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使用道具 举报
原帖由 dean 于 2007-11-30 12:54 发表 辩论虽是游戏,但要假戏真做。
原帖由 blueverry 于 2007-11-30 01:30 发表 正方答:我尊重老人的意见,他愿意去我当然要赞同。要是这就能说明“赞成送老人进养老院”的观点那就搞笑了,可惜反方没抓住这个漏洞。如果按这么说,那么父母如果不愿意去养老院,那么也就是“不赞成送老人进养老院”,反方观点不也就随之成立了?
原帖由 wanli586 于 2007-11-29 23:16 发表 我想问你在现场吗? 你如何说别人是“无耻至极”呢
原帖由 Slot 于 2007-11-30 11:29 发表 算了吧,京京,他都已经表明身份了。对手是不可能被说服的。
原帖由 smilesir 于 2007-11-30 14:40 发表 我们每天都会看各媒体刊出的大量新闻,虽然那些事件我们大多不在现场,但看其新闻稿的写法,我们也完全有权力去评判其是否具有新闻道德。 有的时候很失望,感觉现在从大学里就不教孩子好。 的确如此,有些利 ...
原帖由 wanli586 于 2007-11-30 14:45 发表 很奇怪啊,反方在立论时讲自己的道理是“无可厚非”的,那为何正方在自己的新闻稿里面有偏向的表述(况且是否有偏向本身还需论证)就是“无耻至极”呢 不讲道理的人又是那所学校教出来的孩子呢?
原帖由 smilesir 于 2007-11-30 15:04 发表 拿辩论比赛场上的辩稿和新闻稿比,看来真是没学成什么。怪不得人们总说这届国辩……这届冠军…… 讲道理?好廉价的道理!
原帖由 wanli586 于 2007-11-30 15:19 发表 那你倒是回到本本说说这篇新闻稿怎了?这篇新闻稿跟这个学校的教学如何联系了?我的言论跟这届的冠军如何联系了? 唉,有时候真是佩服有些人的想象力啊。 哪怕你有道理,也没必要用“无耻至极”这样的词语么,更何况,对方也不一定没道理。 从一篇新闻稿株连到一个学校的教学,从一个人的评论株连到一届比赛的冠军? 唉……
原帖由 wanli586 于 2007-11-30 15:38 发表 原来是个在场上看过比赛的女生 对不起 我是男生 我没有看到过比赛 我认输 对不起
原帖由 wanli586 于 2007-11-30 09:06 发表 您的观点有商榷的地方,您认为中南立论有缺陷,但可能骨子里是你根本不同意把老人送到养老院,确实从感情上来讲,正方反方没有哪一个同学赞成将老人送到养老院的,但这是辩论赛,观点是抽出来的,你总 ...
原帖由 wanli586 于 2007-11-30 16:34 发表 原来如此 想说女生不至于这样子的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6-3-10 10:52 , Processed in 0.051706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