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qetuo在 2005/9/2 03:03pm 第 5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smilesir在 2005/9/1 11:54pm 发表的内容: 记得一次指导学弟学妹参加辩论赛的时候,他们搞出了一个发散性的概念界定,虽然很不合常情常理,但是却能游刃有余地证明自己的观点,搞得对方无话可说。当时我对此很反感,觉得这是在毁了比赛,一位小将跳将出来 ...
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辩论赛是将辩论员平时的积淀在场上展现出来的时候 是场上,而不是场下 我在刚接触辩论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比较喜欢打定义的,觉得一个“好的定义”直接左右着整场比赛的胜负。毕竟,辩论和辩论赛是不一样的,辩论过后给辩论者留下最多的是观点的对错或补充;辩论赛则不然,无论是给辩论员,评委,甚至观众留下的更多的是胜负的印象。 一句精彩的反驳会因为失利的比赛而成为英雄的气短; 一次重大的失误会因为胜利的结果而变成记忆中的珍珠。但是我的这种打“定义”的想法随着进入大学2年来的经历改变了。 的确成如学长所说,一开始我对辩论的理解就是简单的让对手不爽。可随着对辩论了解的深入我深切的领会到了辩论的真正意义,就是如学长所说的“让观众爽,让评委爽”。 回过头来看看我第一次发言, 怎样才能让观众和评委爽?在对手定义太过霸道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在场上做出强有力的回应,用一个辩论员甚至一个辩论队的积淀去告诉评委,告诉观众,他们这样对概念的介定是不对的。只有还概念以本来面目才能让比赛精彩。在这里,请注意,我们所做的是需要在场上回应,而不是场下。如果对于一个荒谬的概念,我们无法在场上推翻,可能更多的问题在于我们自己。 也许我们对辩论有着各种各样执卓的追求和五彩斑斓的憧憬, 但是,辩论赛就是辩论赛,结果是刻板的。面对一个7/8的队伍都要接受的结果,在场下的时间里。并不是我们指责对手立论是不是过于“霸道”的时候。这个时候,评委不会因为你在场下的指责而感到爽,观众不会因为你的指责而感到爽。我们在场下可以欣赏或不欣赏某一支队伍的风格,可指责某一支队伍霸道那却好象不是场下应该做的事情了。似乎应该是在场上。 我们的执卓的追求,美丽的憧憬是要以自己的实力为基础的。 从去年全辩开始的讨论中我就说过,我不欣赏成电的风格。作为一名参赛选手,我们的队伍只有打入决赛才有可能和成电交手,但我们没有进入决赛(呵呵)。可是看了成电的比赛,我清楚的知道,我们即使和成电交手了,胜利的机会也很渺茫,其它和我们在一个半区的队伍也一样。对此,我对我自己很遗憾。我更遗憾没有一支我们心目中的队伍(逻辑好,理论好,定义不霸道)能够打败他们,但是,他们做为04全辩的冠军队伍的确是名至实归。成电是去年参赛队伍中辩论技巧最丰富的队伍。辩论水平也明显高于其他参赛各队,他们用他们的实力说话,虽然他很霸道,我很不喜欢,但我还是承认。 今年的国辩规则对成电很不利,所以指望成电在风格上与我们心目中的队伍完成并轨是不现实的。这等于让他们舍己之长,用己之短。在充满功利的国辩赛场上(甚至成电内部领导也许早就发表了类似与誓夺冠军之类的观点)这种只为风格的打法对于成电来说是不可取的。试想一下,一支为了国辩冠军准备了四代人的队伍,怎么可能因为别人对自己风格上的一点小小的不认同便转而舍弃去另某新径呢? 所谓风格是建立在实力基础上的,离开了实力一切都是空谈。我喜欢袁丁幽默的事实,余磊犀利的归谬,郭宇宽咄咄逼人的气魄,王一鸣朴实的语言和胡渐彪近于完美的逻辑。也期待明年或着明年的明年能够出现一支集大成者的队伍将辩论挽狂澜于即倒,重新开创一个属于辩论的新时代! 看辩论是一种辩论,打辩论是一种辩论,辩论赛更是一种辩论 友谊赛是一种辩论,校内赛是一种辩论,国辩和全辩更是一种辩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