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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苏省大学生辩论赛-江苏辩论永不亡,南审当自强

 火...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2 12: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纵观楼上几位前辈的意思,你还太嫩了,你还太理想化了,根本不懂比赛啊,你以为比赛是你家啊,问题的本质该放弃的时候就要果断的放弃,不中听的话该不讲的时候绝对不准讲,这种观念正好符合昨日南审的正确就业观,我大学毕业先去和农民工抢饭碗,我这种就业观很正确啊!避无可避,生活所迫,你低头你就正确了,你抬头就好高骛远了,这是不是变相乃至变态的自我安慰啊?不符合评委口味为什么会有3:2啊?那些2的评委不小心2了一下,自己口味都不知了?诚然,河海的结辩价值的包装太烂了,这是技术处理问题。
发表于 2010-12-22 12: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night_y 于 2010-12-22 12:13 编辑

回复 只是新手上路 的帖子

建议开个辩题:正确的辩论表达方式/高超的辩论能力 哪一个对赢得比赛的关键~~~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2 12: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王铭伦 的帖子

你们好好想一想,不是说你们故意包了辩题,而是这个辩题本身就有问题,同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只要是就业时涉及的能力就是就业能力了吗?就业时还要笔试写试卷,那写字能力算不算就业能力?我建议你们去处理和柔化下价值,而非在这坐而论道,你们的细节处理不要太烂啊,忠言外面包层糖衣在喂人家。昨日你们其实输的不亏,南审的辩题处于劣势,做到他们所做的已经不错了。换了立场你们做的绝不会比他们好。
发表于 2010-12-22 12: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night_y 的帖子

你又2了……
发表于 2010-12-22 12: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银行年底忙,中午才有空一个个回复看完,稍微冒泡说几句。

河海的定义我觉得没什么问题,要南审抽到反方肯定也是这么定的,能力这么抽象的东西谁敢保证定得公允。赛前我们就分析,这个题目正方不好说但是却容易猜中评委的第一印象点,反方要好说得多但是却反而不大容易猜中评委的心证。我想没有分歧的是,无论是南审还是河海应该都对这个决赛辩题感到很无语吧。我在学校里就说,团省委想让我们讨论就业问题的想法是好的,但题目出的就有点,大家懂的。

楼主对比赛的评价大抵是中肯的,当然对我们二四两位辩手的定论我是绝对反对的,呵呵。河海的四辩我不觉得他有什么问题,无论基本功还是稿子都写得很不错,关于大学的评价也都是大实话(当然评委可能不这么想),毕业的都懂的;如果硬要挑点问题的话,之前在自由辩论对价值还没怎么铺垫就直接升华,可能会让评委觉得有点偏离现场。

南审的辩手打得都或多或少有些问题,但他们上午期末考下午打比赛,喝完庆功酒继续去准备期末考已经很不容易了,我就不在这里对他们进行评价了,请大家见谅。至于比赛的组织方面,我只想对所有熬了一个月夜布置场地整理仪器的工作人员们说一声辛苦了。

无论如何这是一场相当精彩的比赛,我等那个同学视频传好后就发布吧。希望河海大学也能多走出江苏进行交流,我相信你们能打出自己的一片天空!
发表于 2010-12-22 12: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0-12-22 12:13
回复 王铭伦 的帖子

你们好好想一想,不是说你们故意包了辩题,而是这个辩题本身就有问题,同时还有一个问 ...

正解,辩题本身就有问题,越到后面的比赛辩题越长,
决赛的辩题多达十八个字……十八个= =
发表于 2010-12-22 12: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惟恋梧桐 发表于 2010-12-22 12:15
银行年底忙,中午才有空一个个回复看完,稍微冒泡说几句。

河海的定义我觉得没什么问题,要南审抽到反方 ...

桐桐又来各打五十大板了= =

点评

五十大板大部分时间是被理解成没有原则的和稀泥。 梧桐的评论不算五十大大板,因为比较客观。  发表于 2010-12-22 12:29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2 12: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只是新手上路 于 2010-12-22 12:33 编辑

回复 惟恋梧桐 的帖子

这是传说中的梧桐学长吧?您不要忙着出来息事宁人啊,出来盖棺定论,再说了我也没闹事就是写一赛评,做一下技术探讨,您这么一说没人指导我了咋办。对于主办方大家都知道辛苦啊,其实我早上考完试过来看帖回复,下午一会儿还有考试,也比较忙,很技术的东西我会考完试再来共同探讨。
发表于 2010-12-22 12: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息事宁人啊,我是说真的,这个题目两边都只能这么打
发表于 2010-12-22 12: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惟恋梧桐 的帖子

辩题确实不好处理,但是说实话,南审攻击河海的时候,给人的感觉似乎也只有一条路线——就是东西部就业问题,西部有岗位,东部很挤,大家去西部了就解决问题了。个人觉得还是有很多可以发掘的东西。
发表于 2010-12-22 12: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只是新手上路 的帖子

当然不能说涉及到就业的能力就是就业能力,因为辩题当中有个更字,有一些基础的能力当然是必须的,如果在就业当中连字都不会写,估计连进门的资格都没有。
河海定义并没有把外延阔的很大,我还是希望学长给我解释一下 为什么自我推销就不是就业能力了,因为我真的觉得这些就是就业能力啊(可能是我的脑袋愚木吧)
还有,其实我并没有觉得辩题对于正方有劣势,南审的立论也很有说服力。
发表于 2010-12-22 12: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小分队 的帖子

这点我也懂,说话当然要深思慎取,但不能深思慎取而不言。
发表于 2010-12-22 14: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rlblws 发表于 2010-12-22 00:15
回复 cabala3 的帖子

那,为什么……我怎么听的评委点评……貌似不感冒你们的论啊,说了正确性的问题……我 ...

你被传说中的矮胖中移动技术专家教的头壳坏掉了吧
发表于 2010-12-22 14: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王铭伦 发表于 2010-12-22 10:49
其实我很不明白 希望前辈们能解释一下
为什么“搜寻信息,推销自己的能力”就不算是就业能力了呢?
一个能 ...

那长得好看也是这种能力的一部分吗?
发表于 2010-12-22 15: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knight_y 发表于 2010-12-22 12:12
回复 只是新手上路 的帖子

建议开个辩题:正确的辩论表达方式/高超的辩论能力 哪一个对赢得比赛的关键~~ ...

后者是前者的一部分,这题目打不起来
发表于 2010-12-22 15: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ls这个题目打起来,不管哪儿的辩论都要亡了
发表于 2010-12-22 15: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白色巨塔 的帖子

后者不必然是前者的一部分。表达方式的正确是对错判断,而辩论能力的高超是喜好判断。只要不以对=好这样的规范性定义为前提,就不存在立场的包含问题。
发表于 2010-12-22 17: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白色巨塔 的帖子

是我脑壳本来就不太好使,要不您也教教我?
发表于 2010-12-22 17: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gx0919 于 2010-12-22 17:14 编辑
白色巨塔 发表于 2010-12-22 14:49
你被传说中的矮胖中移动技术专家教的头壳坏掉了吧


这位仁兄指桑骂槐呢?楼上都坦白了,是他自己脑壳不好使= =
发表于 2010-12-22 18: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白色巨塔 发表于 2010-12-22 15:01
后者是前者的一部分,这题目打不起来

高超的能力 是正确的方式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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