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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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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5 22: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哪个学校的队员没有投入感呀?  我们这里同样是 有条件要上 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这次参赛   可是倾注了我校辩论社团所有成员一年的心血! 刚开始没人管的时候都是社团在负责后勤保障 他们无怨无悔  为了比赛晚离开的 为了比赛早回来的  场上的4个人背后有多少无名英雄?   向他们致敬!
发表于 2004-9-5 23: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下面引用由不花钱2004/08/30 02:09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坦率地说,我发现在整个15支队伍里,只有西交与河海试图“讲道理”(北工商也尝试这么干,可惜到了场上就忘记了),别的么,呵呵……
  Slot你好歹也是个教练级人物,你就满足一下30楼的愿望吧。:)

河海第一场比赛我没看 第二场我看了 好象自由辩论就举了一个例子 而且是设例
到是江苏频频举例
发表于 2004-9-6 04: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再接下来说说关于大家对于我们立论和比赛的看法:

  第一:有人说自由辩论中我们一直在进攻,那么进攻方为什么就应该输掉比赛呢?是不是不进攻,总是解答、解释对方的提问才不应该输掉比赛呢?我们在此阶段,难道就没有解答过正方提问吗?难道是回避了所有的问题,一直只管自己问吗?
  退一步说,这场比赛,在这个辩题中,反方不以进攻为主,同时在开篇和结辩中尽可能的阐述本方观点还有什么好的战术呢?有谁可以为反方立论,并将自己的立论在自由辩论中充分展开,同时用自己的立论解释反方所有的问题的?!我们的能力无法达到这样的高度,还请高人指教!!!

  第二:有人提到我们在比赛过程一直以“我用手机跟人家吵架,距离是如何拉近?”,反驳正方“今天我跟某人打电话,距离怎么疏远?”是一种诡辩。因为正方立论是手机必然拉近人的距离,我们以此反驳这个必然性的逻辑推论,怎么就是诡辩呢?难道就是因为用手机亲密交流的人多,不正当交流的人少,就可以论证必然拉近吗?按这样的逻辑,那么是不是可以推论出“手机必然不能用来诈骗,因为进行诈骗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第三:有人说我们连我方最应该讨论的工具对人的异化都没有说清楚,所以根本不能论证出手机疏远人的距离(而且是必然疏远)。我们认为这个命题的实质是工具对人的异化问题,但是这只是我们理解这个命题的基本理论出发点,而不是在场上进行论证的。有哪位高人可以在一场辩论赛中把工具对人的异化问题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同时还能以此推论出手机疏远人的距离(而且是必然疏远)的呢?请指教!!!

  第四:很多人认为我们没有立论,那么立论是什么?是不是要有一二三四------才叫立论?是不是要有首先其次才叫立论?是不是非要用逻辑推导出己方命题必然成立,而对方命题必然不成立才叫立论呢?

  其实,我们一直强调这是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辩题,就是要用社会学的方法考察手机的广泛使用究竟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没有?这样的改变又是什么?我们发现人们使用手机就是因为它高效,而手机的高效性使得人们对它的依赖越来越深,手机的广泛使用确实大大挤压了其他的交往方式,其它的交往方式在手机用户和业务量增长的同时越来越少了,我们在想联络朋友的时候首先想起的几乎肯定是使用手机拨打对方的手机,甚至是发个短信,如果对方关机,或者不在服务区,我们就觉得找不到他了,这不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实吗?这不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切身感受到的吗?这有什么好争论的呢?难道这还需要论证吗?而人和人距离的拉近是要满足彼此多层次,多形式的交往需要的,手机的影响是交往方式单一化趋势,和人距离拉近的条件相违背,不就推导出手机疏远人的距离吗?我们的论证是基于现在的社会普遍现象,而不是什么必然,手机并不必然疏远人的距离,但是单一化的交往方式必然疏远人的距离,这不是一个基于手机本身的逻辑论证,而是一个基于事实的逻辑论证。
  至于效率化的问题,我们现在是不是越来越多的使用手机的群发功能呢?是不是总转发短消息呢?在节日的时候是不是会收到很多问候的短信,内容却是大同小异,甚至完全一致呢?这就是手机使用过程中使得人们的沟通交流效率化趋势,这不也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实,每一个人都能够切实感受到的吗?还需要论证吗?那么收到同样的问候谁认为和对方的距离拉近了呢?再把这样的问候转发,甚至群发出去,谁又认为能够拉近和对方的距离呢?
  交流沟通的效率化和交往方式的单一化导致人类社会交往的不健康、不完整和必然疏远人的距离,但是这不是手机必然疏远人的距离,这样的改变也不是必然的,但是这样的改变正在我们身边发生,这样的改变必然疏远人的距离,辩题真正的价值就是让我们告诉大家,现在的事实是手机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这种改变导致人的距离的疏远,我们要认识到这样的改变,并加以警觉,改变这样的状况,正确的对待、使用手机进行人际交往,趋利避害。

  很多人都说我们没有论证必然性,我们认为手机现在事实上造成的影响必然疏远人的距离,但不是手机必然造成这样的影响,请问大家,这个命题中是否可以直接论证手机必然疏远人的距离?如果有,那么本着探询真理的精神,请某位高人为反方立一个论,但是在立出的反方理论体系中一定要能够解决正方的三个问题:
1手机要不要用?
2是不是手机一用就疏远,越用越疏远?
3使用手机进行良好的人际交流,如何疏远了人的距离?(问候母亲,恋人聊天------等等事例)

  本人今天之所以参与到这个讨论中来,没有任何针对我们的反对者的意思,我相信所有反对我们的人和支持我们的人都是出于对辩论本身的热爱,大家只是观点不尽相同罢了。

  说心里话,我觉得反方这个辩题对我们来说真的是很困难的,三辩,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总是抱着手机的,不是电话,就是短信;二辩贾M,每天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时间超过12小时,短信至少还在30条以上;一辩,每个月短信包月1600条都月月超发;让我们队论手机疏远人的距离何其痛苦?说服我这些队友手机疏远人的距离何其困难?我觉得论坛上绝大多数都是辩手、教练和热爱辩论的朋友,您们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让你们拿到这个辩题,并站在反方的立场上,要在短短的一场辩论赛中说服大家手机疏远人的距离,你们觉得,你们面对的会是怎样一种状况?我觉得,您们在想像一下之后,就将不难理解,我们为了这场比赛,为了这个辩题,要多付出多少的心血,真的是人格都要分裂了,精神都要崩溃了,自身的意识世界都快要破碎了。我想人和人之间应该多一点理解!

  作为河海大学辩论队的队长,借此机会向所有关注我们,关注我们的比赛的人们表达最衷心的感谢,期望与大家成为好朋友!

发表于 2004-9-6 10: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手机并不必然疏远人的距离,但是单一化的交往方式必然疏远人的距离,这不是一个基于手机本身的逻辑论证,而是一个基于事实的逻辑论证。(引子陈晶)


那我们退一万步讲 在没有手机 没有电话的时代 人们交往方式只能通过面对面进行交往 那时候交往方式也单一 人是更疏远还是亲近? 您方第一个立论明显不成立

至于效率化的问题(引子陈晶)

首先效率是经济学术语  用来形容人的感情不好  而且沟通高效和疏远不仅没有必然联系
好象还有本质矛盾


发表于 2004-9-6 10: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第一:有人说自由辩论中我们一直在进攻,那么进攻方为什么就应该输掉比赛呢?
(引子陈晶)

就那场比赛而言我怎么没觉的你们是在进攻?  好象是一直被动防守?而且防守的是不能必然拉进而不是必然疏远? 用词也欠妥


  第二:有人提到我们在比赛过程一直以“我用手机跟人家吵架,距离是如何拉近?”,反驳正方“今天我跟某人打电话,距离怎么疏远?”是一种诡辩。因为正方立论是手机必然拉近人的距离,我们以此反驳这个必然性的逻辑推论,怎么就是诡辩呢?难道就是因为用手机亲密交流的人多,不正当交流的人少,就可以论证必然拉近吗?按这样的逻辑,那么是不是可以推论出“手机必然不能用来诈骗,因为进行诈骗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引子陈晶)

正方的题目要求他们论述必然拉进 他们按照要求做了  你们呢? 你在这里判断的依据是支流 并且明白的表述出来(注意:不必然拉进 不是疏远)无法证明您方的观点
这就好比说在四则混合运算中加一个大数减一个小数(100+100-20=180)一样

您那个诈骗的例子“必然不能” 是特称否定 即只要有一个各例便可以否定全部
受机的题目是这种特称否定吗? 明显是一个趋势判断 主流判断!


第三:有人说我们连我方最应该讨论的工具对人的异化都没有说清楚,所以根本不能论证出手机疏远人的距离(而且是必然疏远)。我们认为这个命题的实质是工具对人的异化问题,但是这只是我们理解这个命题的基本理论出发点,而不是在场上进行论证的。有哪位高人可以在一场辩论赛中把工具对人的异化问题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同时还能以此推论出手机疏远人的距离(而且是必然疏远)的呢?请指教!!!
(引子陈晶)

清楚和清清楚楚可不一样   你们有谈到异化吗? 是一句没说吧!
总不可能说你们那个吵架的例子 论证出异化了吧?  人一用手机就异化的开始吵架了?

发表于 2004-9-6 16: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下面引用由Slot2004/09/05 09:48pm 发表的内容:
To;岚星
我理解你的看法, 你刚才用的是"拉近",但是换到"疏远",反方就必须用同样的标准

仔细想了一下,觉得你说的对。
反方对正方的反驳中实际用的观点是“使关系拉近的不是交流的手段,而是交流的内容。手段本身对关系不起作用。”而对己方的论证,仍然是说这种手段会让我们不去或少去用其他手段。因此这里的确有一个反驳对方的同时反驳自己的问题。
发表于 2004-9-6 17: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楼上的,你们这些人怎么都不认真看人家的发言呢?人家根本就不从什么“手段”的角度来论证自己观点,而是说这样论证是不对的,是得不出结论的。我受不了,大家稍微认真点好不好?

  打个比方,有人说,“手机带身上消耗体力,使人的精力减少了,于是交流减少,距离疏远了”,我说,“距离拉近疏远的重点不是体力的多少,而是交流内容。按你的说法,我还能说,手机带身上可以锻炼人的体能,精力旺盛了,于是交流增多了,距离拉近了。”
  你们觉得这里面,我说的内容是不是既否定了对方,也否定了自己?

  不谈了,你立个论吧,可以说“必然疏远”,也可以是“主流疏远”,大致说一个来看看?

  唉……诸位随意吧,不晓得你们平时做文章的时候是不是也这样的……“全国大专”哦……

发表于 2004-9-6 17: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陈晶:
很多人都说我们没有论证必然性,我们认为手机现在事实上造成的影响必然疏远人的距离,但不是手机必然造成这样的影响,请问大家,这个命题中是否可以直接论证手机必然疏远人的距离?如果有,那么本着探询真理的精神,请某位高人为反方立一个论,但是在立出的反方理论体系中一定要能够解决正方的三个问题:
1手机要不要用?
2是不是手机一用就疏远,越用越疏远?
3使用手机进行良好的人际交流,如何疏远了人的距离?(问候母亲,恋人聊天------等等事例)
==================================
我觉得,其实按你们的立论,这些问题完全可以解决并论证“必然疏远”。
1、手机要用。因为它有很大的好处,而坏处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抵消。
2、是的。所以我们在使用手机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有其他措施相辅助。
3、他们个人的距离是拉近的,但就社会整体来说是疏远的。比如那位一天12个小时和BF煲粥的mm,她留给其他朋友、老师、亲人的时间肯定大幅减少。(如果正方把这归为使用不当,则反方可用异化论指出这是手机激发和加剧了现代人追求即时交流的需求。如果正方谈思想决定行为,反方可应客观决定主观。)

说个形象但不成熟的比喻。反方的立论就是当均匀分布在圆平面上的点都集中到圆周上时,这些点“整体上的距离”是“拉近”还是“疏远”了;当我们面对中间那一个大圆洞的时候,我们应该不应该承认这种“疏远”的存在。

其实我真的认为你们的立论比正方高出一层,只是似乎你们没有吃透……

具体现场情况看了录像再说吧……

发表于 2004-9-9 18: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这个贴子最后由吴理在 2004/09/23 01:55am 第 2 次编辑]

 辩论是很功利了。
 河海的立论显然是反常规的,相信这一点已经得到大家的公认了。但我想作为一支首次参赛的辩论队,河海是试图尝试一些全新的甚至是颠覆性的东西的,比如大家讨论的这场手机的辨题,河海是试图跳出个人的体验而从社会事实的角度运用社会学的理论来分析这个辨题的。可能是由于辨手的理论素养或者说是知识内涵不够,在整场辩论中,据我的现场观察,没有能够结合现场,很完整的将立论中所蕴含的独特视角清晰的表述出来,也没有能够很好的将“科技对人异化”这一辨题的原理很清晰的阐述。但这显然不能成为攻击河海辨手的辩论素质和河海立论的理由。
 首先,这一立论对知识储备的要求很高,相信04全辨的大部分辨手都很难在一场强对抗的比赛中很清晰、完整的表述,而河海的辨手相对高质量的完成了这一任务,并成功的说服了评委,这一点从结果来看是无法否认的。其实这个辨题从逻辑上相对简单的立个论也不会很难,毕竟比赛能打就行,还不会落个胜利后大家群起而攻之的结果。但我相信,河海的教练和辨手们是立志改变现有的辩论模式的。
 其次,这种立论更不应受到攻击,就算在表述中有种种缺陷,但这种立论的高度显然是那种所谓逻辑的简单论证无法相比的。因为此立论所要求的是辨手的深厚理论基础及在此基础上的对辨题和社会热点的深入分析。而这才是大专辩论赛应该的含义。这也才是广大辨手应有的追求。大家想一想现在的辩论赛,简单的分析,肤浅的理论支撑,号称是提高大学生的口才,锻炼大学生的能力。真的是这样的吗?所谓的口才恐怕只是一些辩论技巧,而真正的知识却得不到丝毫的提升。所谓无论河海最后的表现如何,请为河海喝彩!
 To MIA、岚星、slot、smilesir:请批驳河海立论不要和辨手的表现混为一谈,辨手没有很好表述不代表立论不行。

(后面一句话不妥,已经删除,如有疑问请发短信联系)

发表于 2004-9-9 22: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下面引用由不花钱2004/09/06 05:21pm 发表的内容:
  楼上的,你们这些人怎么都不认真看人家的发言呢?人家根本就不从什么“手段”的角度来论证自己观点,而是说这样论证是不对的,是得不出结论的。我受不了,大家稍微认真点好不好?
  打个比方,有人说,“ ...

呵呵~ ms不花钱还没转过弯来。 =P
其实关键就是那句“真正在根本上决定两人距离变化的,是沟通的内容,而不是交流的工具”。反方说的这句话可以在直观上即反驳正方,也反驳反方。
或者可以这么说:反方为什么说正方的论证是错的呢?因为“起决定作用的是内容而不是工具”(如果不承认这一点,则反方的话不能说正方的论证是错的或得不出结论的)。但如果承认这一点,则可以得出反方自己的观点不成立。反方为了反驳正方的论证所引入的观点却可以反驳自己的论点(尽管没有反驳反方的论证)。

不过我想反方应该已经注意到了,所以他用了“两人距离”而不是“人际关系”。但这个不先把反方立论搞清楚是很难理解的。

BTW:别老是看到别人意见不同就说人家没仔细看。如果仔细看了意见就一定一致,那辩论赛就没有存在的可能了——除非改名“抬杠赛”。呵呵~~
=P

发表于 2004-9-9 22: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其实岚星大哥就是我们很好的榜样。他是在真正的讨论辩题的内涵,关注辩论本身。而不是因为面子、误会、输赢、私心,而吵来吵去,这就有违辩论的本意了。
当然适当的争论,有益于加深大家的认识。但需要把握尺度,人身攻击需要避免。  

发表于 2004-9-11 11: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这个贴子最后由zfzfly在 2004/09/11 09:01pm 第 3 次编辑]

   刚从家过来学校,想不到这里还是这么热闹。只是很遗憾,看到可爱的河海师妹有些激动的留言,楼上的袁丁师兄,关于担当问题,在小弟看来还是不要再提了吧!见谅:)
   我只想说,此事真是误会啊,误会!误会如不消除,误会只会越来越大,双方只会以更加主观和不信任对方的态度来面对这件事情。我在这里大声疾呼,请大家相信我的队友没有什么恶意,绝无预先设套之说,不管是赛前还是比赛中,但没有恶意不表示没有遗憾的后果,对于已经给河海的同学造成了伤害,我还是代表我们辩论队表示歉意。
   无独有偶,我们看到,河海的同学在场上的回应也确实给我的队友带来了伤害,可能其程度同样不轻,当然我希望、也相信河海的同学并没有原初的恶意。
   此事可以告一段落,也应该告一段落了,我在此诚挚的邀请河海的同学来江大做客,聊聊辩论、聊聊其他,我们一定尽地主之谊,如果要讨论,我们接下来可以讨论聚会的具体问题,我很希望这次的讨论以两队队员的合影而划上一个句号。[DISABLELBCODE]
发表于 2004-9-12 17: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河海的同学以辩会友,也不希望场下的一些摩擦让我们的“江苏代表队”有任何的不快,过去的大家解释一下就好了,相信是误会了,找个时间,所有的队员大家一起出来聚聚吧,都是喜欢辩论的,没有解不开的结,希望能友谊长存。
发表于 2004-9-12 17: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tsunami是伤的比较深一点的,不过相信他也会来的,大家一起找个时间,到镇江来聚聚吧,以辩会友
发表于 2004-9-12 21: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TO 河海二辩 :itsunim同学理解你不回消息的原因,但是拿到台面上讲他自然就不开心了,呵呵
至于"既然对方辩友认为手机疏远人的距离,为何你方辩手还有我方手机号?"我们不管遇到哪个队都会用这句的,在学校训练的时候就想好了!这里是误会!!
大家不要认真!!:)
发表于 2004-9-13 00:54:0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下面引用由zfzfly2004/09/11 11:26am 发表的内容:
刚从家过来学校,想不到这里还是这么热闹。只是很遗憾,看到可爱的河海师妹有些激动的留言,楼上的袁丁师兄,关于担当问题,在小弟看来还是不要再提了吧!见谅:)
   我只想说,此事真是误会啊,误会!误会如 ...

呵呵,终于有当事人出来展示风格,化干戈为玉帛,真是善莫大焉!否则:扯到鸡毛鸡骨痛,扯到叶子藤儿动!再牵扯出更多的两个学校的同学、相关的人物和再爆出更多的猛料来,那可就真要此帖绵绵无绝期了。我们倒不是怕帖子长,但这种帖子到后来实在是长的没有价值,除了浪费参与者更多的精力和情感外,除了让双方说出一些更多伤害彼此的气话来,积极的作用正在走向南辕北辙。对于当事人可能涉及到自尊和荣誉的问题,而对于旁观者来说实在是不知所争,一地鸡毛。

人生苦短,我们每做一件事其实都是有成本的,这种成本就是消耗我们的生命。什么成本能比生命更为巨大?什么事情能比生命更为宝贵呢?而这样没有价值的争论实在是浪费生命浪费造物主给我们的智慧的头脑阿!
杜维明先生曾在《现代精神与儒家传统》中提到过一个个案引起过我的深深思索,他说,他有一位非常佩服的朋友,在思想上很有独创性,在文学理论上也有很大的贡献,非常宽和,非常开放。可是他有个特性就是——你不能在他面前批评中国的烹调术,如果你对中国的饮食提出批评,他会不分场合的马上翻脸,暴跳如雷。杜维明说自己只是不信,这样一个宽和的,对西方文化中的结构学、解构学、诠释学都有很高水平的人,难道对文化积淀居然不能提升到自觉反省的层次?!!!后来直到自己亲眼见到方才相信。
说实话,看到辩论网上的辩论队员和高水平的网友最近和以前做的这种无聊的争论,我的心情恐怕同杜先生那时的心情别无二致。这也是我绝对不能同意把辩论赛只是看作是一种说服观众的技巧的原因,这也是我绝对不能同意辩论赛功利化的原因,这也是我一直倡导华语辩论赛要发扬的提高文化素质的功能。辩论赛能带给我们最大的好处首先应该是人文的修养,是如何与他人更好的协调和合作,是如何更好的尊重自己和他人,是一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悲天悯人的情怀。难道辩论赛前对中西方文化的恶补和积淀竟然不能使我们提升到自觉反省的层次?难道我们学到的高超的辩论技巧只能用来克敌,那是不是太小了。大丈夫要有大丈夫的气象。

余秋雨先生曾在他的演讲录中说过,人生受到不良情绪的干扰太多,所以人应该有意识的克服这种不良情绪的干扰。我自己的理解就是时常告诫自己别把自己太当回事,也别把俗世的名声太当回事。生了一会气,可能一晚上都看不进去书,还是多把精力集中到有价值的事情上来。所以,人生就是不断的对名利的解构,谁解构的好谁就有大智慧。zfzfly首先道歉了,在我看来他的名声不但没有受损,却让我看到了文化对他的积淀和塑造。

至于到底谁是谁非我觉得我是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进行评论的,何况在我看来这个问题也无关紧要,大家都忙着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厦添砖加瓦,谁有工夫关心别人的对错是非,而且帖子后来就全部是情绪化的产物,很多伤人的话是不能当真的。我只是一直在等,等一个说话的机会,毕竟要有当事人出面一澄玉宇,我这个喧宾才能借机夺主,呵呵。

说的对也好,错也罢,这都是我真实的体验和想法,绝对没有批评各位的意思。如果那句话不小心唐突了哪一位,还请见谅。还是盈盈一笑,尽把恩仇了吧。

这正是:有缘未必相逢,无情莫向翠微,
       人间一堕十劫,犹记桃花未归。
       天路遥,人世远,凝眸处沧海桑田,
       为谁痛苦,为谁嘻笑,任光阴凋尽朱颜。
       哪个出将入相,哪个成佛登仙,
       到头来,或为黄土,或为轻烟。
       且去世外垂钓,手有青青竹竿,
       莫问卿卿何处去,回头看见桃花仙
       ......

发表于 2004-9-13 10: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我上江苏大学三辩季何,和陈晶师兄一样,我上论坛从来潜水.一是因为自己比较懒,也很笨,比赛完了之后就不愿意再去想了,所以没有参与前面对辩题的讨论.二是因为我觉得其实大家只是有点误会,一件小事而已,所以也没有参与后面大家略带情绪的讨论.
  一个月前,陈晶师兄在论坛上的一句话至今记忆犹新:"一群对辩论有热情的人".的确是这样,大家都是靠着一腔热情来参与这个思辩的游戏的,没有任何的功利性.结果当然会分出个有输有赢,但我真的觉得这不重要,过程中的体会更深刻不是么.事实上在省赛之后我们大家就成了很好朋友,我觉得我对河海的师兄姐弟妹们一直都是很真诚的,我想陈晶师兄也感觉的到.所以因为这一点小的误会使我们大家带上情绪,实在不值得呵.今天看到曾叔叔的建议,很赞同.在此真诚邀请河海的同学来江大做客,希望我们之间因为辩论结成的这段友谊能真挚长久.
发表于 2004-9-26 10: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队里人都来了,发现原来就差我了.也许是这张帖的结尾吧:)
做人应该往前看,即便记得从前的种种,我愿意留下的也是美好的记忆,这样才会快乐!
想想看,上天其实已经很眷顾我们,最后的名额,训练中的快乐,认识的这么多朋友.呵呵:)所以大家才更应该多多联系.不仅仅是一起赛场上的朋友,还有那些场下交流,见过甚至没见过但却因辩论而熟识的友人.欢迎大家来江苏大学做客,我是一辩陈红.今年大学四年级了.要来就快喽:)
发表于 2004-9-26 16: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还是xinxi 说的对
另外大家既然在价值观上有冲突 就不要讨论题目的问题了
欢迎河海的朋友
其他学校的朋友如果要来我们也欢迎啊
最近不是在南京有广告杯吗?
zfzfly包吃包住哦



发表于 2004-10-5 02: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大家好哎,原来你们都讨论的热火朝天了,我才来。也欢迎江苏大学的同学来河海玩啊。说实话,江苏大学的辩论队真的是一支我非常喜欢的队伍。你们是我看到的唯一一支参加全辩服装还是自己准备的队伍。感觉是那种不注重表面功夫,很实在很脚踏实地的队伍。从教练到队员都是这样,我很喜欢你们。
  所以大家不要再为一个别人出的题目争来争去了,反正辩论赛都搞的跟娱乐节目一样了,那我们就不妨把它当娱乐节目一样,大家玩玩,交个朋友啊。
  想想你为这个比赛付出了多少,熬了多少夜,花了多少时间,伤了多少脑筋,流了多少眼泪,而真正你鼎礼膜拜能一锤定音的人,又有多少还记得你在那个夏天在那个地下室的演播厅说过什么话呢?
  所以,为了早已不记得你的人作出的判决,吵到伤感情,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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