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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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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9 19: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也没有什么,给大家个喜讯!~呵呵,今后谁手气不好抽到了这样的题目,一定要加油啊!~
发表于 2005-5-29 19: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能说说正方的思路吗?
我一直对这个辩题很有兴趣
发表于 2005-5-31 10: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我赞成反方,大学生结婚不应该提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具有性爱自由的权利。学生宿舍多人同住,恐怕一个蚊帐难以保护当事人隐私。如果大家都结婚,为了保证夫妻性爱自由,出去租房子住,那必定会有安全隐患,造成社会的不安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性劳动者有三个月的产假。这样必定会影响考试和学习。孩子出生后还需要哺乳等照顾。
在此,我还有个问题,既然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了,有没有权利生育子女呢?是不是我们还需要修改一下《婚姻法》或者列一个附则,例如《大学生婚姻法》之类的法律?
学生以学习为主,恋爱都有影响学习的风险,何况结婚。虽然本人的论述还不够全面和完整,但是本人绝对认为,大学生结婚是弊大于利,是不应该的。
 楼主| 发表于 2005-6-1 11: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呵呵,正方其实的观点不是很多,但是不要怕,反方的观点也出不了结婚会耽搁学习,没有经济基础,生育,住房什么的,但是可以反驳的!~
1:结婚和学习真的是鱼和熊掌的关系吗?
2:对在校大学生结婚的提倡可不是提倡早生贵子!
3:后勤社会化会来解决住房问题的!~
正方的观点有
1:提倡的对象有3:及任务
  A : 符合法律条件主观意愿想结婚的,对他们的行为给予支持和理解。
  B:  不符合法律条件,或者是主观意愿不想结婚的,使他们正确的认识大学生结婚这个现象
2:在校大学生是责任主体,已经成熟,应自由行使自己的权力,现在虽然法律允许,但是,社会的舆论却把这个权力无形的剥夺了。
3:中国对待新生事物的态度!~
发表于 2005-7-5 14: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呵呵,对于楼上的正方观点:
第一点:毫无异议。
第二点:“在校大学生是责任主体,已经成熟,应自由行使自己的权力,现在虽然法律允许,但是,社会的舆论却把这个权力无形的剥夺了。”——
A当代大学生都成熟吗?至少是心理方面不完全成熟,或可说:不是所有的大学生都可认为是成熟的!在大家不能算是“成熟”的情况之下,对方辩友就向大学生大大的宣传:“大学生结婚好,结婚好”的口号,是不是一种相对偏激的舆论导向呢?(是的,你的第一点说明了“提倡”的任务是什么,可是对于题中的“提倡”一词并不排除偶所说的这种可能啊?!另:对于“想结婚”的同学你们“提倡”——那么,这种“想”是一种成熟的思想吗?如何保证?)
B若“大学生自身真的算是‘成熟’”——那么,对于两个真正成熟的人应该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既然原来就有法律的保护,既然他们觉得是正确的,为什么不去义无返顾的去做呢?
有两种解释——他们还在理性的思考中,没有定——那对方辩友的提倡是否是在阻止他们对婚姻的理性思考呢?
另种解释——他们在没有提倡的情况下,没有勇气去面对社会舆论——呵呵,彼此相爱的两个人,连这点困难都不能一起面对,那有如何面对婚后的风风雨雨?这种婚姻有必要提倡吗?

第三点:“中国对待新生事物的态度!”
中国对“新生事物”的态度的确有好有坏,但是中国总的来说,民众能够一正确的态度来面对新生事物(中国的快速发展就是很好的证明),
的确,中国民众在短期内对某些新生事物是有不正确的认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还是可以改正的,而对于有明文的法律规定的“新生事物”没有别完全认可,我想更多的是大家觉得没有提倡的的必要吧!——这是这项法规的问题,不是中国人民的问题!~

欢迎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发表于 2005-7-5 16: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正方的观点并不能推出应该这个价值判断
充其量只能论证可以这个事实判断而已
发表于 2005-7-5 16: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侄女的反方观点也有问题哦
性爱自由的权利不能保证是或然的,况且退一万步不能保证无法推出不应该结婚的必然性
人家柏拉图式的呢
租房子住必定会有安全隐患,造成社会的不安定。请论证必然性。是不是租房中介都应该取缔呢?
至于有没有权利生育子女
结婚和生育子女是两回事好不好
发表于 2005-7-5 16: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早结婚挺好啊
至少银婚的时候还没有年过半百
金婚的时候还没有把牙都掉了,连I LOVE YOU都说不清
还有能活着过钻石婚的纪念
各位觉得呢?
发表于 2005-7-6 21: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我是不反对早婚,如果是大学生想结婚也当然可以,因为这是自己的选择。

可是这种事能够去提倡吗????!!!!
我的天啊~~~~~~~~~

这就好象我们说我们能够接受同性恋,
可是如果说到提倡同性恋就。。。。。。

当然学习与结婚不是鱼与熊掌的关系,两者都是一种负担啊。
大学生能够同时应付吗?
我们是成熟,可是成熟不能保证我们有能力照顾甚至养活一个家庭,因为我们缺乏经济能力。
结婚不只是看当下(有钱买房子?〕,而是包括未来的全部日子。
如果自己可以解决就算了,还要连自己的亲人都连累就。。。

最后,我想说,
在校大学生结婚,我可以接受甚至是不反对,
但有必要提倡吗?
要提倡一件事,最主要的是观其作用,利益及贡献,环保运动应该提倡,垃圾再循环运动应该被提倡,是因为它们为社会带来好处。。。
正方说了很多,只是告诉我们大学生是有资格结婚的,但请问,在校大学生结婚为社会带来了什么正面的作用?
如果有资格就应该提倡,那警察也有资格贪污,那我们应该提倡贪污?

又:让大学生面对结婚的正面思考,真的一定要提倡结婚吗?

发表于 2005-7-8 15: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楼上,显然把其中的逻辑关系弄错了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该提倡不是要所有的大学生都去结婚
而是提倡有条件的学生都去结婚
其中逻辑类似去年全辩的大学生探险的题目中正方江苏大学的观点中的逻辑
发表于 2005-7-8 16: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下面引用由MIA2005/07/08 03:56pm 发表的内容:
楼上,显然把其中的逻辑关系弄错了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该提倡不是要所有的大学生都去结婚
而是提倡有条件的学生都去结婚
其中逻辑类似去年全辩的大学生探险的题目中正方江苏大学的观点中的逻辑

呵呵,这种说法的确开辟了新的战场~
不知楼上可否解释一下——何谓“有条件的大学生”?谢谢~~
发表于 2005-7-9 16: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就是说
正方成立要有两个前提:
1双方是真心相爱
2婚姻是爱情的法律保证
同意以上前提就可以继续论证
其中1是“有条件的大学生”的条件
发表于 2005-7-9 16: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回复生死有命的诘问:
这就好象我们说我们能够接受同性恋,
可是如果说到提倡同性恋就。。。。。。
类比不当,我们不是提倡所有人都去同性恋,而是提倡同性恋的人顶住他人的歧视好好生活。
值得注意的就是此题中的提倡是有主体的,主体就是前面讲的有条件的大学生,而不是全体大学生,提倡像我这样的光棍遇见个女生就娶就像生死有命的类比:提倡所有同性恋或是异性恋应该不在提倡的范围之内
发表于 2005-7-9 17: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结婚不只是看当下(有钱买房子?〕,而是包括未来的全部日子。
说得好
所以才要鼓励结婚,当代社会还有多少人肯为爱情婚姻作出点牺牲,多少人都在津津乐道于梁祝感慨于罗米欧与朱丽叶,可是其中又有多少人真的肯为爱情作出点牺牲,特别是大学生遇到工作毕业就一拍两散一点都不珍惜自己的感情,于是可以回答另一个问题:在校大学生结婚为社会带来了什么正面的作用?
正面作用就是抵制社会中日益流行的唯利的爱情观和婚姻观,更注重珍惜自己的爱情
发表于 2005-7-9 17: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正方说了很多,只是告诉我们大学生是有资格结婚的,但请问,在校大学生结婚为社会带来了什么正面的作用?
本人从来没有从有资格推出过应提倡
如果有资格就应该提倡,那警察也有资格贪污,那我们应该提倡贪污?
类比不当,大学生结婚的权利是婚姻法赋予的,请问警察贪污的资格是那不法律赋予的呢?
另外,我个人比较遗憾生死有命认为警察也有资格贪污(同理可得,他肯定也认为公务员有资格贪污,毒犯有资格贩毒,杀人犯有资格杀人,考生有资格作弊。。。。。很恐怖哦)
希望生死有命不要混淆有资格和有能力的概念,谢谢
发表于 2005-7-10 09: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下面引用由MIA2005/07/09 04:41pm 发表的内容:
就是说
正方成立要有两个前提:
1双方是真心相爱
2婚姻是爱情的法律保证
...

呵呵,谢谢你的回复~~

“真心相爱”——呵呵,记得你在交流天空的一篇帖子中说“爱是唯心的”,况且:人会变的;有时,人不一定会明白是否是“真心”“爱”上对方!
那么,这个主体群是不是就难以把握了呢?
既然如此,提倡对象似乎就有些模糊~

另:真心相爱的大学生就应提倡结婚——即使是相爱了,但也有再进行选择的权利,毕竟婚姻不是儿戏。婚姻是相爱的两个人的事。所以偶认为:应该他们自己解决,外人没有必要掺和——即:不应提倡~

发表于 2005-7-10 09: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下面引用由MIA2005/07/09 05:00pm 发表的内容:
结婚不只是看当下(有钱买房子?〕,而是包括未来的全部日子。
说得好
所以才要鼓励结婚,当代社会还有多少人肯为爱情婚姻作出点牺牲,多少人都在津津乐道于梁祝感慨于罗米欧与朱丽叶,可是其中又有多少人真的肯为爱情作出点牺牲,特别是大学生遇到工作毕业就一拍两散一点都不珍惜自己的感情,于是可以回答另一个问题:在校大学生结婚为社会带来了什么正面的作用?
正面作用就是抵制社会中日益流行的唯利的爱情观和婚姻观

对于这个论证,在下有几点看法:
1,的确,当代大学生中不乏有不珍惜感情的人,但这毕竟不为多数——因为:我们是大学生,相对社会上的人来说,经过多年的学习,应该有一定的素质了!
若要说这样的人 是多数——那么如何证明?
若这种不负责任的人是少数,那么请问:如何说“提倡”能够扭转社会风气?

2,的确,大学生的恋情不被人看好,但看似不负责任的恋情背后不是我们的品质问题,而是我们不够成熟,不知如何去爱,不知什么样的爱情才是合适自己的,但这些不等于我们不珍惜爱情。
在不够成熟的情况下,你去“提倡”——那么,这种婚姻的成功率又会怎样?

3,大学生因为“就业”“毕业”就分手——
为什么分手?——可能是觉得对方不合适自己,那么分手有错吗?
因为以事业为重——只能说明,在个人心中,事业大于爱情,但不等于不珍惜爱情!
反之的话,大学生都去“珍重爱情”,而不顾事业,不顾国家的发展——这样的话,偶觉得此类大学生更应被指责!

发表于 2005-7-10 23: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这个贴子最后由生死有命在 2005/07/11 07:53am 第 1 次编辑]

我一次回答MIA,

首先你说的两个条件,就无法让人信服。。。
1。真心相爱?你如何肯定?那中学生(真心相爱者)是不是也应该被提倡结婚?
2。法律规定?合法只是表明他们是有资格的,有条件的,但不代表应该提倡。我国法律不承认同性恋结婚,那为什么这么多人提倡应该让他们结婚?
而且我想,那一条法律说大学生结婚是合法的?
应该是“年龄满十八岁者,结婚是合法的”。。。
所以并没有法律支持“大学生结婚是合法的”的说法。。。
大学生还有学业的负担,能够说接就结婚吗?

而且这只是表示他们有条件而已。。。而且这两个条件还不足以支持他们结婚。经济能力呢,有关方面(结婚,性,家庭。。。)的知识及观念足够吗?
又,提倡一件事,最主要的是观其对群体的作用,利益及贡献,,到底在校大学生结婚为社会带来了什么正面的作用(其他事物无法起到作用)。。。?
“抵制社会中日益流行的唯利的爱情观和婚姻观,更注重珍惜自己的爱情”?
是什么数据告诉你大学生更(比成年人更加)注重珍惜自己的爱情?
是什么事实让你相信大学生在毕业找到工作以后,不会一拍两散(离婚)一点都不珍惜自己的感情?

提倡不是指要求,鼓励全部的人(不管有没有条件)去做同样的事吗
当我们在提倡环保的时候,难道没有条件的人就不需要环保吗?
显然你对“提倡”一词有所误解。。。
只是要求有条件的人去做,那不是提倡。而且你要如何防止哪些你所谓“没有条件的大学生”不会被间接误导?

发表于 2005-7-11 10: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下面引用由生死有命2005/07/11 07:46am 发表的内容:
我一次回答MIA,
首先你说的两个条件,就无法让人信服。。。
1。真心相爱?你如何肯定?那中学生(真心相爱者)是不是也应该被提倡结婚?
2。法律规定?合法只是表明他们是有资格的,有条件的,但不代表应该提倡 ...

帮着MIA反驳一下

1。真心相爱?你如何肯定?那中学生(真心相爱者)是不是也应该被提倡结婚?
不成年,不能结。

2.法律规定?合法只是表明他们是有资格的,有条件的,但不代表应该提倡。我国法律不承认同性恋结婚,那为什么这么多人提倡应该让他们结婚?
只是论证合法而已。

“而且我想,那一条法律说大学生结婚是合法的?
应该是“年龄满十八岁者,结婚是合法的”。。。
所以并没有法律支持“大学生结婚是合法的”的说法。。。
大学生还有学业的负担,能够说接就结婚吗?“
这段论述有些问题。年满18岁合法大学生结婚当然合法。而且现在大学生结婚的确合法,有什么论证的必要呢?
大学生有学业负担。那工作了还有工作负担呢,是不是也不能结婚呢?

而且这只是表示他们有条件而已。。。而且这两个条件还不足以支持他们结婚。经济能力呢,有关方面(结婚,性,家庭。。。)的知识及观念足够吗?
第一条经济能力的确应当是论述的重点。但是后面的……1.是不是不具备了这些知识就不能够结婚(那惨了,没文化的岂不是更加不能结了……2。如何论述大学生没有,难道说他们大学一毕业就够了,在大学里面就不够?这是一个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单单用是不是大学生不能够作为标准。

“又,提倡一件事,最主要的是观其对群体的作用,利益及贡献,,到底在校大学生结婚为社会带来了什么正面的作用(其他事物无法起到作用)。。。?“
前面的赞同,括号里的不赞同。


““抵制社会中日益流行的唯利的爱情观和婚姻观,更注重珍惜自己的爱情”?
是什么数据告诉你大学生更(比成年人更加)注重珍惜自己的爱情?
是什么事实让你相信大学生在毕业找到工作以后,不会一拍两散(离婚)一点都不珍惜自己的感情?”
从经济利益角度考虑,大学生用以维系爱情的不太可能是经济利益,那么应当某种程度上更加注重精神上的相互依偎。现在的社会的确是物欲横流,大学生婚姻某种程度上更像是个理想化的爱情结晶。然而太理想化很有可能破碎,这点我赞同。一怕两散的机会也较于成年人更大。但是,这种精神化的东西是否某种程度上也是现在社会所缺乏的?是否需要提倡?

“提倡不是指要求,鼓励全部的人(不管有没有条件)去做同样的事吗
当我们在提倡环保的时候,难道没有条件的人就不需要环保吗?
显然你对“提倡”一词有所误解。。。
只是要求有条件的人去做,那不是提倡。而且你要如何防止哪些你所谓“没有条件的大学生”不会被间接误导?”

提倡有要求的含义?
我们提倡环保的时候,有什么样的条件做什么样的环保阿……
间接误导?任何情况下都会有,不光对大学生。任何的事情都会产生误导,是不是任何的事情都不要提倡?

发表于 2005-7-11 11: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校大学生结婚应不应该提倡?!~我正方击败了中文系!~

偶和生死有命是一队的~呵呵~~~~~


1。真心相爱?你如何肯定?那中学生(真心相爱者)是不是也应该被提倡结婚?
不成年,不能结。-——没有回答“真心相爱否”的问题呢!~


2.法律规定?合法只是表明他们是有资格的,有条件的,但不代表应该提倡。我国法律不承认同性恋结婚,那为什么这么多人提倡应该让他们结婚?
只是论证合法而已。——那你怎么论证合法的这个制度就应被提倡呢?

大学生有学业负担。那工作了还有工作负担呢,是不是也不能结婚呢?——工作了,有了自己的生存保证,自己养活自己,而大学生要依赖父母,难道孩子给父母的经济压力不够大么?让家长为了你的大学期间的婚姻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请问你居心何忍,还想提倡?

是不是不具备了这些知识就不能够结婚。那惨了,没文化的岂不是更加不能结了——我们既然有机会可以让自己储备更多的,很必要的知识,为什么不去做?而要把婚姻夹在其中作为障碍呢?
是你方说的:对象是“有条件的大学生”,那么“没文化的人”则不在我们讨论之列~


如何论述大学生没有,难道说他们大学一毕业就够了,在大学里面就不够?这是一个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单单用是不是大学生不能够作为标准。——首先,大学一毕业就马上结婚的人很少。另 :大学一毕业的那一刹那,他的以求学为重点的日子已经结束了,接下来是经济独立,自然有资格谈婚论嫁!


从经济利益角度考虑,大学生用以维系爱情的不太可能是经济利益,那么应当某种程度上更加注重精神上的相互依偎。现在的社会的确是物欲横流,大学生婚姻某种程度上更像是个理想化的爱情结晶。然而太理想化很有可能破碎,这点我赞同。一怕两散的机会也较于成年人更大。但是,这种精神化的东西是否某种程度上也是现在社会所缺乏的?是否需要提倡?-——
既然你都说了,大学生一拍两散的几率较成人的大,那为什么还要人结婚的两个大学生受到伤害?难道大学生只有结婚才能净化社会这物欲纵横的婚姻观吗?难道大家都是为了结婚而结婚么?提倡大学生来恋爱岂不是效果更好?难道有好处的事我们就去提倡,去做?而不去正反两反面衡量?


提倡有要求的含义?
我们提倡环保的时候,有什么样的条件做什么样的环保阿……
间接误导?任何情况下都会有,不光对大学生。任何的事情都会产生误导,是不是任何的事情都不要提倡?
——环保之心,若有就应赞同!大学生结婚之心,若有就提倡!——有些荒谬啊!~~~~

呵呵,思路有些乱。欢迎大家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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