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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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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3 05: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嘻,作为大哲学家的您,当然很懂逻辑。但是我不懂。
  尤其是我关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问题,我看不出您哪里谈到“逻辑”了,也没看到什么“必然”。

  什么“任何科学命题的真确性,都必须经由符合逻辑规则的推演证明。否则这个命题就不能算是在科学意义上正确的——比如先验和假设。”不懂!我倒是知道卡尔波普说过“科学不过是未被证伪的谎言”。
  麻烦先生讲讲,进化论是不是正确的?为什么?麻烦先生再讲讲,熵理论是不是正确的?为什么?麻烦先生再再讲讲,心理学有多少是正确的?为什么?麻烦先生再再再讲讲,建立在“理性人”基础上的经济学的结论算是“正确”的吗?如果是,那么行为经济学领域内的结论也算“正确”吗?麻烦…用模糊数学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吗?为什么?嘻~~

  另还是请先生告诉我,所谓卢梭“科技是万恶之源泉”怎么个“逻辑推演”?马尔库赛“技术对人的异化”怎么个“逻辑推演”?海德格尔关于“人的意义”怎么个“逻辑推演”?

  算了,跟命题契合点,就请先生“逻辑推演”一下“科技对人的异化”吧~~多年来一直没学明白,论文也写不出来,小女子在此谢过啦。嘻 ^o^

  另外说一下,辩论赛不是只谈“科学”的,有些东西只是“学科”,不是“科学”。

  随便说说,重在娱乐 ^o^

发表于 2004-9-3 13: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娱乐而已?我几乎每场比赛都看了,没感觉到娱乐!
另外几乎没感觉到有人真的有对真理的思考!!!
发表于 2004-9-3 13: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毋庸置疑,一个手机锁在抽屉里,它本身对人是不会有任何影响的,所以我们讨论的,必然是手机的使用。那么,今天是不是要让对方辩友证明,任意两个人,他们一旦使用手机联络,距离就近了;而让我方证明,两个人一旦使用手机,距离就疏远了呢?显然不是的,因为当两个人使用手机进行交流的时候,并不必然导致双方距离的拉近或疏远,真正在根本上决定两人距离变化的,是沟通的内容,而不是交流的工具。”
********
1。反方在这里论证的是命题的不必然.换句话说, 在论证对方不必然的同时, 也在论证自己的不必然。
2。我同意反方所说的真正在根本上决定两人距离变化的,是沟通的内容;但我不同意
在这里反方对交流工具作用的完全否定。根据人际交流的理论,在沟通的过程中, 包含着不同的因子:发讯者、接受者、环境、方法、讯息,反应和道具等。这些因子都有不同的作用,他们都影响着沟通的结果。
********
“第一个影响、交流沟通的效率化。手机是一种非常高效的交流工具,人们使用手机就是为了交流的高效、方便和快捷,从普遍一般的意义上,人们不会使用手机进行低效率的交流。但实际上,并非所有的交流都能以高效为准则,就人的距离来说,距离的拉近需要双方真诚而投入地进行情感表达,与效率无关;追求效率对于情感交流是荒谬且毫无益处的。
  第二个影响,交往方式的单一化。因为手机方便、快捷、高效的特点,人们对于手机的依赖性越来越深,从而使得人们的交往越来越集中于使用手机这种工具,交往的方式趋向于单一化。但是我们知道,人际交往应该是多形式、多方位的,交往方式单一化与情感交流的需要相矛盾,从而疏远人的距离。
  由此,我们不难认识到,使用手机进行某一次具体的信息交流,并不必然拉近或者疏远人的距离,但这并非是这个辨题让我们讨论的。当我们从社会学的视角来审视手机给人们造成的影响时,我们就应该洞察到现代人交流沟通的效率化和交往方式的单一化。而这,疏远了人的距离。”
***********
虽然反方一直强调不需要逻辑论证,但在这里,我认为反方论证的过程是有逻辑论证的。

在第一个影响,反方从原因直接推出结果  就是“高效率必然对于情感交流是荒谬且毫无益处的”去否定正方的立场。这应该算是使用了必然的逻辑推论吧。

第二个影响使用必然的逻辑推论更为明显。使用手机必然导致交往方式的单一化,单一化的交往方式必然和情感交流的需要相矛盾, 从而推出结论:使人更疏远。在这里, 反方有一个更为致命的自相矛盾正方没有抓到。就是反方一开始是否定了交流工具(手机)的作用, 在这样的前提下, 无论手机是否会导致交往方式的单一化,它都不应该导致使人更疏远。如果根据影响二的论证, 正方只要证明手机也可以使交往方式多元化的, 就可以守住立场。 无论从事实还是传播学的角度, 要论证这点是比较容易的:人类的交往方式从动作,到口语相传, 到文字书信。。。。到今天的互联网,手机,他们不应是取代关系, 而应该是互补关系,所以, 也不存在着单一化的趋势。

最后,反方的社会学的角度,不是告诉我们是怎么样的论证过程, 所以也是一种必然的逻辑推论。

诚如我之前所说的, 这个题目实在不行,因此我也认同反方的底线: 不是要论证必然。但问题是, 反方给我的感觉就是用必然的逻辑关系在进行论证。

这也是为什么我对正方在这么有利的辩题,而反方的立论框架又有这样瑕疵的情况下输掉比赛而无语的原因。

前段时间一直在出差和做新生报道的工作,没有太多的时间解释我的看法, 河海的朋友如果有什么不快, 还希望多理解。

发表于 2004-9-3 17: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同意。
只准谈手机这块金属、塑料疙瘩,不准谈手机的使用才是极为“荒谬”的。
发表于 2004-9-4 02: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呵呵,不花钱可真是排炮专家啊~那我们就一个个来说说吧。不过我不敢当“大哲学家”。
=P


尤其是我关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问题,我看不出您哪里谈到“逻辑”了,也没看到什么“必然”。
===========
第50楼最后一步得出结论是要2与3的联言。2表示的是“s是p”。3表示的是“a是s”。所以才有4的“a是p”。这是最简单的三段论推理。


我倒是知道卡尔波普说过“科学不过是未被证伪的谎言”。
======================
我也知道这句话。不过波普尔(我还是对这个名字比较习惯)所说的“科学”,指的是具体的科学结论,而不是“科学体系”。一个结论的正确性可以用实证也检验,而一个体系或者论证过程的正确性必须用逻辑理论推演来得出。所以库恩和拉卡脱斯才提出“范式”和“科学纲领”。

麻烦先生讲讲,进化论是不是正确的?为什么?麻烦先生再讲讲,熵理论是不是正确的?为什么?麻烦先生再再讲讲,心理学有多少是正确的?为什么?麻烦先生再再再讲讲,建立在“理性人”基础上的经济学的结论算是“正确”的吗?如果是,那么行为经济学领域内的结论也算“正确”吗?麻烦…用模糊数学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吗?为什么?嘻~~
=======================
好长啊……我们一个个来吧。
进化论的核心“物竞天择”是什么意思?因为生存的竞争,导致物种发生各种变异,而又因为自然竞争的选择,导致只有更适合环境的变异才得以保留。这么强的两重因果链,能说是“没有逻辑”?
“熵理论”这个范畴太大。如果你指的是“封闭系统熵增定律”,那么这只是一个假说或假设。因为从得出过程上,它是经不完全归纳获得的。从对立假说上,自组织理论是和它唱反调的。从解释现象上,宇宙大爆炸是它无法解释的。
心理学有多少是正确的,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不过我知道我们说心理学——实际上也是一切科学——中某一原理是正确的,有两种可能。一是经大量实验统计得出“没有例外”,二是经一些心理学基本假设经过推演得出“必然如此”。如果比赛中想通过第一种方式证明立场,当然可以,不过似乎没见哪一方是这样做的。而如果用的是第二种,必然要求“逻辑推理严格”。
经济学的例子是最说明问题的。“理性人是不是正确?”在经济学里,我们的回答是“不知道,这是一个先验的假设”。但我们可以肯定,如果我们承认理性人假设,那么经此假设和其他假设共同推演出的结论,在逻辑推演无误的情况下,就是正确的。比如“因为理性人假设和边际效用递减假设,所以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当然如果你认为这里面没逻辑的事,那我就不说什么了。
行为经济学的结论也是一样。我不知道你把这个和“经济学”放在一起是不是挖了个坑。不过他们的结论如果推演正确那么都是正确的——即使结论是相反的。因为行为经济学的“假定”恰恰有一条是与“理性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相对立的——“最优解既不经济,又不可能,所以现实中人追求的是满意解”(西蒙)。

本来还想多写点儿的,可是已经两点半了,这时差再跟着雅典走,开学就要出麻烦了。所以后面就省了吧。最后明确一下我的观点:

辩论赛要的是一个论证过程,要的就是推理步骤。完全统计归纳行不行?个人意见是不行的。尽管这种方法在论文中用是可以的,但在赛场上危险极大。不仅仅是因为没有人能保证对方提不出反例,更重要的是,统计归纳得出的东西是可以有不同解释的,同样是观察物种演变,你可以说“物竞天择”,我可以说“用进废退”,谁正确?不知道。所以它们都不是“在科学意义上正确的”,而只是“先验或假设”。

至于你说要和命题契合一点,其实“一肚子坏水”的帖子和我的回复就已经可以说明了。slot老师在54楼的帖子也可以说明。

发表于 2004-9-4 02: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补充一下:

我并不认为反方“在论证正方不必然的同时也论证了自己的不必然”。
在正方体系里,有“沟通的便捷—>拉近人的距离”这一推演,而这一推演在正方体系中是一条未经证明的假设。反方恰恰认为这一假设并不成立。
所以反方的反击,实质上是“按正方的体系,既不能说明拉近,也不能说明疏远”。前面的是完全的驳论,并没有要论证本方的意思,后一句话(我猜测现场对抗中很可能这句话没有说过)“而按我方的体系,可以证明疏远”才是立论。

其实从这些讨论来看——暂时没时间看比赛,反方的立论是很出色的,至少比以前辩网络辩科技只是提负面影响要好得多。可惜的是,这个立论没有展开来说,以至被对手的传统思路——也是大众一听就懂的思路——掩盖了……
可惜……

发表于 2004-9-4 03: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反方总是在用这样一个逻辑:
   正方说,书本能够教给人类科学的知识。
   反方反驳说,那人类还可以看那些伪科学的书呢!
   所以人类看书,并不能够像正方论证的那样,人类就会获得科学的知识。
   作为辩论技巧,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人类这个总体而言,在他们看的书中,
是科学的书籍占了大多数,还是伪科学的书籍占了大多数呢??显然人类这个总体,通过看书会获得很多的科学知识。
   
   作为辩题,人们在打手机时。是正常的沟通交流多呢,还是吵架居多??
   既然是正常的沟通交流居多。
   那么反方在批驳这个观点的时候,
显然就是用的诡辩的技巧。
至于反方在其他几点的论证,
我倒觉得理论上没有漏洞,
只是在论证过程中,
没有阐述清楚
发表于 2004-9-4 03: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反方不过是指出了人在使用手机时,即有可能吵架,也有可能是在正常的沟通。
   这是问题的两个方面,但并不是两各方都是占主导地位的,
   只有正常的沟通这个方面是占主导地位的,
   所以至少从一个统计的量上来看,
   正方在立论上是有理的,反方单纯的是技巧
发表于 2004-9-4 09: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下面引用由一肚子坏水2004/09/04 00:20am 发表的内容:我们的立论或许确实存在缺陷,但是比赛毕竟已经过去,我们的风格和方式或许真不是那么主流,很难得到认同,但这就是我们的理解,我们基于辩题和自身的能力最好的认识了!!!

TO:一肚子坏水

应该这样说吧, 按照我自己的认识,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没有缺陷的立论, 要不, 对方怎么打?!我对这场提出的意见主要是建议出题者出题要慎重,不然, 辩题本身就可以决定胜负了, 这样的比赛将是没有意义的.

至于风格,方式, 我的看法是关键你自己能接受,适合你自己,这就够了. 毕竟, 我们现在是生活在一个个性比较张扬的年代.

比赛已经结束了, 也许比赛结束的刹那对比赛赛果很感触, 很多想法,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 回想起来,其实也是很小的事情而已.

发表于 2004-9-4 10: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首先强调一下: 我对正反双方两校没有任何倾向,既然河海把他的立论发出来, 我觉得是很好的讨论机会。和岚星一样看法, 在这样的情况下, 能立这个论, 已经很成功了。

在人际关系里面, 社交渗透过程就是人际关系疏远亲近的过程, 其中效率(感受信息的便捷度和易理解度)的确在沟通中有很重要的地位.正方没有发出他们的立论, 我们无法知道有没有有效论证“沟通的便捷—>拉近人的距离”这一推演.而为什么我说反方“在论证对方不必然的同时, 也在论证自己的不必然。因为反方明确指出“当两个人使用手机进行交流的时候,并不必然导致双方距离的拉近或疏远,真正在根本上决定两人距离变化的,是沟通的内容,而不是交流的工具。”

至于60,61楼提到吵架的问题,在于应该是交流困难的问题。理论上应该是关系越密切,交流困难越少,但交流困难在亲密关系中照样存在。 这是因为人际关系的发展过程并不是简单或线性的。

发表于 2004-9-4 22: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itsunami你这个人真好玩,大家都在讨论题目,又没讨论比赛,好像我在这边坚持反方立论好就是说你表现得不好一样。我又不是河海的学生,再说比赛都完了,我干嘛这样,切~~真没劲。
  你们表现本来就很好啊,前面很多人不都为你们输掉而惋惜么,还有人觉得其实可以判你们赢,这都是对你们的肯定嘛,怎么你就看不到呢?好奇怪的人哦。

  岚星你么,受不了你……对方辩友你没有正面回答我方刚才的问题!哈~~不过不跟你吵了,因为我想“讨论”,你却“辩论”,嘻~~
  还有哦……你好象到现在才看到我以前的发言,而且比赛还没看……我头晕晕……其实就比赛么,反方确实没在自由辩里面充分阐述他们的观点,好像只是问了两三个问题,对方不答,他们就不管了。然后就劈头盖脸反驳对方,正方说一个反驳一个,说一个反驳一个,可怜正方哦,嘻~~好像不太顶得住。

  000300!至于你嘛……嘿嘿,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不谈不谈。哈~~

发表于 2004-9-5 02: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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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00:
不知道正方当时有没有用这个主流支流进行反驳,如果用了,那反方又是如何应对的。

其实我觉得这是讨论辩论赛双方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未受对方质疑的潜台词视同默认正确。因为我们谁也不知道那些我们看来是漏洞的地方,辩手是不是真的没有一支装甲部队埋伏。所以以自己是不是对反对这些潜台词——不管这种反驳看来是多么强而有力——来判断双方表现,我觉得都是不合适的。
当然,如果讨论的不是双方表现而是辩题就另当别论了。


=================


slot:
===
为什么我说反方“在论证对方不必然的同时, 也在论证自己的不必然。因为反方明确指出“当两个人使用手机进行交流的时候,并不必然导致双方距离的拉近或疏远,真正在根本上决定两人距离变化的,是沟通的内容,而不是交流的工具。”
===
这一点上我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可以讨论一下。
我认为,双方对于“人际关系的拉近与疏远”解读的层次是不同的。反方的“人际关系”是整体性质的,而正方不是。用一个极端但是可以说明意思的例子就是这样:
如果把世界上所有人看成一个个散布在平面上的点,再假设每两个点之间的距离都拉近了,那正方就认为“人际关系被拉近”。而反方认为即使这样也不能说已经拉近,必须是所有散点总体上的偏离中心的程度减小——直观的说就是“点集更密了”——才能算是“拉近”。显然反方“拉近”的外延比正方要小得多。
如果反方真是这个意思,那么那句话是论证了正方不必然,但没有同时论证己方不必然。


不花钱:
因为我们讨论的内容与比赛无关,所以看没看比赛、双方表现如何也与我们的讨论无关。
关于你“科学论证可以完全不依靠逻辑推演”的观点,如果你认为我前面的回答还不算正面,那我也没办法了。记得你说最讨厌什么都不行,就是辩论行的人。我和你差不多,不过我最讨厌讲道理讲不过别人的时候就说别人是“辩论”、“辩手”的人——因为这种人连“辩论”、“辩手”是怎么回事都还没弄明白就给别人——用的偏偏还是辩论赛中最低级的手段——扣帽子。
事实上我到现在一直是在“讨论”,而且一直是在回答你的问题,辩论场上我可不会这么硬接的。呵呵~~
=P

发表于 2004-9-5 02: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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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ot :老师,我们感谢您的真诚和客观,恳切的盼望更多的与您交流,对于年轻的队员而言,那是受益非浅的!!!

上回看见您赛前认为我们可能成为黑马,并同时认为校方很支持,现在同时告诉您,我们的申请材料是自己自费制作的,与校方丝毫没有关系,我们的每一步都缘于自己的真心投入,其实我也没有帮上什么忙,全部靠年轻的辩手自己。学校的支持可以这样说“没有困难,给我们创造困难上”。

发表于 2004-9-5 09: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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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们的对手北交也是一样  如果他们换个人的话  你们的比赛应该会很艰苦的
发表于 2004-9-5 18: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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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花钱:
  我想我到底是中人以上还是以下,恐怕你还没有这个资格来评判。
  当然如果你坚持这样认为,可以找个机会咱俩好好的切磋一下,就当是以辩会友。
  哈……
 
岚星:
  我所说的打手机是聊天还是吵架这个主流支流问题,并不是针对双方表现而言,
因为辩论场上可交锋的点太多,完全没有必要也不太可能不放过任何一点漏洞来进攻。
  主要是针对反方的立论而言:作为一个很重要的防守之处,纵观楼上无数反方观点,对于此点的防守都是用的技巧诡辩,很难让人信服。
发表于 2004-9-5 21: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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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没有想到一段时间没有上来,这里讨论的这么热闹,说什么问题的都有。只是有些同仁不是很熟悉,我是江苏大学的四辩曾翔,下面写点自己的心里话吧,可能扯的远了。
   这次比赛我们学校接到通知比较晚,准备比较紧,但是队员都很重视,我自己是研究生了,平时甚少参加什么活动,这次机会难得,所以也来凑凑热闹,但是内心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人一旦对什么事情较真了,就比较麻烦了,尤其是我自己,一旦付出很多之后,可能到后来就有点输不起的感觉了。当然,我们知道,要不输,我们唯一的途径就是努力训练和比赛,事实上大家也是这么做的。第一场还算顺利,虽然不好看,但是过关了,重要的是我们四个从未配合过的队员有了一个实战的锻炼,队里上上下下都认为过了第一关我们会越来越好,因为我们对自己的潜力都比较自信。尤其第二场,大家觉得辩题占优势,队员实力也不比对手差,拿下应该没有问题,但是最后我们输了,说句实话,我作为队里年纪最长的队员,内心的难过与自责是难以形容的。而且可能是人在场上,当局者迷,我很难站到客观中立的角度再来审视和评判这场比赛,当时我不可避免的加上了自己很多的主观感情色彩,觉得河海这样的立论和临场表现也能赢,太不公平了!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无法恢复,觉得自己从小的梦想就以这样的方式结束实在是太遗憾、太不甘心了,那段时间自己对河海的同学也是心存厌恶,吃饭不想见到他们,也不想和他们讲话。
   到现在过了很多天了,说句实话,我很想对河海的同学说声抱歉,作为江大辩论队最年长的队员,我不够大度,输不起,也没有表现出对兄弟院校同学理应的友好和关心,甚至时常不自觉的给你们脸色看,现在想想很惭愧!我相信,那场比赛河海没有背后做什么,河海辩论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河海的胜出也一定有其道理,虽然我现在还是对我们输了那场比赛耿耿于怀,但我只怪自己,对河海辩论队没有什么意见和不满,相信河海的队员也是和我们同样的努力,对胜利也充满了同样的渴望。至于辩论风格问题,这是两个队应该在场下交流的问题,相信这种交流将会是很友好的。呵呵,以老卖老,我就权当代表我们队员在这里表个态了。
   关于江苏大学辩论的前景,我个人充满期待并乐意参与辩论队的重建工作,希望两年后代表江苏大学的同学将给大家带来新的面貌,完成他们的师兄师姐未完成的事业!
发表于 2004-9-5 21: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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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岚星
我理解你的看法, 你刚才用的是"拉近",但是换到"疏远",反方就必须用同样的标准
发表于 2004-9-5 21: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复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短评及图片)

我到现场看了比赛 就自由辩论和总结陈词而言个人认为 江苏确实无可挑剔
已经是即定事实了  别人发表点意见应该不构成问题吧?
连电子科技对厦门 都有一大堆人有意见  也没见人家电子科技说什么呀?
河海我没去过  听江苏的说你们关系还不错     赢了一次确实没必要那么说

当然 有机会欢迎来北京做客 我们以辩会友 呵呵

发表于 2004-9-5 21: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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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一肚子坏水

谢谢你告诉我内情. 投入感是成功很重要的因素. 我也很愿意和你们多交流, 希望我们可以互相学习.

发表于 2004-9-5 22: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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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曾翔
不错, 有机会,多联系!

qetuo:
我知道北交也是很困难的, 如果你有机会见到他们, 代我问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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