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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司马发炎

可以追有男朋友的女生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21 11: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齐飞扬 发表于 2011-9-21 11:06
对啊~~~
你的女友成为别人的心仪对象说明你很有眼光你的女朋友很优秀
那么为什么不让别人追呢?

为什么要让别人追呢?这个想法我真的很不理解,人都是自私的,人的本性中不存在利他的特性,这种损己利人的事情为什么要认同呢?
发表于 2011-9-21 12: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朽哲人 发表于 2011-9-21 11:58
为什么要让别人追呢?这个想法我真的很不理解,人都是自私的,人的本性中不存在利他的特性,这种损己利人 ...

问题是爱情不是你不想三个字就能够解释的吧
发表于 2011-9-21 12: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zz88sleep 发表于 2011-9-21 12:09
问题是爱情不是你不想三个字就能够解释的吧

那是什么能够解释的呢?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这里的能不能追已经是第三方插手了,以介入的第三方的角度来考虑这个,恐怕更不能够解释吧
发表于 2011-9-21 12: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朽哲人 发表于 2011-9-21 12:27
那是什么能够解释的呢?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这里的能不能追已经是第三方插手了,以介入的第三方的角度来 ...

我不是以想要追那个女生的第三方来看问题的
而是超出这三者之外的角度来看
我的想法很简单,如果那个女孩很爱你的话,怎么撬都不会走
如果被人撬了就走的话,这个女的,何必对她那么执着呢?
发表于 2011-9-21 12: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zz88sleep 发表于 2011-9-21 12:38
我不是以想要追那个女生的第三方来看问题的
而是超出这三者之外的角度来看
我的想法很简单,如果那个女 ...

对嘛 那就是说东西被小偷偷走了我们也不应该怪小偷,我们应该责怪自己,为什么没有把东西看住了?我们不需要去抓小偷,因为小偷没有错?而同样的道理,女朋友好好的被人撬走了,我们要怪的不是别人,而是这个女孩她不够爱你???这个结论恕我无法接受。
发表于 2011-9-21 12: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朽哲人 发表于 2011-9-21 12:50
对嘛 那就是说东西被小偷偷走了我们也不应该怪小偷,我们应该责怪自己,为什么没有把东西看住了?我们不需 ...

所以这又回到刚才的那一个点上了
女朋友和财物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第一是所有权(之前已经解释),第二个,则是自主思想上
你的钱财被拿走了,它没有脚自己跑回来,可是你的女朋友呢?
小狗走失了都可以跑个几百公里回到主人身边,难道你的女朋友连狗都不如?
发表于 2011-9-21 12: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朽哲人 发表于 2011-9-21 12:50
对嘛 那就是说东西被小偷偷走了我们也不应该怪小偷,我们应该责怪自己,为什么没有把东西看住了?我们不需 ...

老实说,如果是我打反方的话,我不会打什么道德的,太空泛,而且对错的争议太大。
倒不如打“干扰”这个点力度会更大
发表于 2011-9-21 13: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zz88sleep 发表于 2011-9-21 12:59
老实说,如果是我打反方的话,我不会打什么道德的,太空泛,而且对错的争议太大。
倒不如打“干扰”这个 ...

但是总要有价值上升一下嘛。。。否则看起来会比较的单薄,而且这里我想的主线并非是道德,而是一种恋爱关系中该有的排外态度和外界不干预的态度,也即是感情可以从其自我的矛盾中破裂,但是不允许第三方带有破坏目的的插手,因为这样就基本造成了感情存在性的危机。
发表于 2011-9-21 13: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朽哲人 发表于 2011-9-21 11:58
为什么要让别人追呢?这个想法我真的很不理解,人都是自私的,人的本性中不存在利他的特性,这种损己利人 ...

追不追是别人的事你怎么控制呢?
怎么是损人利己呢?或许这个女生跟那个男生更合适,而且这个男生也会找到更适合自己的~~~那这样是不是就成人之美了么~~
发表于 2011-9-21 13: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zz88sleep 发表于 2011-9-17 13:07
被甩了不能认难道哭哭啼啼一哭二闹三上吊吗?恋爱说到底很简单,就是因为我想和你在一起,所以我和你在一 ...

抱歉,没有找到您说的第一所有权。
至于自主思想,我想要说明的是,这个自主思想的判断发生是存在与感情内部矛盾的,而不是第三方插手的,如果感情内部出现了矛盾,那么这个我们无可厚非,但是由于第三方本来就带着要破坏这段感情的目的而插手的感情,这里的女生的所谓自主思想并不是这个题目判断主体的自主思想了,如果您觉得钱包的例子不妥当,那么我再举一个例子,中国被在二战时被日本入侵,我们是不是不应该怪罪侵略者的残暴行径,而应该说那是那些在残暴行径下的人太懦弱吗?
至于这里我发泄一下个人情绪,你女朋友才他妈的狗都不如。~!!!!!!!!!!!!!!
发表于 2011-9-21 13: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朽哲人 发表于 2011-9-21 13:09
但是总要有价值上升一下嘛。。。否则看起来会比较的单薄,而且这里我想的主线并非是道德,而是一种恋爱关 ...

不一定要有价值升华才不单薄。论点单薄与否关键在于推得深不深,而不在于打得广不广。我不认同爱情本身就一定要是具有排外性的,因为人不是个体动物,而是群体生活的。你不可能把女朋友关在笼子里不让她接触到任何一个外面的男生的,不是吗?
发表于 2011-9-21 13: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齐飞扬 发表于 2011-9-21 13:09
追不追是别人的事你怎么控制呢?
怎么是损人利己呢?或许这个女生跟那个男生更合适,而且这个男生也会找 ...

我并没有说去控制他追不追,我们看到楼主的这个题目是建立在了应不应该追得前提之上作出了讨论,那么我们看到这样的讨论是建立在了这个事情是否应该发生的基础上,但是他发生了我也只能说不应该,作出被动的守护女友的行为,其次,如果你谈恋爱觉得自己不是最适合于自己爱人的, 那么你为什么在一开始就要要求交往呢?所谓成人之美,这个说法真的是太理想了,这个只能说是在无法挽回的时候可以自我安慰i,但是并不足以作为第三方介入感情的理由。
发表于 2011-9-21 13: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朽哲人 发表于 2011-9-21 13:17
抱歉,没有找到您说的第一所有权。
至于自主思想,我想要说明的是,这个自主思想的判断发生是存在与感情 ...

所有权是这么解释的,财物可以是你个人独有的,可是女朋友不一样,她要不要成为你的女朋友,成为了过后要不要继续,则是由她决定的。谈恋爱要两个人同意才可以,但是分手只要一个人就够了,你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吗?
而我不认为侵华这一个例子和钱包的例子有什么差别,这都是侵占了所有权的问题。

发表于 2011-9-21 13: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zz88sleep 发表于 2011-9-21 12:58
所以这又回到刚才的那一个点上了
女朋友和财物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第一是所有权(之前已经解释),第二 ...

首先,没有看到你说的第一所有权,其次所谓的自主思想的主体并不是这个题目的主体,题目的主体是介入的第三方,而不是感情中的女方,这直接就偷换了对象。至于你说类比不当,那么我换一个例子,我们看到2战时期日本侵略中国犯下种种暴行,这个是不是我们要怪被屠杀的人没有自主思想而不怪罪于战争和侵略者呢?
最后,我抒发下自己的情绪,你女朋友才他妈的狗都不如。
发表于 2011-9-21 13: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朽哲人 发表于 2011-9-21 13:23
首先,没有看到你说的第一所有权,其次所谓的自主思想的主体并不是这个题目的主体,题目的主体是介入的第 ...

我再解释过多一次了。二战的例子我也解释了。
还好我现在单身,不然的话,嘿嘿,我就不给面子了。
发表于 2011-9-21 13: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zz88sleep 发表于 2011-9-21 13:22
所有权是这么解释的,财物可以是你个人独有的,可是女朋友不一样,她要不要成为你的女朋友,成为了过后要 ...

哦 女朋友不是我独有的,那么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全世界人民所共有的呢?这里完全剥离了一个感情的责任和义务,而来谈一种自由主义,这不正是现在人们认为感情不存在安全感的根本原因吗?因为责任和义务被忽视所导致的感情的不稳定,最终感情的安全感不存在,依照你的说法,谈恋爱也就一个人同意就好了,女生同意就好了嘛,男生也不用这么认真,因为女生说不谈了就不谈了,认真了伤感情,这样爱情还存在吗?
至于侵华和钱包的例子,侵华战争时期被屠杀者是有主体性的,钱包没有主体性,这个区别不就是你自己提出来的嘛?现在怎么又看不出来了呢
发表于 2011-9-21 13: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zz88sleep 发表于 2011-9-21 13:28
我再解释过多一次了。二战的例子我也解释了。
还好我现在单身,不然的话,嘿嘿,我就不给面子了。

你太给面子了,先骂别人女朋友是狗这个叫做给面子???你的辩论礼仪应该回去找你们教练好好的教教你。
发表于 2011-9-21 13: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朽哲人 发表于 2011-9-21 13:32
你太给面子了,先骂别人女朋友是狗这个叫做给面子???你的辩论礼仪应该回去找你们教练好好的教教你。

呵呵
我本身已经退役了
现在是教练
我可没有说你女朋友是狗啊
我问的问题是什么呢?
“难道,你的女朋友连狗都不如吗?”
你只需要回答,“不对,狗根本不能够和我的女朋友比,我的女朋友好太多了,就够了啊。”


发表于 2011-9-21 13: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zz88sleep 发表于 2011-9-21 13:44
呵呵
我本身已经退役了
现在是教练

如果你本身是教练的话,那么我想你应该可以清楚的明白这个反问已经可以归结到侮辱和人生攻击之中了。至于之后他人如何回答,这是对你攻击的对待态度,不可磨灭的是你本身语言中含有的人身攻击的性质。
发表于 2011-9-21 13: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朽哲人 发表于 2011-9-21 13:31
哦 女朋友不是我独有的,那么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全世界人民所共有的呢?这里完全剥离了一个感情的责任和义务 ...

二分法这种辩论技巧对我没有用,不是我独有的,不一定就是全世界共有的。她是她自己的,不行吗?
还有对于你说的什么责任道义一大堆的,我不知道和今天的题目有什么关系。别人追你的女朋友就可以搞得整个世界的伦理价值败坏,你的联想力也太强了一点点。
钱包不是你不想被偷就可以不被偷,侵华不是你想要不被侵略就不被侵略,但是你的女朋友却是可以不想跟别人走就可以不跟别人走的,这就是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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