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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milesir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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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9 17: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有没有vcd卖啊?
不大想看书……
发表于 2005-1-10 00: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这个贴子最后由润慈在 2005/01/10 00:10am 第 1 次编辑]

大家觉得卓越网写的那些溢美之词名副其实吗?

如果你觉得恶心就去当当买吧。那里虽然什么介绍都没有,甚至连张图片都懒得做,但还比较实在,宁可不说,也不胡扯。

http://www.dangdang.com/product_ ... ?product_id=8951645

发表于 2005-1-10 02: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下面引用由辩论已死2005/01/07 07:54am 发表的内容:

每份简历里加本书也许就找到了。也算物尽其用。

可不敢!

有效没效暂且不论,单是那花消,活活~~~~~~~您是不是想饿死我啊?

发表于 2005-1-10 10: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我好想买&#59;但是没有钱
发表于 2005-1-10 23:44: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下面引用由辩论已死2005/01/07 07:54am 发表的内容:
这种书也只能拿来自我炫耀,自我吹捧,自我迷恋,自我崇拜了。

这书不是还能拿来恣意攻击,肆意漫骂,宣泄愤懑,自我分裂吗?
发表于 2005-1-11 08: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这个贴子最后由辩论已死在 2005/01/11 08:07am 第 1 次编辑]

当然,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诠释。自我感觉良好的当然不会选择楼上正文的那条路,往往会选择楼上引文的那条路。

楼上的这位从名字到言词大概都没有被写错。

“怪不得说起话来总是那么不紧不慢的。”

发表于 2005-1-11 22: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难道楼上老兄的名字被写错了?哦,要不就是言辞被歪曲了?

所以说起话来才如此激愤!

发表于 2005-1-12 12: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这个贴子最后由辩论已死在 2005/01/12 12:18pm 第 1 次编辑]

不敢当,我辈才疏学浅,难登大雅之堂,根本上不了镜。无名之辈,又怎有名字写错之虞?根本连听了传言惴惴不安,赶紧买一本,以自己名字是否被写错来鉴证幸运的权力都没有,又何谈“言词”呢?

不过说到“激愤”,我倒是想不起来了,哪一句脱离事实,胡编乱造?哪一句“激”?哪一句“愤”呢?不过是评述事实而已。所谓“激愤”不会是指的关于“抵制辩论”的声音吧?那好像还不是我说的。所谓“激愤”更不会是指本人为尔择业而出谋划策吧?

当然,现实代有喜欢歌功颂德的风气,互相吹捧惯了,那怕受到一丁点的负面评价,很容易就被归入“激愤”。我原来以为这种情况只局限于针对自己的负面评价作出反应(比如9月初那一场混沌的争论),现在看来,大力培育禁止对任何事物进行负面评价的风气已经成为了革命斗争的新动向。

发表于 2005-1-12 21: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和为贵!

谢谢了

发表于 2005-1-12 22: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这个贴子最后由陈晶在 2005/01/12 11:03pm 第 1 次编辑]

TO:辩论已死

活活~~~~~~~~新动向指向哪里实在没有什么远大目光的我无从判断,针对一切与己相关,或者不相关发言和讨论的直击与负面评价之风却似乎是愈演愈烈了,对阁下的言论作出反应,尤其是非赞同的反应似乎总能触动不知道哪一根怎样的神经,引来追讨声声,哎~~~~~~~不加比如,就此闪开,以免落入混沌,不能再度满足一些人别样的心理需求了,还请见谅!

顺便感谢您为我择业而出谋划策,尽管不是什么良方,但您的热诚让我深深感谢!

TO:老大

给您添麻烦了吗?~~~~~~~~~~~~~抱歉!

发表于 2005-1-13 00: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其实一个巴掌打到你的脸上,你躲一下,甚至反击都是正常人的反应,本无可厚非。

但是如果这个巴掌没有打到别人的脸上,你都摇晃脑袋,大声喊痛,那就有些“别样的心理”了。

当然,也许有相关利益。这是不能明说的,就像上一次发言中括号内的部分一样,假装没看到。

同理,我的照片印在我的毕业照上,但是没有所谓“别样心理”的我是不会无端抗议那些指责摄影师的人的。

发表于 2005-1-13 02: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我的照片印在我的毕业照上,即便那样子丑陋不堪,我也只会抗议摄影师把我拍的丑,至多把照片扔了了事,而没有所谓“别样心理”的我是不会把收藏毕业照的人都说成自恋狂的。

至于所谓的利益,其实辩论之中几乎是不可能图到什么现实利益的,至少对本人而言是这样的,总是想着其中有利可图的人,实质上就是自己从中获得了利益的,因此总是想着别人也同样可以获得利益,当自己所做皆为捍卫自己利益的同时,也认定别人遵循的法则也必然同自己无二样,从全辩主办单位赚工资的阁下您到是可以介绍一下辩论给参与者究竟可以带去怎么样的利益,反正我是没有得到什么所谓的利益,难道是本人拙笨未能发现其中利益吗?

自己挨了巴掌,就挥拳相象,别人在自己面前无端挨了巴掌,就莫不做声这是不是“别样心理”可以不论,但是把爸爸抚摩自己的头都当作是对自己的虐待,那就有些“别样的心理”了吧?

发表于 2005-1-13 08: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下面引用由陈晶2005/01/13 02:27am 发表的内容:
至于所谓的利益,其实辩论之中几乎是不可能图到什么现实利益的,至少对本人而言是这样的……反正我是没有得到什么所谓的利益,难道是本人拙笨未能发现其中利益吗?

自己挨了巴掌,就挥拳相象,别人在自己面前无端挨了巴掌,就莫不做声这是不是“别样心理”可以不论,但是把爸爸抚摩自己的头都当作是对自己的虐待,那就有些“别样的心理”了吧?


遗憾,我想,一个没有自恋狂倾向的人是不会妄加揣测别人从哪里挣工资并坚信自己的判断正确的。其实也正常,脑门子上刻着“海纳百川”的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想我是不指望说服你的,因为我还没有打算在自己的脑门上刻上“海啸”。

楼上的认为我从某处获得了利益,可是他却同时认为我对利益来源进行恶意攻击。这是不是有点自相矛盾?退一万步说,即使自恋倾向的同志两个妄断都能成立,那么他的指责无非也就是告诉我“你怎么能这样做呢?你应该像我们一样‘有奶便是娘’呀!”不好意思,本人学不来。

至于楼上的“没有利益说”,我只能说那是纯粹胡扯了。任何一个有常识的人都会知道这是不是实话。套用“和事老儿”的一句话:做人要厚道。

最后的“爸爸说”就更荒唐了,到底是你作主办方的“爸爸”,还是主办方作你的“爸爸”呢?不管你的妄断能否成立,本人都不会占你的便宜。

发表于 2005-1-13 16: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唉,又来了。

而今呼唤孙大圣,只缘争吵又重来。

发表于 2005-1-13 17: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你看过哪个邻居的争吵语言如此文明的?

只有歌功颂德,才没有观点对立。

发表于 2005-1-13 21: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咳,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啊!”
                        ——《天下无贼》黎叔语
发表于 2005-1-13 22: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网络带给人们最大的好处恐怕就要算是身份的隐匿了!阁下自然可以有无数个马甲轮番换着用,但您的语言风格、缜密的思维、恰倒好处的表达却因为智商太高而在马甲的隐藏下保持了其一贯性,让他人无法模仿!对前文()中的所谓混沌争论的记忆深刻,以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的叙述都大方的告诉了大家,我们曾有过观点的碰撞,当然不是马甲间的碰撞!

工人恶意攻击自己的工厂,老师恶意攻击自己的学校,甚至是国民而已攻击自己的国家,这样的事实举不甚举,您“对利益来源进行恶意攻击”也没有什么让人过于惊诧的!当然平常人也常常基于基本的道德良知对恶意攻击表达自己的反感,如果这样阁下就认定那表示其得到了某种利益,我也只能说“很遗憾”了!

其实又何止“对利益来源进行恶意攻击”,您的攻击面之广,打击的兴趣之高,都让人十分佩服,本人智商不高,无法探询到您是怀着什么“别样的心理”,哪怕是一点点,毕竟不曾有过相似的作为嘛!

退一万步说,即使被阁下指为“自恋倾向的同志”两个妄断都不能成立,那么您一而再,再而三的宣扬您的“有利益”说,并是那么的斩钉截铁,至少判定您本人从中切身的感受和得到过利益,不为过吧?我的经验则告诉我,郭宇宽老师在一篇文章中谈到辩手从辩论中可能得到的两点好处--1:展现才华的机会;2:磨练人格的机会。这两个机会我都得到了,这算利益吗?如果算,我承认我得到了利益;如果不算,我就可以厚道,且负责人的告诉大家,除此之外的虚名实利是一无所获,因此我在与大一的辩手交流的时候反复强调,“参与与辩论有关的一切活动,请以爱的名义,切莫抱有哪怕一点点功利心,因为不仅对自己毫无裨益,也不可能得到任何功利的结果”,所谓的“常识说”恐怕仅仅局限于您个人的生活体验吧?

至于“老爸说”我也只能表示遗憾了,一个简单的比喻,您却非要添加的有鼻子有眼的,除了再次佩服阁下高智商带给您超越平凡人联想的能力之外,再无其他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1-14 19: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这个贴子最后由smilesir在 2005/01/16 11:53pm 第 15 次编辑]

看来有人仍然对我念念不忘,那我自然应该出来表明一下立场了。

关于对“马甲”的态度

对此,我的态度很明确,我不反对“马甲”的存在,关键看你是不是在说实话。

举个例子,去年的这个时候,有位才华横溢的同志,一人身兼《手机》中的数个角色,一会儿说这个“审美疲劳”,一会儿教育那个“做人要厚道”,几个“马甲”循环发言,完全不顾自己的那一长串一模一样的IP地址。我们也有人对此很反感,但终究还是放他一马,没有挑破。为什么?就因为他不过是为了逗逗闷子,拉拉人气而已,并不是为了说谎。

又比如,在你父亲面前你是“儿子”,在你老师面前,你是“学生”,除此之外还有N多的“马甲”,你的态度总会有不同。相信河海大学的老师不会要求你作“学生”的时候说“儿子”话吧?不过那样倒是方便进入正选阵容了。

在这里,我倒是可以免费赠送你一个鉴别“马甲”的方法,那就是查IP,把别人一句“不是头一次”当作“马甲”的证据,似乎不是一个号称“辩手”的人的大智慧所为。打个比方,你在今天的比赛中被对手指责“你已经不是第一次‘荒谬’了”,并不能因此就把这个人与昨天比赛中同样指责过你“荒谬”的另一个对手确认为同一个人。你经常遭到同样的指责,只能说明你一贯“荒谬”。

用真名的人说实话了吗?
为何私下发短信向被他认定的“马甲”辩解?

为什么有的人总是爱指责责这个是“马甲”,那个是“马甲”呢?其实不外乎一种“自信”,就是他自己一开始没用“马甲”,真名上来了,又加上他的校名不错,所以就天生“海纳百川”了。可是这种自信经得起推敲吗?真名的人他说实话了吗?让我们看一看。

八九月间,参加完全辩的他回老家了,开始上网了,先是一方面坚称对手“荒谬”,另一方面拒不允许任何人对他提出负面评价,甚至那些并不直接指向他,仅仅在质疑让他获得利益的制度的,他都不能容忍。撑不住了就祭出“我苦大仇深”这剂狗皮膏药,试图让别人因同情而忽略他的瑕疵。后来本人无意中披露了他在北京参赛期间发表的一些破环与近邻安定团结的言论,这下他可恼了,开始大言不惭地对事实加以否定。这个时候,他确实没有用“马甲”,当然,也不可能用了。后来,随着细节的进一步披露,这位自称“海纳百川”的先生仿佛热锅上的蚂蚁,整夜泡在网上,最后绞尽脑汁来了一句“我说过又有什么了不起”,引得我们早已“神龙见首不见尾”的dean兄都忍不住跳出来对其进行批判。就在他一步一步激励我披露他在京水宾馆更多的豪言壮语之时,这位因天生“海纳百川”而没有“马甲”的先生躲开众人,却悄悄地给我发了一封论坛短消息,言辞恳切,百般解释,并再一次用不值钱的“老师”头衔恭维我。愚顿的我当时还真以为这位“学生”猛然恢复记忆并从此改邪归正了,再加上前面提到过的那位严&费先生搞“丢”了主题,我也就不再跟他纠缠了。(一年前的严兽医VS费墨二合一如今已然幻化成了“狸叔”。当前这个破坏与辩坛新星安定团结的主题现在已经被取消了“置顶”,可见,“狸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这个主题可能很快又要因“审美疲劳”而被“弄丢”了。不过,当初这个主题就是在发布后将近一整天后才被管理员看见,才加以“置顶”。人气如此低迷,置不置顶其实都无所谓了。)

有的人没有胆量说实话,甚至没有勇气承认自己说过的话,虚伪得见不得光;有的人当着人是好邻居、好兄弟,背地里七个不服,八个不忿,侥幸压人一头高兴得像吃了唐僧肉;有的人台面上像孔繁森,背地里像和珅。这样的人虽然不用“马甲”,甚至用自己的真名,还不时挂上“海纳百川”的后缀,但道德缺失了,他即使脱光了,也是不干不净的。

关于“攻击”与“利益”

这个主题下的留言很多,有几个是歌功颂德的?没找到,不满的倒是成群结队。都是一个人的“马甲”?都是“恶意攻击”?你定义别人的言论为“恶意攻击”,可是你怎么从来不拿出证据来证明别人说的不是实话呢?是不是爱说谎的人没有这种能力呀?

这个时候,你又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坚定的“卫道士”,并声称没有获得利益。还是那个例子,一张毕业大合影,因为渎职的摄影师用错了药水,大部分人都面目全非,当人们纷纷指责时,你却跳将出来,堵别人的嘴。可是你怎么就没有给渎职者找个“看上去很美”的卸责理由再来呢?

反过来,你先是攻击别人“有别样的心理”,后又承认你根本“无法探寻别人的心理”。不错,字面上讲得通,“别样”,“跟你自己不一样”就行了。别人当然跟你不一样,别人说实话,你不说实话,(得意忘形时背地里也偶尔漏出一点真实想法,曾经被我听到过,也曾经悄悄发短信私下告诉过我,)当然不会一样了。

参加全辩有没有获得利益,我想不管参没参加过的人心里都有数。你把所谓的“好处”从“利益”中剥离出来加以承认,这是一个进步,但实际上远非你说的那么一点点。其实,你不过是不管得到了什么东西都不用“利益”这个词来形容而已,把“利益”仅局限于“钱”,认为只有作为辩坛新星的你得到一大笔出场费才叫得利,我真不知道这是在侮辱看客的智慧,还是在侮辱你自己的智慧。

我对“利益”的态度呢,一向是重视的。你指责有人“得了利却反攻利益来源”,这也就是教育人们要奉行“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人生准则了。而你前面在充当“卫道士”的时候又声称“我没有拿钱,也会替人消灾”,二者联系起来,也就是“拿不拿钱,都替人消灾”,真是莫名其妙。难道我们不管面对什么,都要一致地歌功颂德?其实,如果你坚持认为是我已经构成了“拒不替人消灾罪”,你大可以向你认定的我的利益来源举报我嘛,我等着接受隔离审查。


最后,对于你前次发言中长篇大论时把不负责任的行为比喻为“爸爸抚摸孩子的头”,别人只用了一句话来表示不理解,发出疑问,不知怎么就成了给你“添鼻子添眼”了。而你这次发言也仍然没有解释给大家听。那么我也只能再一次用你在辩场上指责对手时常说的一个词来评价你,那就是“荒谬”!

发表于 2005-1-14 20: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我就郁闷.............
发表于 2005-1-14 21: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大专辩论会辩词实录》现已出版发行

“说过多少次了,要团结,要看到别人的长处”

“黎叔不是吃火轮的,上车之前就有了交代,这趟车咱们不打猎”

                                        ——《天下无贼》黎叔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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