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MIA在 2005/7/13 07:43pm 发表的内容: 不好意思,我喜欢分开回复 前提1:这不需要我们去判断,这是偷换了行为主体,谁要结婚谁自己判断,我们只对要结婚的人鼓励,所以不要跟我玩偷换,真心相爱是可以鼓励的前提,有这个前提的恋人想结婚我们鼓励,没 ...
“法律上大学生结婚是合法的,所以应该提倡”--是你说的啊,我不知道中国的法律--结婚法有没有说明“大学生可以结婚”,但是我国的法律只有到达法定年龄的人可以结婚,从来没有一条法律说明大学生结婚是法律明文规定合法的。 “如果说到达法定年龄的人可以结婚, 大学生已经到达法定年龄, 所以可以结婚。” 是你的逻辑的话,我不是说你错了,只是你忽略了身份及生活环境的不同。 你说真心相爱是前提(可是不需要论证???),如果前提都不成立,那你的理论要建立在哪里? 你说你只是提倡,谁要结婚就结婚?好不负责。。。 就象你提倡说应该要发明炸弹,但别人要用来炸人还是用在工程上你不管一样的不负责任。。。 这样没有责任,没有管制的提倡当然不应该。 你说有条件就应该提倡。。。 真心相爱的这个条件你又无法去判断。。。 法律合法的问题前面已经谈过。。。 即使我勉强接受它, 但你似乎还没有告诉我们,大学生结婚的意义,好处及必要性在哪里? 如果你论证不到,那没有讨论的必要, 因为提倡的事物必须有其重要性,必要性及会为社会带来利益及正面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