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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0 18: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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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人仍然在谈“风格不同,求同存异”……
深赞楼主的帖子!! 高屋建瓴!!深谋远虑!! 小可觉得这应该为我们所倡导,真的应该为我们所倡导!! 然而事实上因为太多的因素,辩论这个函数里面的变量还是太多,于是多了些无奈,多了些不足,多了些感叹!!! 在这样一个追求方便蔚然成风然的社会里,观众究竟会喜欢怎样的风格?辩论究竟应该是怎样一种风格?很难有定论吧!!!可是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什么?怎样在维持辩论的纯洁性的同时又要让辩论普及化,我觉得这应该是一条不变的准绳,也是每一个辩手应该努力去做的,应该为自己所喜爱的事业付出的. 每一个辩手对辩论都有或多或少的不同的理解,理解归理解,但是有时明明知道不好却又不得不做的事情也不少啊.喜好归喜好,但是喜好后面往往还有责任,压力这样一些东西.我们绝不提倡功利主义,但是在这本身就比较功利的社会里面,辩论身处其中有时根本就无法"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套用黄执中前辈的一句话:这是任何事物的常理嘛,我们不去苛责厂商,但我们要提醒消费者,我们不去苛责原告,但我们也要提醒被告,这是今天的一个简单的互动关系嘛. 另外,我想我们对评委都还不够了解,毕竟他们往往比各位师哥资深还要高.我想我们的对他们的评价也只能停留在表面而已.毕竟我们没有他们那样的阅历.仅对孙冬冬老师而言,他可是全辩的元老了,经历过辩坛的几起几落,我想对于现在这样一个辩论"走下坡路"的形势和情景对他而言,也不是一次两次,他看到的风景有很多是我们看不到的.所以我们对他的评论的分量还是很低的,有时候保留意见也是有必要的. 不管怎样,我还是很赞同楼主的观点,也真心希望如楼主所说,能为辩论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毕竟这是我喜爱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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