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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实施赌球合法化利多于弊 反:我国实施赌球合法化弊多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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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7 12: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方为正方:我国(马来西亚)实施赌球合法化利多于弊
虽然与各位地方不同
但还请各位给点意见
先说声谢谢了
发表于 2010-6-27 18: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来西亚有赌博业基础,相关制度完备,有足够的经验运作,只不过增加一个赌种罢了。不过要提一点的是,如果赌球涉及你们本国的话马来西亚足球职业联赛曾因赌球遭遇过重大挫折,好像解体了,我不知道现在恢没恢复,不过当年马来西亚足球从此一蹶不振。
发表于 2010-6-27 21: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马来西亚了解不多,实际上我想了半天没有想到评判标准。。。。大致上要针对两个方面来谈吧。第一个是对足球产业的影响。第二个是对参与赌球者的影响。首先,赌球有需求。这种需求不可能抹杀,第一个问题,赌球的这种需求通过确定不合法有没有得到遏制。这个需要网上的资料辅助。然后就是经济问题。赌球不合法,那么流入这个里面的钱就是黑钱,就不能课税。再者,很多赌球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导致大量资本外流,对国家经济不利。除了经济上的问题,赌球不合法直接导致的就是无法监管。无法监管的赌球造成的社会问题会很严重。拉斯维加斯赌博赌光了至少还可以宣布破产,可是如果赌球不合法,那么对赌球者来说生命和财产安全都难以得到必要的保护。再者,如果对赌球加以严格监管,那么相应的,操纵比赛等问题就更容易被发现一些。因为此时警方能够掌握第一手赌球的资料,进而得到操纵比赛犯罪的蛛丝马迹,有助于减少黑哨等犯罪。赌球合法化,通过赌球账户实名制等手段,也可以进一步的遏制球员赌球,裁判赌球等影响比赛公平性的行为。
两国文化实在不同,因此无法站在一个较高的高度进行考量,实在抱歉。。。。
发表于 2010-6-28 09: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结合马来西亚的实际情况来看了~~蒸笼说的有道理~~不过再加一点~~足球产业的衍生物不一定非要局限于足球产业之中~~蒸笼的标准并没有脱离足球产业~~其实像曼彻斯特(曼联,曼城所在地)原本就是一个荒芜的小镇~~正是通过足球产业带动下使其发达起来的~~所以如果马来西亚也有这样的功效,即使创造不出足球产业的价值(创造出马来西亚的曼联俱乐部),能带动经济发展也是可以作为利弊的比较标准来说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6-28 23: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相助
在下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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