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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薇薇的二重诡辩——对世辩叁王者之约反方逻辑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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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1 19: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四遍还是觉得很难理解
发表于 2011-3-6 22: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很文字游戏的感觉。我看的头都痛了。。。
发表于 2011-2-10 14: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场比赛 我觉得 只有彪哥 大叔 聪涵姐  微微姐  这四个在真的打比赛 其他的全扯淡 路一鸣的总结陈词 那说的啥啊 听起来好听 说的那叫啥啊~  个人浅见  不当之处 敬请批评~
发表于 2011-2-10 16: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第一重诡辩:问题发生在将“在于”理解为“是”,进而将“是”片面理解为主词包含于宾词。姑且不论“是”字有多种理解,所谓范围大小,实际上隐藏着论者的一个假设:“可悲之处”范围比“不可重来”大,换句话说,“不可重来”被理解为“可悲之处”的原因“之一”。如此,即便可以重来,也当然无法严格推出不再可悲,可以重来而人生依然可悲也就不构成对原命题的反驳。然而,在辩题中,并未包含“可悲之处”除了“不可重来”还有其他的意思。正如当一个人说“我的成功在于聪明”,完全不包含成功还有其他原因的意思——当然,你可以私下认为“成功的原因”范围比“聪明”大。因此,就原辩题来说,不可重来是辩题范围之内唯一的生命可悲之处,马薇薇的反驳并不算诡辩。

关于第二重诡辩:基于假设的论证确实不够可靠,但事实上,所有论证追到底,一定都是基于某种假设的。就像我上面分析你的论证的一样。没有不包含假设的推理。只不过,这里的假设确实明显了一点。如果说这叫做诡辩,恐怕不恰当。另外,“如果我是你,我就会因为看到这么多回复而花掉不少时间”——这句话完全不包含“我觉得你应该怎样”的意思。所以这个角度的论证也是不成立的。

实际上此辩题的不严密之处在于,正反双方可以同时成立:生命的可喜之处在于不可重来,同时,生命的可悲之处也在于不可重来,同时为真也没什么问题。
发表于 2011-2-10 14: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很强,晕啊
发表于 2011-2-10 16: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第一重诡辩:问题发生在将“在于”理解为“是”,进而将“是”片面理解为主词包含于宾词。姑且不论“是”字有多种理解,所谓范围大小,实际上隐藏着论者的一个假设:“可悲之处”范围比“不可重来”大,换句话说,“不可重来”被理解为“可悲之处”的原因“之一”。如此,即便可以重来,也当然无法严格推出不再可悲,可以重来而人生依然可悲也就不构成对原命题的反驳。然而,在辩题中,并未包含“可悲之处”除了“不可重来”还有其他的意思。正如当一个人说“我的成功在于聪明”,完全不包含成功还有其他原因的意思——当然,你可以私下认为“成功的原因”范围比“聪明”大。因此,就原辩题来说,不可重来是辩题范围之内唯一的生命可悲之处,马薇薇的反驳并不算诡辩。

关于第二重诡辩:基于假设的论证确实不够可靠,但事实上,所有论证追到底,一定都是基于某种假设的。就像我上面分析你的论证的一样。没有不包含假设的推理。只不过,这里的假设确实明显了一点。如果说这叫做诡辩,恐怕不恰当。另外,“如果我是你,我就会因为看到这么多回复而花掉不少时间”——这句话完全不包含“我觉得你应该怎样”的意思。所以这个角度的论证也是不成立的。

实际上此辩题的不严密之处在于,正反双方可以同时成立:生命的可喜之处在于不可重来,同时,生命的可悲之处也在于不可重来,同时为真也没什么问题。
发表于 2011-5-27 09: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x051xb 的帖子

那正方要走什么路呢?怎么走呢?按你这样一说,正方很没有路,但是反方也没什么路,他一直在反方的立场上打!作为正方有没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呢?请指点一二
发表于 2011-5-28 11: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x051xb 的帖子

看这么多,头真的晕了。很多都是朦胧的映像,很范,可能看的太多了!我不明白正方的立论成立吗??感觉他们立论似乎没什么立场??
发表于 2011-5-28 20: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绕,涨见识啦~~~
发表于 2012-1-22 16: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A是B确实无法推翻﹃A是B,因为有可能A与﹃A都属于B,但是楼主没有联系辩题,如果是这种情况就是生命无论如何都是可悲的,但是辩题没有这个前提,从双方辩题看

正方:生命的可悲之处在于它不能重来;

反方:生命的可喜之处在于它不能重来。

生命有喜有悲,分歧在于生命不能重来到底是可喜的还是可悲的。也就是说A是B与﹃A是B只有一个是真命题,那么马薇薇只要证明A是B就可以推翻﹃A是B。因为楼主对辩题逻辑理解不当,所以楼主举的关于“苹果是水果”的例子也是不当的。我来举另一个例子说明。

“人做坏事(A)是不对的(B)”与“人不做坏事(﹃A)是不对的(B)”那么只要证明了A是B,当然推翻﹃A是B,二者只能有一者是真命题。但如果二者都是真的的话,那就是说人无论做不做坏事,他都是不对的,他的存在就是错误的。这个逻辑不成立,辩题也一样,生命不是可悲的,而是有喜有悲的。所以马薇薇的逻辑是没有问题的。

至于楼主关于第二重诡辩的论述,也存在一点问题,因为正方“生命的可悲之处在于它不能重来”成立的前提就在于假设“重来可以改变生命中的可悲”,如果没有这个前提,那么我们想想正方的立场该如何成立呢?所以,正是因为谁也不知道重来的结果会怎样,所以假设“重来可以改变生命中的可悲”是不成立的,因为有可能改变不了生命中的可悲,那么如果重来也改变不了,当然正方立场就不成立了。所以马薇薇是在利用假设的不确定性来推翻正方立场成立的假设性前提。

马薇薇的辩论没有问题,是楼主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并在上升至理论层次时,脱离了辩题环境。
发表于 2012-6-2 16: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凤飞飞
发表于 2012-8-16 13: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强啊~~~~~~~~~~~~~~~~~~~
发表于 2012-8-19 18: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请问能够求一下这场比赛的完整辩词或者录音吗?
【我在这里问这问题会不会被打啊?】
发表于 2012-8-20 11: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悲之处,居然是看不懂,看来没上过高中大学的人真是痛苦,没有文化的可悲
发表于 2012-8-24 01: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外国语大学
一辩 刘彤    二辩 李姿    三辩 岳明    四辩 白德江
西安交通大学
一辩 秦钧   二辩 何佩娟  三辩 姜寿林   四辩 王舜尧
本场比赛  人气辩手  正方二辩李姿   反方四辩王舜尧
                   最佳辩手  正方四辩白德江
发表于 2012-8-25 00: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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