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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上大小白

决赛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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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12: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辩论虽是游戏,但要假戏真做。
发表于 2007-11-30 12: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没有必要争执 赢了比赛或者输了比赛不影响大家对命题或者是强弱队伍以及其他更多衍生物的判断,现在的国辩和以往的国辩差别越来越大了,其实想想05年,再看看07,以后再展望下09,如果有09的话,那么,其实就明白这只不过就是一场比赛,仅此而已:)

祝贺澳门大学刘京京同学获得最佳辩手:)了~北医和澳大的老辩棍!

祝贺slot老师,尹教授,希望以后澳大辩论队可以表现更精彩:)

祝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赢得决赛
发表于 2007-11-30 12: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an 于 2007-11-30 12:54 发表
辩论虽是游戏,但要假戏真做。

今早在公交车上回想起某id惊呼自己居然挑战了国辩最佳,再联想下之前发生的一些事情,以及你的精辟论断,居然笑出声来并遭白眼无数~哈哈
发表于 2007-11-30 13: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难想象辩论赛有解决现实问题的作用和目的,辩论赛的立场是事先抽出来的,很大程度上大家是“屁股决定脑袋”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能指望辩论赛既要解决个人问题又要解决社会问题,既要解决别人问题又要解决自己问题呢?
辩论充其量只是引导大家思考问题,在思考问题的同时锻炼一下大家的表达能力而以
我都说了:请大家表态:你是否赞成送老人进养老院?请你凭你个人感情来表态,我们假设如果凭个人感情,反方三位辩手也反对的话,那他们是不是抽完签后直接认输呢?
所以我觉得辩论双方都有关于自己所持立场的豁免权,因为那个立场本来就是抽签抽的,不是他真实的想法
发表于 2007-11-30 14: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lueverry 于 2007-11-30 01:30 发表
正方答:我尊重老人的意见,他愿意去我当然要赞同。要是这就能说明“赞成送老人进养老院”的观点那就搞笑了,可惜反方没抓住这个漏洞。如果按这么说,那么父母如果不愿意去养老院,那么也就是“不赞成送老人进养老院”,反方观点不也就随之成立了?




    其实你的推论也是值得商榷的。看辩题“赞成/不赞成”,如果不直观,我们拿它跟“支持/不支持”作一下比较好不好?赞成不赞成的持论者所在的身份是:你消极地对某个观点表态而不是积极地提出某个观点。

    老人愿意去,我赞成,当然属于“赞成”,老人不愿意,我同意,就等于“不赞成老人进养老院”了吗?未必吧。因为我的立场是“赞成”,而不是“支持”,更不是“强迫”麽。



    当然,我没有在现场,这也只是我的一个推断,不知道能不能对你的观点形成一定的反驳。



    支持平心静气的讨论。我说的“有人身攻击之嫌”可能用语有欠妥当,我想解释的是我觉得这样问真的没办法让人回答,因为那是抽签的抽立场,不是持论者的真正立场。



    至于slot教练说:算了吧……他都道明身份了

    我有点不明白,每个人发表意见都带有一定的身份,或者是正方的支持者,或者是反方的支持者,或者是中立的,其中这里的“支持”有感情上的支持,也有基于“实力”的支持,我承认我有“感情”上的支持因素(我也只是曾经的中南大法学院学生而以),但不妨碍我在发言时尽量讲道理啊。


    难道slot教练的意思是带有感情因素发表的意见就“价值受损”?那您在论坛上发表了这么多意见可否说明您不带任何感情因素呢?

    。

[ 本帖最后由 wanli586 于 2007-11-30 14:40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30 14: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anli586 于 2007-11-29 23:16 发表
我想问你在现场吗?
你如何说别人是“无耻至极”呢

我们每天都会看各媒体刊出的大量新闻,虽然那些事件我们大多不在现场,但看其新闻稿的写法,我们也完全有权力去评判其是否具有新闻道德。

有的时候很失望,感觉现在从大学里就不教孩子好。
原帖由 Slot 于 2007-11-30 11:29 发表
算了吧,京京,他都已经表明身份了。对手是不可能被说服的。

的确如此,有些利益ID写的文字大可忽略不计。

[ 本帖最后由 smilesir 于 2007-11-30 14:41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30 14: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milesir 于 2007-11-30 14:40 发表

我们每天都会看各媒体刊出的大量新闻,虽然那些事件我们大多不在现场,但看其新闻稿的写法,我们也完全有权力去评判其是否具有新闻道德。

有的时候很失望,感觉现在从大学里就不教孩子好。

的确如此,有些利 ...



很奇怪啊,反方在立论时讲自己的道理是“无可厚非”的,那为何正方在自己的新闻稿里面有偏向的表述(况且是否有偏向本身还需论证)就是“无耻至极”呢

不讲道理的人又是那所学校教出来的孩子呢?

[ 本帖最后由 wanli586 于 2007-11-30 14:51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30 14: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就说了么
讲道理
不搞“身份”论
发表于 2007-11-30 15: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anli586 于 2007-11-30 14:45 发表
很奇怪啊,反方在立论时讲自己的道理是“无可厚非”的,那为何正方在自己的新闻稿里面有偏向的表述(况且是否有偏向本身还需论证)就是“无耻至极”呢

不讲道理的人又是那所学校教出来的孩子呢?

拿辩论比赛场上的辩稿和新闻稿比,看来真是没学成什么。怪不得人们总说这届国辩……这届冠军……

讲道理?好廉价的道理!

[ 本帖最后由 smilesir 于 2007-11-30 15:05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30 15: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milesir 于 2007-11-30 15:04 发表

拿辩论比赛场上的辩稿和新闻稿比,看来真是没学成什么。怪不得人们总说这届国辩……这届冠军……

讲道理?好廉价的道理!


那你倒是回到本本说说这篇新闻稿怎了?这篇新闻稿跟这个学校的教学如何联系了?我的言论跟这届的冠军如何联系了?

唉,有时候真是佩服有些人的想象力啊。

哪怕你有道理,也没必要用“无耻至极”这样的词语么,更何况,对方也不一定没道理。

从一篇新闻稿株连到一个学校的教学,从一个人的评论株连到一届比赛的冠军?

唉……
发表于 2007-11-30 15: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anli586 于 2007-11-30 15:19 发表
那你倒是回到本本说说这篇新闻稿怎了?这篇新闻稿跟这个学校的教学如何联系了?我的言论跟这届的冠军如何联系了?

唉,有时候真是佩服有些人的想象力啊。

哪怕你有道理,也没必要用“无耻至极”这样的词语么,更何况,对方也不一定没道理。

从一篇新闻稿株连到一个学校的教学,从一个人的评论株连到一届比赛的冠军?

唉……

“教学”、“无耻”都不是我用过的词汇,我无意“盗版”。

有些事真的不需要什么“想象力”,连那些被“扑杀”的对象都能感知。

如果一个人的言论总是“打牵连”,就别怕什么“株连”。要是这个问题都想不清楚,倒真应该遵从蒋先生的合理化建议——去“养‘小’院”度过幸福的童年。
发表于 2007-11-30 15: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个在场上看过比赛的女生
对不起
我是男生
我没有看到过比赛
我认输
对不起
发表于 2007-11-30 15: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anli586 于 2007-11-30 15:38 发表
原来是个在场上看过比赛的女生
对不起
我是男生
我没有看到过比赛
我认输
对不起

随便说吧。

还有个事情挺有意思。

昨晚开赛前,导演在现场现抓人去填补“大团”中的空位,好像是因为既定名单中有人临时退出了。在各场次“大团”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前,A组决赛“大团”席位一直是比较“抢手”的,竟然开赛前有成员自动退出,而这退出的人无一例外当时都就在比赛现场。

而且,昨天也第一次没有给“大团”成员发言的机会。

[ 本帖最后由 smilesir 于 2007-11-30 15:48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30 15: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不敢说了
说不过你
请问你是哪个学校的啊
发表于 2007-11-30 15: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不是哪个学校的 他毕业n年了
发表于 2007-11-30 15: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他还是她啊?
看个人资料……
发表于 2007-11-30 16: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所有人的资料都是女的。
发表于 2007-11-30 16: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如此
想说女生不至于这样子的
发表于 2007-11-30 16: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anli586 于 2007-11-30 09:06 发表





    您的观点有商榷的地方,您认为中南立论有缺陷,但可能骨子里是你根本不同意把老人送到养老院,确实从感情上来讲,正方反方没有哪一个同学赞成将老人送到养老院的,但这是辩论赛,观点是抽出来的,你总 ...



   唉,本来不想较真的,我只是看比赛而已,双方和我都没什么渊源,半夜写那么长的评论也只是客观道出我的感觉。但我最不喜欢有人说辩论只是语言游戏。如果只是语言游戏不如不要辩论,还浪费大家的思考时间,脑子转太快也怪累的。所以,容我反对一下你的观点吧,虽然我已经很久不愿跟人辩驳了。

   无论是在辩论场上,还是辩论场下,我极少把自己对辩题的第一直觉,也就是最原始的感性认识放在对辩论的评判上,这是那些没辩论过,或没有真正辩论过的人犯的错误。所以感情不会成为我判断双方谁有理的依据,我想看到的只是场上队伍针对辩题合理的立论,辩手的精彩表现而已。

   也许是我写的不够清楚,我不是说正方的观点就天然站不住脚。比如我认为这个辩题应该讨论的是父母的需求和子女需求的矛盾,两方都是如此。正方可以论证子女在事业上的生存和发展,随着社会环境压力的增大已经让他们无法很好的侍奉父母,而父母的需求,无论是生理的心理的,子女都确实难以满足,所以,送养老院虽是一个无奈,但却是适应这个社会,有利于家庭和个人发展的好的选择。这个时候,你可以说我的心和父母在一起,因为那是无奈之举。而反方,正如他们想论证的,要证明父母最大的需求是“爱”和“家”的需求,子女的无奈其实只是接口,社会的压力远没有到必须让人们放弃父母的境地,大多数年轻人只是将其作为追求名利的借口。
   
    在这样一个层面上,我认为双方上是比较公平的,是合乎辩题真正意义地讨论这个问题,而不是像我们看到的正方,回避了问题的核心,而一再强调它存在的必要性。如果是这样,那么辩题应该改为“养老院应该/不应该存在”,那么反方在自由辩时也就不会一直想说明,养老院和家庭养老都有存在的必要,且都是社会养老体系的一部分了。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正方胜的也有道理,但我却希望反方获胜,就是因为苦了他们一直在说一个本来就应该成为辩论前提的东西,而这个东西被正方利用成为了攻击武器。

    评委里的外国朋友说的很不错,“送”对他们来说是个很奇怪的词。但是在中国,有多少父母在年事已高时能够真正表达自己的意愿,想去养老院的怕别人说儿女不孝,不想去养老院的又怕拖累儿女。所以,这个“送”字,在这个讨论中反复出现,正是因为很多家庭决定老人去或不去养老院的是儿女。所以,再说一次,关于老人真正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现实的讨论才是这个辩题应该呈现出的样子。而我对澳大的倾向也就在于,他们试图呈现这个样子,只是没有机会。但是,也再说一次,中南获胜不见得不合理,因为辩手水平很统一,准备也很充分。而且,就像有些人说的,辩论并不在他们心中有多么高的理性思辨的地位,只是用语言和论点赢得比赛而已,就这一点,已然成功了。
发表于 2007-11-30 17: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anli586 于 2007-11-30 16:34 发表
原来如此
想说女生不至于这样子的

想说没“牵连”的不至于被人搞“株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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