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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IGR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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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3 21: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下面引用由水若寒2004/05/22 09:35am 发表的内容:
反观评委打分制,其弊端更大——就是一两个评委可以打悬殊的比分来左右比赛的胜负,而且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在双方表现接近的时候,某评委认为某方赢了,但是把他打出来的各项分数相加,却是另一方总分更高。

我宁可相信我的分数,也不相信我的感觉
因为相信感觉,容易让不均衡的队伍获胜。
发表于 2004-5-25 01: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下面引用由dean2004/05/23 09:20pm 发表的内容:
我宁可相信我的分数,也不相信我的感觉
因为相信感觉,容易让不均衡的队伍获胜。

我刚好相反
相信感觉而不是分数
很多东西是不可以量化的
发表于 2004-5-25 09:4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同意楼上的。很多时候感觉属于“大概地对”,分数则属于“精确地错”。强行把不可以量化的东西量化,得出来的结果往往就是错的。
把评分公开的话,只要双方的表现差距不大,裁判仍然可以玩猫腻,因为他偏袒的一方的确有赢的理由。
发表于 2004-5-25 12: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举个例子:
一个人就某件事要说服我
在他说了一大堆之后
我是拿出一个表格来,按照标准严格给他打分,再来决定我是否同意他呢
还是在他说完之后凭自己的感觉同意他呢?

无法量化的东西让评委的主观感受来按量化的标准打分
辩论赛与辩论的区别吧,可无法为辩论服务的辩论赛,要它何用

发表于 2004-5-25 14: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而且,评委在打分的时候,恐怕还是得靠感觉吧……
发表于 2004-5-25 17: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可是评委投票不是分开的吧,那很容易受人左右啊,特别是有利益关系的
发表于 2004-5-26 10: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可以分开的。可以先独立投票,然后再讨论。
发表于 2004-5-26 11: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我在评判的时候,不会同意任何一方的观点。
大概可以说我说纯粹技术型的评判。
所以我对于辩论就像评卷子一样,找出错误,扣分。
如果依靠感觉,一来容易把自己的观点带入其中,二来容易让晚出状态的队获得利益——离最后评决越近记得越清楚。
发表于 2004-5-26 13: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下面引用由dean2004/05/26 11:45am 发表的内容:
我在评判的时候,不会同意任何一方的观点。
大概可以说我说纯粹技术型的评判。
所以我对于辩论就像评卷子一样,找出错误,扣分。
如果依靠感觉,一来容易把自己的观点带入其中,二来容易让晚出状态的队获得利益 ...

第一、你能肯定你每次评的时候什么错误口多少分的标准是确定的马?
第二、你能肯定每一个评为跟你的标准是一样的马,扣分是一个尺度吗?

如果不是
你所说得就毫无意义

 楼主| 发表于 2004-5-26 23: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下面引用由水若寒2004/05/25 09:49am 发表的内容:
把评分公开的话,只要双方的表现差距不大,裁判仍然可以玩猫腻,因为他偏袒的一 ...

不管怎么说,这不构成评分不公开的理由。
就好像,法院的判决书即便公开,法官依然可以枉法,因为他偏袒的一方也有胜诉的理由。可是这不构成法院可以秘密审判的理由。

发表于 2004-5-26 23: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这个贴子最后由dean在 2004/05/27 01:52pm 第 3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gadflyliu2004/05/26 01:50pm 发表的内容:
第一、你能肯定你每次评的时候什么错误口多少分的标准是确定的马?
第二、你能肯定每一个评为跟你的标准是一样的马,扣分是一个尺度吗?
如果不是
你所说得就毫无意义

第一,我只要保证我在这场比赛里面的标准对双方而言是一致的就可以了(实际上,我的标准长期以来也是有稳定性和连贯性的),我为什么要保证每次标准都一致。只要结果互不干涉就可以了。
第二,其他评委跟我不一样,这才更体现多评委各自独立打分的公正性。没有哪个比赛各个评委的标准是完全一致的,这个问题才是真的毫无意义。

如果说靠感觉,在我看来,要做到这两个一致,只会更困难,也更无意义——至少我不会无聊到赛前跟其他评委统一感觉。

发表于 2004-5-27 13: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正因为你无法和别的评委统一标准才使得评分弊端更大一些,我觉得这是个序数问题不是个基数问题,量化反而不合理
发表于 2004-5-27 13: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我不明白为什么不统一弊端就大。抽象调查样本要广泛结果才准确。
感觉这个东西,才更是虚无缥缈,变换不居的。

举个例子,就像2002年的全辩,人大、中国政法、成电的辩手都会记得的一件事,首轮政法胜成电,评委说感觉人大太轻松,不及政法风格凝重;次轮政法输成电,评委说感觉政法太严肃,不及成电活泼。
这事,我想sigr也还记得。所以感觉这事,往往成为解释不清时的解释。

 楼主| 发表于 2004-5-27 18: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下面引用由落素2004/05/27 01:09pm 发表的内容:
正因为你无法和别的评委统一标准才使得评分弊端更大一些,我觉得这是个序数问题不是个基数问题,量化反而不合理

不可能所有评委的评判标准是一致的,所以所谓“评分弊端更大”,只能发生在把所有的评委的分数统加比较胜负的情况下。相反,一旦评委的打分只作用于他个人的一票时,评分标准的统一就不那么重要了,毕竟,只要排除故意的倾向性,一个评委的打分对于双方应该是标准统一的。

dean说的往事,我当然记住。其实,我感觉对成电那场风格上要比对人大那场缓和一些,所以更加不理解评委的说法。
“感觉”这个词太玄了,是辩论赛又不是找女朋友,可以用感觉来作评判。

发表于 2004-5-28 16:5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呵呵,找女朋友,也不是凭感觉的。
 楼主| 发表于 2004-6-1 01: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有没有人知道今年全辩的赛制,包括评判的制度?
发上来,供大家批判!
发表于 2004-6-3 10: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有没有人知道今年有希望参加全辩的是哪些队伍?
发表于 2004-6-6 08: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这个贴子最后由terryhou在 2004/06/06 08:58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dean2004/05/26 11:45am 发表的内容:
我在评判的时候,不会同意任何一方的观点。
大概可以说我说纯粹技术型的评判。
所以我对于辩论就像评卷子一样,找出错误,扣分。

有点不理解,裁判不是应该是“消极的中立”吗?我想请问如果一方出现了严重错误而另一方没有指出,dean会不会扣分,扣哪一方的分数呢?

发表于 2004-6-6 09: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这个贴子最后由terryhou在 2004/06/06 09:51am 第 2 次编辑]

回到主题上,我有个想法:向cctv建议引入奥瑞刚赛制中的“合题性原则”,即对定义作最广泛、最普通的理解。这样可以避免辩手在题目定义上浪费大量时间而实质的讨论则少之又少。

如果题目确实有歧义,可以通过出题者、相关学者或者评审团对题目做出解释,达到双方对定义的统一。

各位意见如何?

发表于 2004-6-6 23: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2年全辩的“传言”——兼谈我们要什么样的全辩

dean在去年国辩半决赛第二场之后对我说过,正方有错误反方不指出,不能成为反方获利的理由。当时我就有不同意见,正方犯了错误而反方没有指出,但也没有犯错,我的确不会因此增加反方的分数,但必然会削减正方的分数,在这种双方对抗性项目中,反方怎能不因此获利呢?
可喜的是,dean前面的发言表明他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他提到了打分就像改卷子,找出错误就扣分。没有错,其他人并未因此而得分,但名次是不是相应提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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