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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质疑厦门大学图书馆的侵权行为。在一本图书已被判决认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下仍然使这本图书流通,致侵权行为继续,这是于法不合的。请厦大的同学督促贵校图书馆予以改正。若有疑问,可以求教一下法律系的讲师。 其次,从场上使用该证据的上下环境来看,真正对这样一本缺乏知名度的词典的证据有效性起到关键作用的,恰恰是看它是否由一个权威的、有公信力的出版社出版——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商务印书馆”在工具书领域的地位。而恰恰在这样一个关键环节出现了错误,如果说这是个手球,那也堪比穿着阿根廷的10号球衣复制“上帝之手”了。说得不好听一点,如果要证明“挂羊头卖狗肉”是无心之举,至少要拿出诚意来。 最后,我想说,厦门大学辩论队在辩论界内向有口碑,特别是很多辩友认为该队具有儒雅的辩风和厚实的理论基础。但是,如果一支儒雅队伍的辩手还可以说什么“再说什么那就是找事了”这样的话,我很怀疑是不是我们被什么假象蒙蔽了眼睛。 为什么我们要质疑一场比赛的证据是否真实,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很多比赛中有编造、歪曲事例、数据的情况,我们相信这对辩论本身是一种伤害,因此希望每一个参加全辩的队伍能够以身作则,特别是那些被人看好、具有夺冠潜力的队伍。 PS.王同亿在十年间出版二十五部词典,共计一亿七千多万字。讽刺的是,这些所谓的词典初稿大部分出自几位湖南的中学老师。有关报道可以参考:http://culture.163.com/edit/011214/011214_56183.html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商务印书馆倒是出版过一本《我们丢失了什么,“王同亿现象”评论文集》。 这倒是堪比法学界的某大学院长笔耕不缀,有人统计该院长为了写出那些他近年出版的题材、内容类似的著作、论文,每天竟要码字上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