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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水甫

[自荐精华] 现在的辩论,需要出个郭德纲

 火..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0-8-15 00: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huiyue34


    谢谢指点
发表于 2010-8-15 00: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卖血上网 于 2010-8-15 00:21 编辑

回复 20# 水甫

一、你的心虚是正确的。
二、郭德纲不也说么,关注来听相声是来找乐子的。同样观众来看辩论赛也不是为了来受教育的,两码事。很奇怪,你所谓的近乎形同虚设的结论是从何得来的,拍脑袋想问题是辩手的大忌。
三、辩论赛当然要好看才行,不知道你所说的回归本身又是回归到什么。
四、郭德纲的努力我不便多作评价,不过“先前多数人····”这又是在拍脑袋想问题了。
五、提醒一下,当年复旦的电视辩论,历史上的经典有哪场不是电视辩论?能有之后的红火么。先前的观点也得不出最后的结论啊。
发表于 2010-8-15 17: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搞得这么严肃干什么……我来给大家调节下气氛……看了楼主的标题,一行大字立即在我脑海里浮现出来……
    “三俗流派横空出世,辩坛喜迎新生力量”……
    说实话楼主写的挺不错的,单看码这么多字的态度和文笔,抛开内涵不说,也可以是一篇比较好的文章了。当然就事论事,不少观点我看起来都比较熟悉,不过那个“辩论赛对于发扬辩论精神利大于弊弊大于利”还是引起了些思考。
    个人以为大陆辩论的主要问题在于辩论的氛围,而不是比赛本身。“论证”和“倡导”本来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又如,我要论证一个观念的合理性,这就必然也是一种倡导了。楼主自己在前面不就说了嘛,辩论要传道授业解惑,那么也就应该既有“论证”也有“倡导”,事实和价值兼顾才是最好的。
    另,海外辩论与大陆不同,尤其是大马地区对辩论的看法与我们不同,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彼民智已开。在现今的中国大陆,但凡你要谈什么主义讲什么伦理说什么理论,都要考虑到民众的接受能力。例如“民主是不是普世价值”这样的辩题,我想交给一般的大学生去打他不查个几天的资料那肯定是一头雾水,比赛交给大学生听估计也是茫然。所以,立足当下,先把基本功打好,直到有一天你的能力达到可以影响乃至改变现状的地步。
发表于 2010-8-15 18: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额。。。。很久没看到把辩论的地位放的这么高的孩子了。应该也是一个非常看重辩论,将辩论几乎作为一种宗教来看待了吧。但是作为一个受尽磨难,被打击到近乎精神崩溃的老辩手,还是提醒一句,辩论队不比学生会的地位低,但是也绝对不比学生会的地位高。如果将辩论的地位放的很重的话,那就默默将这种重要放在心里。辩论本身是没有任何属性的,不是个好东西,也不是个坏东西,关键在于人如何使用他。如你一样,将辩论看成是探究真理的一种手段或者说是对社会极其有意义的一个东西,自然是好的(我很高兴有人和我一样^_^),但是同样的,辩论也可以成为一种提升自己口才和交流能力的手段,或者成为一种表演性质的show,再或者,仅仅是证明我比对手牛X。这一切都不能算错,看了有人说,楼主不懂辩论。其实,这些人又何尝能说自己懂得辩论呢?辩论一途,穷尽一生也未必能得窥门径,怎么可能有某个人真正能将辩论的意义等等说清楚呢?我们这些人的处境,其实就像是盲人摸象。有的人摸到了大腿,有的人摸到了鼻子。但是摸到大腿的人弄不好日后发明了巨杵,摸到鼻子的人,弄不好以后发明了水管。只要是好的,自然就不必去追求辩论赛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辩论一道,最尴尬的就是,究其所有,只能是一种口舌之争。最多只能是对自己的行为思考进行一种指引的作用。所以跟辩手争论,辩论是什么本身是一件很无益的事情。规范辩论,让大家都接受辩论是什么是不可能的,但是在一定的范围,一定的区域,传播关于辩论也许是个什么东西的思想也许是可能的。伊斯兰教有安拉,基督教的耶稣,佛教的释迦穆尼,道教的太上老君,打来打去,吵来吵去,不还是都叫做神吗?如果相信自己的想法是对的,那么就在这种想法的指引下努力提高自己,打赢几场比赛。舌灿莲花而胸中实无一物的辩手,这种人是我鄙视的,用言语去跟安拉的信徒去宣扬主的教诲,纯属上门找揍。以色列人虔诚沐浴主的恩泽,是因为见识到了摩西分开海水的奇迹。
辩论,有的时候与其说是为了让别人相信,不如说是先为了让自己相信。自己相信了,尝试了,正确了,那么辩论就是有意义的。如果指着蛤蟆叫青蛙,大家也都跟着叫青蛙,那么幸运的只能是那只蛤蟆,而不是听你说话的大家。
 楼主| 发表于 2010-8-15 19: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以不变应万辩


   谢谢,最近也一直在狂补基本功,有时候觉得辩论实在包括太多了,哲学,心理学,行为学,传播学,有时在想辩论大师,辩论高手到底是怎样一种境界,记得一奥运冠军曾说过,拿金牌的那个人不是要比拿银牌的强一点,而是要强很多。那些学科或许与辩论再细小,想必高手也是要熟知,掌握的,唉,但求一生对辩论可以略有小成,就真的心满意足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8-15 19: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zhenglong4524


    谢谢你,或许对辩论我是有点偏执了,想规范辩论的确不太可能,但希望可以坚定地走下去,也真的希望辩论可以被越多越多人所喜爱
发表于 2010-8-15 19: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另,海外辩论与大陆不同,尤其是大马地区对辩论的看法与我们不同,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彼民智已开。
以不变应万辩 发表于 2010-8-15 17:06

一看到这样的傻逼论调就来气
发表于 2010-8-15 20: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智已开,呵呵。
发表于 2010-8-15 21: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zhenglong4524


    相比你来说,我还真的懂一点,起码我不会把一辩分为刚性和柔性。
发表于 2010-8-15 22: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englong4524 于 2010-8-15 22:13 编辑

回复 29# 卖血上网


    刚性和柔性,这种分类法是我自创的,不过您理解了我说的刚性和柔性一辩是什么意思吗?还是说您看到刚性和柔性这种分法就不看下去了呢?而且我本来没特指任何人。我自认为自己也不算懂辩论,有问题可以大家探讨。刚性和柔性,只不过是两个代号而已,这两个代号代表着什么呢?这才是关键,通过两个代号就能说,我比你懂辩论,这是怎么一种道理呢?
  既然您用了起码一词,那说明,对刚性和柔性这种分法,应该是错的大错特错,到了作为辩手的底线,是不能接受的或者难以容忍的了。如果一个人用了刚性和柔性这种一辩分类法,则不足以做辩手或者已经跌破了您将其作为辩手看待的底线了。那么我很奇怪了,为什么那篇文章我放了那么久,“于我心有戚戚焉的人”不在少数。而阅读者直接发雷人符号的人却少之又少呢?难道是因为本人脑残到大家不能接受,于是以社会主义伟大的爱对本人进行包容,“孩子,脑残不是你的错。”所以不忍心点破,不忍心伤害一个二十一三体综合症儿童的心灵吗?如果是如此,我不由得感觉世界之伟大。但是好像又不是啊,如果大家能接受一个脑残儿童,为什么会用一句你不懂来伤害一个很热爱辩论的孩子的心呢?这岂不是为人道德上的矛盾吗?
发表于 2010-8-15 22: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zhenglong4524


    恩,我输了,你懂一点。能自成一家,不易啊大师。
发表于 2010-8-15 22: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zhenglong4524


刚性一辩是不是比较硬一点,柔性一辩是不是比较软一点?
发表于 2010-8-15 22: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MaPowerness


    我那篇帖子当时是这么考虑的。因为我接触的一辩风格大致上也分为两种,一种是侧重于娓娓道来,给人以春风拂面的感觉,从一辩开始就让人感到一种洋溢着人性和随和的感觉。另一种是条分缕析,掷地有声,侧重于对观点的精密阐述,给对方的第一感觉是整体压迫感和清晰的思路。实际上,也就是软刀子杀人和硬刀子杀人的区别,请问前辈,这么分是否有一定的道理呢?
发表于 2010-8-15 22: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englong4524 于 2010-8-15 22:25 编辑

回复 31# 卖血上网


    这好像又不对了,我这篇文章发在自己的空间里,如果我真的认为自己自成一家,我大可以直接发在辩论心得等等里面,然而我没有,就是因为我根本没认为这种东西可以上得了台面,就算和别人说,更多的只是用两个代号来传递一点点感觉而已。因为看见了我在日常生活中随手自己用的两个代号就说,“哦,您是大师可以自成一家啊。”这或者是本人已经到了飞花掷叶皆可伤人的境界,举手投足都是绝世武功,本人自知,一辈子也不可能到达那种境界。既然不是这样,那肯定是有人理解错了吧。
发表于 2010-8-15 22: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zhenglong4524

第一,热爱和脑不脑残是两码事,何况我从未说这论坛上任何人脑残,请你搞清楚。如果你自己这样理解,我也无可奈何。
第二,按照你的观念,仿佛多数人认准的就是对的一样,这种逻辑一样可笑。
第三,对于你的种种“新颖”的分法,我似乎没有一定要评论的义务。
发表于 2010-8-15 22: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zhenglong4524


    你的大师称号我发自肺腑。
发表于 2010-8-15 22: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englong4524 于 2010-8-15 22:37 编辑

回复 35# 卖血上网


    原来如此,我知道,这个世界上真理总是掌握在少数天才的手里。。。。。咦,原来您是大师啊,膜拜中。另外,我想了一下起码的含义。“你这个人,怎么连起码的道德标准都没有。”这是说这个人道德已经差到难以容忍。“虽然我没有钱没有物,但是起码我有一片真心。”这是说,对于爱一个人,最基本的就是爱情本身。讽刺的是这个人练爱情的基础都不懂。您对辩手使用起码二字,说明,本人离一个中规中矩的三流辩手相差之遥远已经难以容忍。怎么才叫做一个不合格的辩手呢?好像至少我们私下评论是脑残二字啊。。。。。
发表于 2010-8-15 22: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7# zhenglong4524


    是了,按照大师的逻辑,真理确实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上(我也不想多费唇舌来证明这种观点了)。这一命题的反面确是真理掌握在少数天才手上,大师的逻辑很好很强大。
   要评级的话,你相当入流了,一流。不然怎么称大师,脑残这个词真的低估了你。
   对了,顺便提醒你,“起码”有两种解释,我说的和你说的可不是一种,不过,以你的理解力理解到这个程度我也不忍苛责。
发表于 2010-8-15 22: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englong4524 于 2010-8-15 22:53 编辑

回复 38# 卖血上网


   “ 理解能力到这种程度”这句话和脑残即便不是同义词也是近义词了吧。您刚刚不是说,没说我是脑残吗?现在怎么又这么打击我呢,我好伤心啊。。。。。。另外,我说的不是反面逻辑,而是正常逻辑,如果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上,那么这少数人定是被世人误解的天才级人物。并非从您的逻辑所推,而是想说如果,今天在我们这群人中没有天才存在,那么真理恐怕就真的就在多数人的手上,倘若你要推翻这样的逻辑,那必须证明,今天是出现了特殊情况,即出现了少数天才的情况,那么您就必须是个天才。在此我没有栽赃陷害,而是阐述真理并非总在多数人手上这句话背后的含义,这句话,绝对不仅仅是一个逻辑判断而已
发表于 2010-8-15 22: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9# zhenglong4524


    我也很伤心,我从未说你脑残,你也别老是自惭形秽了。请注意,我对你的尊称是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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