主可不要将大陆的人都当成新新人类啊^_^
 楼主| 发表于 2010-7-2 17: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我个人没有这样的看法啦~~
发表于 2010-7-8 16: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弟也辩论着这个辩题,下个星期六就要比赛了。。。
现在连稿都无法出
救命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12-9 09:37 , Processed in 0.06278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