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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几点想法 希望抛砖引玉 供大家讨论 1.有关证据力的检视 再台湾行之已久的奥瑞冈辩论,因为需要在政策上制定讨论 所以,再证据资料上面的使用,有相当严格的使用标准 双方都可以使用资料,资料一但某方使用,双方都有使用的权利 在台上,可以宣读,可以检视,可以推论的 而在交叉质询的过程里,可以要求对方举证 也可以检验资料来源,资料的解读是否正确 所以,可以马上在台上检验出对方资料的问题 但是在新加坡制里,道具是完全被禁止的, 也不能在台上宣读资料,会视为道具的使用 这导致在比赛上资料的使用,变的非常不精准 因为无法直接要求对方交代资料来源以及研究方法 甚至于对方可能断章取义的可能 也无法直接指出 我想 这是赛制上的原罪 身为辩论人的我们 可以多思考~!!
2.定义的问题 完全的赞同SLOT老师! 定义之战,是辩论里避不开的一环,但是,也是最容易走偏的一环! 用一个极有利的定义,谁都想要, 但是,题目的焦点可能就完全的被偏颇了 正方不想用'一个人的成功就代表有效'这样的定义 就跟反方没有用'一个人失败就代表没有效'一样用心良苦 因为在这样的定义之下,根本讨论不到问题的核心! 大家都希望有个精采的比赛呈现,也嘉许那些为了辩论精采 没有采用偏颇的定义的学校 这场比赛的双方,都值得拥有这样的掌声 3.世代交替 这场比赛的双方,都在经历这样的过程 两个学校之前的实力,应该不用我多说,大家心理都有数 而今年,我不觉得是双方在衰退~! 而是蜕变 没有人打一万年的辩论 后起之秀,是否可以再创造另一个高峰 都是在役辩士要自我期许的 这场比赛 双方都尽力了 该嘉许的不是比赛的素质好不好 而是尽力而为的用心
我们衷心期待 会有在更好的表现出现 至于辩论的素质下降 把他推为时代的原罪吧 别让这样的罪名动摇了我们努力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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