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绿林女儿在 2005/02/03 05:27am 第 1 次编辑]
楼上的想法不错,不过感觉上结构稍微有点不够紧凑。。。我来唱几个反调—— 1.辩题所说的是生活,而并非生存。楼上在介绍特征的时候显然狭义化了“生活必需品”的内涵。 2.礼仪在不同国家、时期的表现方式虽然是不确定的,但表现的价值取向却是相对确定的,诸如互相尊重、体现风度、表达诚意,等等。 3.人的生存空间虽然是相对独立的,但文明的发展已经客观地将人类的生存方式社会化,个体(至少在物质生活方面)已经无法跟社会相分离了,那么涉及到社会秩序的礼仪自然也对个体的生存生活必然地产生影响。所以,我认为强调个体的相对独立性对于论证对象而言还不够有利。 下面我说一些我提供反方的想法—— 1.尽量将礼仪和制度的要求、标准化、规范化操作等之下的“彬彬有礼”相分离,强调后者是文明进化到一定程度时的必要规则,相当于法律是道德的低限。 礼仪,不同于周时的“礼”(是被统治者一再强调而属于治国之本的),它应该是源于必需而高于必需的,因此不属于生活的必需品。但有了它往往可以使生活更加和谐融洽。 2.建议不要将个人的生活与社会交往过于明显地割裂,但可以强调,个人是作为一个有自由意志和独立价值的个体存在的。 个体的生活(主要在精神领域)应该有相当一部分不被社会的常态所左右,这样的生活才可以说是真正拥有自由的生活。 因此,只要个体在最低限度上不破坏社会的秩序,他的不遵循惯常礼仪的行为就应该为制度所包容,拥有一定的生存空间。 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礼仪的执行与否,不影响或者不会严重影响一个人的生存价值和生活意义。 我可能说得太抽象了…… +.+~ 汗~~~ 先写到这里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