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smilesir在 2005/01/16 11:53pm 第 15 次编辑]
看来有人仍然对我念念不忘,那我自然应该出来表明一下立场了。关于对“马甲”的态度 对此,我的态度很明确,我不反对“马甲”的存在,关键看你是不是在说实话。 举个例子,去年的这个时候,有位才华横溢的同志,一人身兼《手机》中的数个角色,一会儿说这个“审美疲劳”,一会儿教育那个“做人要厚道”,几个“马甲”循环发言,完全不顾自己的那一长串一模一样的IP地址。我们也有人对此很反感,但终究还是放他一马,没有挑破。为什么?就因为他不过是为了逗逗闷子,拉拉人气而已,并不是为了说谎。 又比如,在你父亲面前你是“儿子”,在你老师面前,你是“学生”,除此之外还有N多的“马甲”,你的态度总会有不同。相信河海大学的老师不会要求你作“学生”的时候说“儿子”话吧?不过那样倒是方便进入正选阵容了。 在这里,我倒是可以免费赠送你一个鉴别“马甲”的方法,那就是查IP,把别人一句“不是头一次”当作“马甲”的证据,似乎不是一个号称“辩手”的人的大智慧所为。打个比方,你在今天的比赛中被对手指责“你已经不是第一次‘荒谬’了”,并不能因此就把这个人与昨天比赛中同样指责过你“荒谬”的另一个对手确认为同一个人。你经常遭到同样的指责,只能说明你一贯“荒谬”。 用真名的人说实话了吗? 为何私下发短信向被他认定的“马甲”辩解? 为什么有的人总是爱指责责这个是“马甲”,那个是“马甲”呢?其实不外乎一种“自信”,就是他自己一开始没用“马甲”,真名上来了,又加上他的校名不错,所以就天生“海纳百川”了。可是这种自信经得起推敲吗?真名的人他说实话了吗?让我们看一看。 八九月间,参加完全辩的他回老家了,开始上网了,先是一方面坚称对手“荒谬”,另一方面拒不允许任何人对他提出负面评价,甚至那些并不直接指向他,仅仅在质疑让他获得利益的制度的,他都不能容忍。撑不住了就祭出“我苦大仇深”这剂狗皮膏药,试图让别人因同情而忽略他的瑕疵。后来本人无意中披露了他在北京参赛期间发表的一些破环与近邻安定团结的言论,这下他可恼了,开始大言不惭地对事实加以否定。这个时候,他确实没有用“马甲”,当然,也不可能用了。后来,随着细节的进一步披露,这位自称“海纳百川”的先生仿佛热锅上的蚂蚁,整夜泡在网上,最后绞尽脑汁来了一句“我说过又有什么了不起”,引得我们早已“神龙见首不见尾”的dean兄都忍不住跳出来对其进行批判。就在他一步一步激励我披露他在京水宾馆更多的豪言壮语之时,这位因天生“海纳百川”而没有“马甲”的先生躲开众人,却悄悄地给我发了一封论坛短消息,言辞恳切,百般解释,并再一次用不值钱的“老师”头衔恭维我。愚顿的我当时还真以为这位“学生”猛然恢复记忆并从此改邪归正了,再加上前面提到过的那位严&费先生搞“丢”了主题,我也就不再跟他纠缠了。(一年前的严兽医VS费墨二合一如今已然幻化成了“狸叔”。当前这个破坏与辩坛新星安定团结的主题现在已经被取消了“置顶”,可见,“狸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这个主题可能很快又要因“审美疲劳”而被“弄丢”了。不过,当初这个主题就是在发布后将近一整天后才被管理员看见,才加以“置顶”。人气如此低迷,置不置顶其实都无所谓了。) 有的人没有胆量说实话,甚至没有勇气承认自己说过的话,虚伪得见不得光;有的人当着人是好邻居、好兄弟,背地里七个不服,八个不忿,侥幸压人一头高兴得像吃了唐僧肉;有的人台面上像孔繁森,背地里像和珅。这样的人虽然不用“马甲”,甚至用自己的真名,还不时挂上“海纳百川”的后缀,但道德缺失了,他即使脱光了,也是不干不净的。 关于“攻击”与“利益” 这个主题下的留言很多,有几个是歌功颂德的?没找到,不满的倒是成群结队。都是一个人的“马甲”?都是“恶意攻击”?你定义别人的言论为“恶意攻击”,可是你怎么从来不拿出证据来证明别人说的不是实话呢?是不是爱说谎的人没有这种能力呀? 这个时候,你又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坚定的“卫道士”,并声称没有获得利益。还是那个例子,一张毕业大合影,因为渎职的摄影师用错了药水,大部分人都面目全非,当人们纷纷指责时,你却跳将出来,堵别人的嘴。可是你怎么就没有给渎职者找个“看上去很美”的卸责理由再来呢? 反过来,你先是攻击别人“有别样的心理”,后又承认你根本“无法探寻别人的心理”。不错,字面上讲得通,“别样”,“跟你自己不一样”就行了。别人当然跟你不一样,别人说实话,你不说实话,(得意忘形时背地里也偶尔漏出一点真实想法,曾经被我听到过,也曾经悄悄发短信私下告诉过我,)当然不会一样了。 参加全辩有没有获得利益,我想不管参没参加过的人心里都有数。你把所谓的“好处”从“利益”中剥离出来加以承认,这是一个进步,但实际上远非你说的那么一点点。其实,你不过是不管得到了什么东西都不用“利益”这个词来形容而已,把“利益”仅局限于“钱”,认为只有作为辩坛新星的你得到一大笔出场费才叫得利,我真不知道这是在侮辱看客的智慧,还是在侮辱你自己的智慧。 我对“利益”的态度呢,一向是重视的。你指责有人“得了利却反攻利益来源”,这也就是教育人们要奉行“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人生准则了。而你前面在充当“卫道士”的时候又声称“我没有拿钱,也会替人消灾”,二者联系起来,也就是“拿不拿钱,都替人消灾”,真是莫名其妙。难道我们不管面对什么,都要一致地歌功颂德?其实,如果你坚持认为是我已经构成了“拒不替人消灾罪”,你大可以向你认定的我的利益来源举报我嘛,我等着接受隔离审查。 最后,对于你前次发言中长篇大论时把不负责任的行为比喻为“爸爸抚摸孩子的头”,别人只用了一句话来表示不理解,发出疑问,不知怎么就成了给你“添鼻子添眼”了。而你这次发言也仍然没有解释给大家听。那么我也只能再一次用你在辩场上指责对手时常说的一个词来评价你,那就是“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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