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Vincent_0416

初次接触辩论赛,想请高手帮帮忙!(急)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2 15: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以不变应万辩


    老鬼说的“关键,就是缺之不可的因素”那么老鬼又说“师生关系不是关键”,所以我得出以上结论啊~~很荒谬嘛~~我也觉得~~但给我的判断标准就这么多~~
发表于 2010-8-2 15: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dx051xb

不是缺之不可,也不代表可以无视。我们离了很多东西也都可以生活,也不是说可以无视吧。
发表于 2010-8-2 16: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x051xb 于 2010-8-2 16:10 编辑

回复 22# 以不变应万辩


    你说态度我说结论,再说我的无视也是有条件的,就像生活中非不可或缺的东西我们无条件下是不可无视,但在生存下来的条件下是无视吧~~好吧我就说不是无视是我们假设事实没有总可以了吧~~
发表于 2010-8-2 17: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edogawa


   火烧乌巢是曹操赢得官渡之战的关键就是说只有火烧乌巢才是官渡胜利的原因,其他延津 ...
dx051xb 发表于 2010-8-2 09:40



    解释一下吧~~edogawa所举的“我喜欢陈道明,关键是他出众的演技而非其它”这句话本来觉得有点别扭。但是关键问题是后面的三点反驳,其中第二点和第三点重复,都是说关系不是唯一影响因素。而第一点在论证“未必能”时又有将和谐的关系简单说成是熟悉的过程,并且在对比中有意排除其他作用单独就关系而论,所以总结的来说就像在说只有在没有其他因素的作用下才能判断出关键。这样以来就觉得很单薄了。
发表于 2010-8-2 17: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老鬼归来


    ok,看了这一贴我不再质疑老鬼了,其实我也是说老鬼的打法是在偷梁换柱,换一个代名词来替代对方的关系。所以在后面质疑。
发表于 2010-8-2 17: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LZ是新手,这样纠结下去,恐怕会变成一团浆糊~
发表于 2010-8-2 17: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不纠结了,我承认我不善于带第一次辩论的新手,除非我能给出一条完全说的通的理论~~总觉得像偷梁换柱,偷换概念之类的技巧教育新人会在无形中养成他们的坏习惯,因为对手也是新人,你一个偷换概念之类的技巧双方都看不出来,结果而获胜的新人就尝到了甜头,以为辩论可以这样轻松的偷换概念的打,反而会误导新人~~所以当我看见有偷换概念时就会直接指出。不过这个题目我现在也没有明确的方向,我还是沉默好了。看了ls诸帖还是比较支持蒸笼的方法,就是没有扩充~~蒸笼来把你的想法扩展下吧~~
发表于 2010-8-2 17: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conan也在解题中用技巧来教新人破题立论,但之后会马上指出自己是在冒险,并说明只是介于对手是新人所以才建议冒这个险,并且说明了自己这个冒险中混淆的概念,并建议新人平时尽量不要这样做。这样教技巧我决不会质疑。之前老鬼对自己的技巧说明的不明显(其实是我没看到)所以一直纠结中~~
发表于 2010-8-2 18: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dx051xb


    吃了个饭回来就发现又出低端错误啦……
    “我喜欢陈道明,关键是他出众的演技而非其它”这里面的“关键”是个副词,是“特别”“尤其”的意思,辩题里的“关键”是名词。这都能类比???
发表于 2010-8-2 18: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以不变应万辩


    恩恩~~没错哦~~不过这是我指出别人的错~~你老是在我的回复就中指出别人的错~~不变真好啊~~看见我没有说明白又帮我补充说明~~不过在我指出前你怎么就没发现呢。
发表于 2010-8-2 18: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发现我多虑了,lz这位新人是单位辩论赛,所以技巧问题可以不用考虑,╮(╯▽╰)╭还是潜水吧~~开始下沉
发表于 2010-8-2 19: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dx051xb


    没吃饭判断力跟不上啊……
发表于 2010-8-2 20: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以不变应万辩


    恩恩~~没错哦~~不过这是我指出别人的错~~你老是在我的回复就中指出别人的错~ ...
dx051xb 发表于 2010-8-2 18:48


要变成名词也容易,“我之所以喜欢陈道明,关键是他的演技”

其实原句“我喜欢陈道明,关键是在于他出众的演技”中,关键也可以理解为名词性短语,即省略了“(的原因)”换句话说,如果换一下句式:陈道明的演技是我喜欢他的关键“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0-8-2 20: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x051xb


    吃了个饭回来就发现又出低端错误啦……
    “我喜欢陈道明,关键是他出众的演技 ...
以不变应万辩 发表于 2010-8-2 18:16



    能随时发现并指出这样的小问题很好,才思敏捷嘛!

    不过如果要造成更大杀伤力,这个甄别词性还不够,任何甄别要回归到辩题上,指出对辩题的影响和论证的意义~
发表于 2010-8-2 20: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x051xb 于 2010-8-2 20:26 编辑

回复 33# 老鬼归来


    恩不错,的确换的好,不过原来的意图(排他性)也就消弱了,其实之前那谁选用那种句式就是为了凸显排他性(关键是...不是因为其他)

    但是就不以这个句式论之后的反驳也确实有问题~~

    罪过,又多言了,潜水~~
发表于 2010-8-2 20:2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以不变应万辩


    哈哈...吃好,喝好~~
发表于 2010-8-2 20: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不纠结了,我承认我不善于带第一次辩论的新手,除非我能给出一条完全说的通的理论~~总觉得像偷梁换柱 ...
dx051xb 发表于 2010-8-2 17:49


呵呵,稍微解释一下,
”偷梁换柱“,和”偷换概念“是有差别的,比如这个辩题里,用提出”合理的教学方式“作为促进教学质量的关键,是采用了偷梁换柱的手法,因为以此来取代讨论”和谐师生关系“的问题。而”偷换概念“是把同一个名词进行屈解,还是有差别的。

另外,此类题目中的”偷梁换柱“为什么是可行的?(不要因为用了偷和换就觉得是贬义,耍阴谋,其实是很重要的一个方法,也可以叫”另立炉灶“)
在此类题目中,首先假设X是Y的关键,那么X和Y之间关联越紧密则越容易论证,什么是联系最紧密呢?就是X与Y之间的逻辑前提一致,而关联关系又是在于人们常识之中的。所以在 本题中提出”教学方法“,(之所以加”合理“就和”和谐“一样,大家都带一个好看的帽子)。那么,只要能论证”教学方法是关键“,自然很容易让人理解为”和谐关系不是关键“。(注意:其实关键未必一定排他,但是辩论赛嘛,不可能什么事情都能短时间说清楚的)

最后,我用的引号反了就反了吧,呵呵,反正是帮反方
发表于 2010-8-2 20: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老鬼归来


    恩不错,的确换的好,不过原来的意图(排他性)也就消弱了,其实之前那谁选用那种 ...
dx051xb 发表于 2010-8-2 20:24


我一直没有说过”关键“一定是排他的,

所以在第一次回帖破题的时候,就说”反方回答什么是关键的问题时,可以提出合理的教学方式为旗帜(防守用的,逻辑底线),但是并不是进攻的主战场”主战场还是要论证“和谐的师生关系”为什么对教学质量不起关键作用,以攻为主“

同时,当正方提问反方”那你们认为如果和谐师生关系不是关键,那什么是关键呢?“的问题时,其实正方已经默认了(或者没有意识到他们的默认)关键是具有排他性的!(对反方的进攻,这个问题可以不要主动涉及和强调)
发表于 2010-8-2 20: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8# 老鬼归来


    关键的排他不是老鬼说的,我也不是在反驳老鬼时引用的,老鬼不用往自己身上揽嘛~~
发表于 2010-8-2 21: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7# 老鬼归来


    ok,我们来理一下思路。老鬼引入了“教学方法是关键”但没有论证,唯一论证的就是借师生关系的作用移花接木的用在有利于教学方法而再由教学方法对教学质量的推动这样的“师生关系-->教学方法-->教学质量”的关系推出师生关系式间接作用而教学方法才是直接关系。这是不是在在偷换概念呢?可能更明显的是混淆逻辑。试问师生关系确实会作用于教学方法,但教学方法会不会作用于师生关系呢?我们是不是也能推出“教学方法-->师生关系-->教学质量”的关系呢?其实我们看教学方法和师生关系是并列作用的关系,都会作用于教学质量,但是我们讨论谁更重要谁才是关键(当然这是仅这两者之间的比较)所以老鬼之前破题在推出“教学方法是关键”却没有论证的时候我们说老鬼在混淆逻辑(好吧,偷换概念算我键盘误),因为我们说a,b同时作用于c时明明a与b之间是并列且互相关联的,老鬼却仅以a对b的关联推理却不看b对a的关联。当然老鬼要是论证的出“教学方法是关键”自然万事大吉,不过好像论证负担加重了~~

又一次被迫推向了正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12-9 09:37 , Processed in 0.061519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