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2002年全辩之后应南方某报社的约稿而写的文章,可能文笔不佳,未见刊登。 今天把它贴在这里,不知道是不是属于应该发表在这个板块的东西,暂且不顾(有劳斑竹费心指正了)。 我是中国政法大学的辩手。就如我校三辩赵晓鹏曾经指出的一样,虽然说出的都是事实,但是言语之间难逃片面的倾向,因此可能本来应该具有的言语指向会不可避免的受到误读,而且在道义层面会受到削弱。 我这里首先承认,当时的言语不免意气,但是我想诉说的绝对不是某种怨气。 2004年全辩即将到来,再在过去的是非里面纠缠已经显得没有意义。我贴出此文,目的也并非如此。正如我在此文的最后写到的一样: “第一,cctv组织的全国大专辩论会在规则上需要更加合理,要增加比赛和评判的透明性,一切污秽的东西一旦暴露在阳光之下必将抱头鼠窜;第二,我有理由相信,至少我有充分的理由怀疑,已经存在这样一个凭借全国大专辩论会而产生的既得利益群体,他们籍着手中的权力从个人好恶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促进大学生辩论赛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影响着的全国大专辩论会的发展与革新。” 我们真正应该关心的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全辩。 赛制、辩题、辩手、风格……这些在我看来当然重要,但是已是技术层面。组织者的理念,还有他们创设的制度,可能才是真正的关键。 话题可能敏感,言语可能不敬。但我相信,在华语上的各位既然是辩论的爱好者,一定能理解我对辩论的情感,也就会原谅我的唐突。 传言
江湖上一直传言中国队在2002年的“wc厕所杯”上是靠运气抽签抽进32强的,不过,传言终究是传言,从来就没有“可以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表明这个不是传言而是事实。但是,江湖上的传言向来是一波还未平息一波潮又来起,差别不过是传言的可信程度与其指向的对象而已。这不,大x一日闲来无事跑到京城某大学找小s扯谈,竟也听闻了一些不大不小的传言…… 小s:这个中国人到底在世界上还不被人家怎么当一会事,在邻居家的比赛也只是抽进了“wc厕所杯”的32强。 大x:能抽进去也算不错了,难道你还指望中国人有能耐抽个16强、8强的当当? 小s:那也不好这么讲,抽签里面这个猫腻说起来就多了。比方说,a1是个好签,把这个“好签”乒乓球事前放到冰箱里冻它个十几二十个小时的,到时和抽签的人打个招呼:“大哥,拣冰的拿!”准保你抽个上上大吉签。 大x:这个倒是好方法,就算是电视直播也看不出猫腻在哪里。 小s:其实,更牛的也有。我办个比赛,出于这样那样的冠冕堂皇的不上台面的理由,连公开抽签都可以免了。 大x:这样也能行? 小s:有什么不行?cctv去年办的第三届全国大专辩论会决赛阶段的抽签,各个参赛队翘首以盼,结果却是接到一个通知:本次决赛阶段的比赛安排考虑到各队派人来京有诸多不便,主办方已经先期在京抽签决定,抽签过程有全程录像并经北京市公证处公证,如有疑问可以向主办方索要抽签录像。瞧,一个录像就搞定了。 大x:有公证处公证,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吧? 小s:怎么没问题?跟你说吧,我还真怀疑这签是哪个大仙抽的。 大x:怎么说? 小s:问你,要是体育彩票摇奖摇出个666666,你怀疑吗? 大x:你别卖关子了,到底怎么回事? 小s:你仔细看这个抽签结果,上半区第一场,中国人民大学vs中国政法大学。 大x:都是北京的? 小s:上半区第二场,电子科技大学vs中国科技大学。 大x:都是科大? 小s:下半区第一场,四川大学vs重庆大学。 大x:都是“川军”。 小s:下半区第二场,中山大学vs香港浸会大学和澳门大学的胜者。 大x:这个,又都是广东那边的。 小s:看出点门道了吧? 大x:傻瓜都看出来了!你还别说,这巧合离谱了一些!你说,cctv这么干就不怕人家告他吗? 小s:怕什么?人家cctv现在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他拥有中国电视媒体的最高话语权,可谓呼风唤雨,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人家办一个春节晚会,年年被人骂,还不是一样封杀这个、封杀那个。这就叫,权力不加限制必被滥用!再说,你有心告他,你单位、你学校愿意让你告吗?你告他,他封杀你,单位领导的政绩没了地方炫耀,厉害点的再给你“焦点访谈”一下,这年头,哪儿没点藏着掖着的事?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你让cctv惦记上了,就等着“曝光”给全国人民的那一天吧。 大x:可是,后来中国政法大学的几个辩手不也是状告cctv了吗? 小s:告成了吗?法院根本不受理。 大x:为什么呢? 小s:法院的理由是他们和cctv关于知情权的纠纷不在高院一个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纠纷的文件的规定范围之内。简单了说,就是你们的纠纷不该归我法院管。 大x:这可真奇怪了,民事纠纷法院不管,难道让政法大学的人去找派出所、居委会解决问题? 小s:是啊!权利如果不受救济,就等于权利根本不存在! 大x:这是法院的事,咱不懂法就不说了。那你知道中国政法的人为什么要告cctv? 小s:中国政法的诉讼理由是,他们希望查看一场存在异议的比赛的评分表,cctv不答应,所以有一个cctv侵犯他们知情权的问题。 大x:那没什么不合理的啊? 小s:我也同意。中国政法的辩手质疑两点规则问题:一是cctv下发的比赛规程里白纸黑字写明“评委打分通过大屏幕现场公布”,可是不光没有实行,连事后要求查分都不允许;二是同样在规程里写明的“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也没有实行。 大x:cctv说话不算数。中国政法的辩手从规则角度出发提出异议,也是为了提醒辩论赛的主办方完善比赛。这么说没错吧? 小s:就是这样。你说中国政法的辩手干吗无缘无故跳出来要和cctv过不去?还不是在比赛里面受了冤屈,被人家在游戏规则内给“做”了?只是根本没法搜集证据证明是哪些人用哪些方法“做”了他们。辩手们提出诉讼,就是希望自己是这种不完善的、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的比赛规则的“最后一个受害者”。 大x:你的意思是说有评委操纵比赛? 小s:我没有证据,不能随便乱讲。不过我可以跟你说几件事权做例子,你自己判断。 大x:好啊,都是些什么事呢? 小s:第一件,是一个历届全国大专辩论会的评委说的。他说,98年第一届的时候,电子科大水平不错,但是第一场比赛碰到上海外国语大学,被几个上海籍的评委联手“做”掉了,所以他们几个评委一直觉得亏欠电子科大。 大x:怪不得电子科大场上说什么“网聊有聊就是网络上存在聊天这种行为”,评委还是觉得他们辩得比对手好。 小s:还不止。中国政法的辩手为了看到评分表要诉之法院,而电子科大的一个辩手乘着录播现场评委退席评判的时候上个厕所就能看到评分表,你说是不是评委们对电子科大照顾有加? 大x:那第二件事呢? 小s:在全国大专辩论会决赛阶段开始之前,华语辩论网(www.hyblw.com)上出现了一篇文章,作者认为,上届比赛,以往的常任评委之一武汉大学的赵林担任武大辩论队教练而最终夺冠;这回,同是常任评委的中山大学梁庆寅出山担任中大辩论队的教练,所以,他预测本次比赛的冠军是中山大学。 大x:他还预测的挺准。 小s:好玩的是,冠军出来后,同一个作者又写了一篇文章,预祝北京大学或者浙江大学在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上夺冠。 大x:莫非他是暗指北大的孙东东和浙大的余潇枫这两位常任评委? 小s:风水轮流转,明年到我家。他的意思就是这么回事。 大x:那第三件呢? 小s:第三件事是关于一个辩论队辩风的问题。事实上,一场辩论赛的输赢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辩论队的辩风是否为评委所认可与赞赏。中国政法大学辩论队在第一场战胜人民大学之后,某个评委私下这样对中国政法大学的教练说:打得好!就要这样打! 大x:那就是说评委还是认可中国政法的辩风的? 小s:但是,后来中国政法奇怪的输给电子科大之后,几个评委(包括说这句话的评委)却以中国政法的辩风太过严肃来解释他们的评分结果。再到后来,还是这几个评委在《大辩论》这本回顾第三届全国大专辩论会的书里这样写:中国政法大学辩论队在风格上气势汹汹,似乎有着文革时期“大辩论”、“大批判”的遗风。甚至有个评委干脆予以“恶辩”之名。 大x:这样说似乎有点过分,明显是和中国政法过不去。 小s:噢,对了。还是这个评委,私下里曾经说过,辩论就是耍流氓,谁耍的好,谁就赢了。还说,耍流氓的要是碰到真流氓,那也没戏。 大x:我真怀疑这帮评委到底是怎么看辩论的?他们眼中的优胜队伍到底应该是怎样的? 小s:所以归纳起来,从一个辩论爱好者的角度出发,我觉得有这么两个问题是需要解决的,否则,辩论和辩论赛的健康发展必将受到影响,甚至付出代价。第一,是cctv组织的全国大专辩论会在规则上需要更加合理,要增加比赛和评判的透明性,一切污秽的东西一旦暴露在阳光之下必将抱头鼠窜;第二,我有理由相信,至少我有充分的理由怀疑,已经存在这样一个凭借全国大专辩论会而产生的既得利益群体,他们籍着手中的权力从个人好恶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促进大学生辩论赛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影响着的全国大专辩论会的发展与革新。 大x:我想我是赞同你的观点的。 小s:另外再和你说几个小事情。 大x:我发觉你的传言越来越有意思了。 小s:你知道吗,这届比赛有个点评嘉宾在转播厅录最后的点评时因为不知道要说什么坐上去又跑下来,最后还是靠一个常任评委现场面授机宜才磕磕吧吧的把点评录完。 大x:看来,评委的水平需要加强。 小s:还有,半决赛“网聊有聊还是无聊”这个辩题,点评嘉宾是新华网的总裁,他竟然在点评里面说,总之,我是希望大家多来我们新华网聊天的。 大x:评委的评判中立性也受到了挑战。 小s:还有,cctv播出比赛的时候经过了大幅度的剪辑。有的比赛,现场观看的场面和看电视转播的场面完全不同。甚至,还出现了一个队的发言在现场毫无响应,但在电视里面我们却看见观众热烈鼓掌,而其中鼓得最起劲的却是场上另一个队的教练和未上场的队员,你说是不是很搞笑? 大x:是啊。cctv的转播不能真实的反映比赛,这当中是不是也侵犯了我们这些关心全国大专辩论会的热心观众的知情权? 小s:还有,…… 大x:…… 大x和小s的对话就记叙到这里。 本文写作时,华语辩论网的bbs旧站已经关闭,新站无法查到以前文章的备份。但是,作者可以以人格担保所引述文章的存在与真实。 另及,本文欢迎对号入座!(成文时间当在2002冬。当日,北京飘雪。我在北外的教学楼外徘徊,后借他人电脑完成最后的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