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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gujht3636

对于CDA大赛的一点感想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20 22: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6# 帝鴻
帝鸿你完了!我好不容易披个马甲出来!你为什么要揭穿!娘来!你去死吧!我擦!
但是你让我明白了真相帝说的“我会的那位”,那位是我啊……
发表于 2010-8-20 22: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1# rlblws


    想知道故事啊?我给你讲
从前有座山 山里有座庙 庙里有个杀手讲故事 故事里说  从前有座山。。。。。哈哈
发表于 2010-8-20 22: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9# stevenyzy


    好啦好啦 淡定下啦 毕竟法律即使专业人士也不一定不会有争议的 更何况 法律这个东西本身的复杂也决定了可辨性 但是这样争执没意义的啦
发表于 2010-8-20 22: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啧啧,瞧这聒噪劲儿……
发表于 2010-8-20 22:3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0# 帝鴻


    孩子,不要转移战场,你一个所谓法学出身的,告诉我,你的那条路怎么成立了
发表于 2010-8-20 22: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4#


    你看看 你们非在这里争 把门伯都震出来了
发表于 2010-8-20 22:4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4#
门前辈好……出现大佬了……我乖乖的
发表于 2010-8-20 22: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erolandis 于 2010-8-21 01:07 编辑
回复  惟恋梧桐


    看来我今天真的是脚盆洗脸了,梧桐都出来说话了。其实梧桐对于CDA的支持,我是知 ...
帝鴻 发表于 2010-8-20 22:23


阁下是一开始就冲着我来呢,还是在这里假装事后诸葛亮非要把我扯进来?

第一,阁下所谓的对争鸣的中伤在哪里?

第二,我在争鸣的号已经很久没有登陆过,而且说实话我也不觉得有什么登陆的必要。托人去发个传送门还被争鸣接连删帖。你所谓的胡搅蛮缠就是指给争鸣网友了解情况的机会么?或者你把我和什么人混为一谈?要真如此倒也可以理解,有些人臆断水平之差不是一两天的事了。

第三,阁下的所作所为大家已经看在眼里,而不知阁下对我的种种指责可否拿得出一星半点的证据来?
发表于 2010-8-20 22: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3# liuowen29


    这个不会有争议,这个争议要是有就相当于说A君吐了B君一口口水,然后B君立马抽C君一嘴巴说就是你刚才和A接吻的口水吐了我一脸一样的搞笑。
发表于 2010-8-20 22: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4#


    门叔莫不是来寻根了?
发表于 2010-8-20 22: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别人中伤CDA,反击便是,何必扯上华语,你以为这种帖子发在这里是我们喜闻乐道的么。华语对于言论一直很放任,你确实经常可以看见管理人员拍人,但你也经常会看见管理人员被人拍,这是华语的风格,除了站务工作帖外,ID只代表个人,不出脏话就不会被删帖。今天的帖子是网友发的,你觉得不对指出即可,兰蒂斯觉得你不对也是他的自由,你和他讨论哪怕对骂都可以,何必上升到网站层面?

至于什么捅人捅事,我再次强调一遍那个网友是大号,他自己为他的言论负责,和我们网站有什么关系?争鸣和华语都经常有各种莫名其妙的帖子,难道网站都要为此负责么。我倒是希望他去争鸣说这些事,不要在华语给我们招无妄之灾,变成我们在围攻中伤争鸣了。
发表于 2010-8-20 22: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9# stevenyzy


    。。。。。。啥类比么 没意思 呵呵
发表于 2010-8-20 22: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1# 惟恋梧桐


    梧桐兄啊,我这是长久不在论坛混,战斗力下降,忘记规矩啊
发表于 2010-8-20 22: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9# stevenyzy


    哎哟,臆想症果然是臆想症呢。我什么时候说你侵犯著作权法了?这是第一个。第二个,我什么时候说羽化侵犯了著作权法了呢?倒是版权和著作权的差异,我看你还区别过,除了著作权法中,两者的概念是一样的之外,两者的的差异你要是不知道,我看你也别考司考了。考了也白考
发表于 2010-8-20 22: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1# 惟恋梧桐
我一直说他扎毛就是这个意思,帝鸿仔,犯了两个错误,第一管理层不代表论坛,其次帝鸿代表不了争鸣。但是帝鸿仔代表CDA我是没什么反对的。梧桐大大……第三次跟你说话了……再不理我……我就去洗了
发表于 2010-8-20 22: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2# liuowen29


    所以么,自家武功都没修好,还来装逼,自然会遭砸。
发表于 2010-8-20 22: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4# 帝鴻


    你把我最早回你的原话,关于切改的去问丁伟教授,此外鄙人不考司考,不好意思。
发表于 2010-8-20 22:5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惟恋梧桐
我一直说他扎毛就是这个意思,帝鸿仔,犯了两个错误,第一管理层不代表论坛,其次帝鸿代表 ...
rlblws 发表于 2010-8-20 22:45


别吃那么多了
发表于 2010-8-20 22: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6# stevenyzy


    看来凭你的半吊子也是说不出版权和著作权的差异的,也许呢,你就只会跟兰蒂斯一样,说在中国,版权和著作权是一样的。实际上版权侧重于著作使用权,是和著作财产权相区别得。那么什么是著作使用权?要不要我进一步提示你呢?
发表于 2010-8-20 22: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tevenyzy


    好啦好啦 淡定下啦 毕竟法律即使专业人士也不一定不会有争议的 更何况 法律这个 ...
liuowen29 发表于 2010-8-20 22:38


这个问题很明确的,学过知识产权法的都不会有争议。这不是通说不通说的问题,而是知不知道常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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