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解“定义之争”的历史背景,为什么“争定义”会引起那么多人的排斥,也没有看过浙大、重大的比赛,仅就个人浅见谈谈。 个人以为,辩论赛打“定义之争”,其实是一个内生的必然。在定义上做文章,是打赢比赛、提高自己的必然之路。无非是,做的是“高级定义”还是“低级定义”。前者符合社会常识,能为评委及普罗大众所接受,至于是否真理,是否专业,可放在第二位(为何如此,容后立叙);后者纠缠于定义字句的细节,赛场上争论得第三方云里雾里,心生厌烦。 定义上玩花招是很正常的,也似无必要一味反对。“社会常识”框定了这种玩法的边界:玩得不好,自然评委、观众厌弃,就算比赛赢了也要输掉人心;玩得好,给评委、观众新的启发,自然辩论赛越大越有动力。“玩定义不是问题,玩得让人看出问题,才是问题。”不是强调词藻和技巧,不是把辩论玩花,把辩论玩俗——是因为我觉得,高级的辩论技术,和高级的辩题领悟,是一体的;高级的“器”,与高级的“道”,是融合的。 所以,要不要“定义之争”其实是个假问题。真的关键在于,是否有对辩题的深度理解,是否有对“社会常识”的良好感觉? 从更广的视野来看,辩论赛绵延向外,与很多辩论有同质性。政治、经济、军事、商业的辩论和谈判。我倒看到,那么多重大的辩论,双方或多方首先就是在定义上争来论去的。在关键定义上能达成较大一致的辩论,反倒是异数。 什么是“台湾”?大陆说,“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台独说,“事实上的独立政治实体”;某些国际力量说,“台湾是法律地位并未确定的领土”。“中国的台湾”,“台湾的台湾”,“世界的台湾”——在各方拳脚相加之前,大家不还是在“什么是台湾”,“台湾是什么”这样一个定义问题上,互相拉扯么?大陆何尝不知其它说法其实也有一定的道理和逻辑,但为什么坚决不与之做“学理探讨”、“真理研究”,始终一口咬定“中国的台湾”说呢? 如果辩论赛中少了“定义之争”,如果辩手没有经受制作和破解各种定义的基本训练,如果辩手没有一双迅速听出对方定义全貌、要害、漏洞的耳朵,一张“符合社会常识”的拆解和破解对方定义的嘴巴,以后走上各种辩论谈判现场,怎么对抗各种对手——专业谈家或业余玩家,国内同胞或国际客胞——肯定会有的定义体系呢?会被对方的定义绕进去的! 诚然,如果一定要摒弃“定义之争”,而且也假定真能使赛场上失去了“定义之争”,那辩论现场的确会少了很多让观众和评委大摇其头的“定义”上的胡搅蛮缠,但辩论赛的对抗,相信也将会同时失去一种张扬的、开拓性的灵动,和不少实战性的价值。恐怕问题在于怎样的“定义之争”,而不在于要不要“定义之争”。因为“定义之争”在赛场上出现的众多无聊,而将其全盘否定,是否过于极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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