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晓菱在 2005/01/02 06:29pm 第 1 次编辑]
看了大家对国能在中马区决赛的评论,我在这里有些看法。首先,无论是赞赏或是轰炸我们的意见,只要是有理性基础或是针对分析的,我们一定虚心接受。但我发现,这里有一些朋友的一些意见,并没有以这些为依据,所以我有一些回应必须先吐为快:1) 根据第4楼kungfu发言 :“如果申请时能寄上决赛的录音,看了烟的瓶子逻辑,本道肯 定 一定被拒绝。” 根据第10楼msia发言:“中马赛那个经典的“瓶子与烟”的故事,恕本人直言,听了真 的觉得自己很白痴,怎么会去看这样的比赛呢?还要附入门 票!” 我们真的只用“烟和瓶子”一个例子撑全场吗? 其实我们在决赛自由辩提到的例子包括惯例法、法律制裁与责任承担、科学经验归纳、董总维护华教、争取林连玉公民权、六一教育法令、华中改制及华校减少、二四三方案、马哈迪开除大法官、日本侵略战争、慰安妇、地雷埋量、五一三和新经济政策、文革经历、德国为二战负责等等。 我们提出这些例子,不敢说是全对,很多还有待争议(这就是辩论嘛!),但是,这样的知识容量,能说只是一个例子用全场吗?这样的知识容量对一场辩论赛来说不算合格吗? 根据第22楼kungfu发言:“dear weiloh2, 请问你是不是提出烟可以装在瓶子的那位高 手,如果你赞同并坚持那个立论,恭喜你。如果你认为这样 的立论在国辩不会愚笑八方的话,恭喜你。代表国辩有关国 誉,马来西亚的辩论靠你争光了,本道自认没有那么天才可 以像你看到那么通透。 根据第32楼msia发言:“中马决赛的“烟与瓶子说词”,您这么有经验的人,难道不明 白他们准备了多少吗?” “可是,国能每次就拿着一个例子,从头说到尾,而例子也是错 的!叫对方去说一个不对的例子,难道就是你说的公平吗?” 为什么这几位朋友一直在渲染我们用这个例子撑全场,掩盖其他例子呢?不是应该将立场的全部完完整整提出来,才更有利于我们的讨论,更能提升大家对辩论的认识吗? 2) 根据第46楼kungfu发言:“提到白小,我想起评判对于那个例子不那么认同,白小事件 还没有完决,评判不认为是往事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至 于大专法令,林连玉等例子的用法和评审口味有关,国能在 满足评审口味,还真是能人所不能,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不知道你们觉得有没有“另有企图“的感觉?”
当提到其他例子时,你们只是简单用两种方式来归纳: a) 评判不接受 但是,你们不是一直都在抨击评判等人没水准吗?那这些所谓没standard的评判不接受的例子,到底是评判问题还是例子问题?为什么你会突然认同那些评判说的话了呢? b) 讨好评判 其实,刚刚我提及的例子,只是占我们在筹备的1/3,由于觉得这些可以发挥,才拿出来用。很遗憾的, 我们竟被指为刻意讨好评判。难道我们事先知道评判名单吗?还是跟评判特别有默契啊?这对我们也好、评判也罢,肯定是一种侮辱。为什么提出被评判接受的例子,就叫刻意讨好评判?那是不是过去其他大专提出正确、被评判接受的例子,他们也在讨好评判?即使真的是讨好评判,请问跟合理立论有冲突吗?扪心自问,有谁会在比赛中刻意选择一些不适合或评判肯定不能接受的例子呢? 3〕 我是国能的晓菱。希望匿名者都可以公开你们的身份,我们一起讨论,我很乐意回应任何的指责。若仍然一味隐姓埋名又提出很多不合理的质疑,请恕我认为你们是“另有企图”、恶意打击其他队伍,而不是真的为了让大马辩论更上一层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