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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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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潇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3-10-21 18: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界大专辩论会我看了a组的所有比赛,对澳门和国立的比赛发表一下看法,综观全场比赛澳门大学在理论上和语言的感染力上以及整体的配合上都胜过国立,我原本以为澳门应该毫无争议的赢得这场比赛,但结果却让人震惊。而且我对国立的诡辩非常反感,比如国立提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可以重来的事业就比不能重来的家庭更重要?”这种问题看上去似乎咄咄逼人,可是我实在是想不出能不能重来跟谁更重要有什么狗屁关系,这样的垃圾问题居然还在对辩和自由辩论中成为一个“亮点”,真是够恶心的,更恶心的却是比赛的结果,所以我很看不起当值的裁判,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如果公开打分结果的话,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6人判澳门赢,1人判国力赢,可总分还是澳门输一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强烈要求追究那个黑哨的刑事责任。
   看了01国际大专辩论会的决赛辩词后,我又有话想说,这个决赛的题目(钱是万恶之源/钱不是万恶之源)出的实在是他妈妈的烂,对正方来说极不公平而且根本就没有胜算,哪怕余磊是孙悟空会七十二变也没用,因为很多恶根本就无法用钱来解释。武大输在抽签上,我为武大叫屈。这种题目出自众专家之手,我同样看不起他们。
而且我觉得现在的辩题出的都不怎么好,如“爱与被爱”、“家庭和事业”等都是无病呻吟,应该出一些题目,如“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孰优孰劣”、“中国大陆与台湾的统一是否必然要通过武力解决”、“日本会不会再次发动针对别国的侵略战争”等等等等,这些题目才是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虽然这些敏感的问题在中国大陆这个没有人权和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家不能辩论,但是可以在台湾和新加坡等地辩,这些地方政策应该宽松点。
   以上均属个人观点,还请各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多加指点(希望对事不对人)。
发表于 2003-10-21 18: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重来不重来这个你说得很有道理,其实即使承认重来的不如不重来的要重要,也不能推出事业不如家庭。因为新国立不是在论证家庭不可以重来,而是在证明家庭中某些人的生命不可以重来。但是问题不是在于新国立说得好不好,问题好不好,而在于澳门大学并没有对这个问题做出有力的回应。所以我觉得从场上表现来看,新国立更胜一筹。
发表于 2003-10-21 20: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恐怕到了子欲孝而亲不在的时候上边两位就知道能够重来和不能重来哪个更重要了。站在外面永远是轻松的。其实国立是在打感情牌,这也是他们的杀手锏,没理由不用。至于秋潇子推荐的几个辩题,恐怕十年之内都不会出现在国辩的赛场上。
发表于 2003-10-21 20: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小小纠正一下,子欲养而亲不在。


自古忠孝不能两全阿

发表于 2003-10-21 20: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也小小纠正一下,阿少了口字旁,应是啊。
发表于 2003-10-21 20: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我倒。
发表于 2003-10-23 18:3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下面引用由阿八2003/10/23 06:25pm 发表的内容:
to 岚星:
可取嘛,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也算可取吧?那是当时的想法。说他是概念层面的也可以。在这里是看怎么定义“可取”了。(决赛中相似的情况就是怎么定义“万”)
其实观众会不会觉得很无聊,那也管不了那么 ...

这个题目新国大的立论难点在于只有价值支撑,没有事实支撑,是很难打下去的。
发表于 2003-10-23 18: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同样,决赛时武大也是没有逻辑支撑,是很难打下去的。

而且这两个不能都是“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发表于 2003-10-23 19: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我觉得不是没有逻辑,是根据“万”的不同,双方各有一套自己无比正确而对方胡说八道的逻辑。
但是只是打“万”字,这场比赛又会变得十分无聊了
发表于 2003-10-23 19: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本来就是嘛,任何逻辑体系都是建立在对概念的界定上的。
秋潇子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3-10-23 21: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下面引用由阿八2003/10/23 05:11pm 发表的内容:
谁更有魅力、谁更应该是最佳辩手本来就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倪明最后只差7票而已。所以楼主的看法还是代表了大多数人的观点的。本来最佳辩手的称号对于我来说也并不重要,奖杯和奖品早就拿去送人了。=)

阿八你是陈晓欢?
如果是的话,我有什么得罪之处还请谅解,不知者无罪。

发表于 2003-10-23 21: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金》一书在书店应该有的(至少我已经在几个市的书店见过了)。

阿八就是晓欢啦,呵呵~~

发表于 2003-10-23 22: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下面引用由阿八2003/10/23 05:11pm 发表的内容:
本来最佳辩手的称号对于我来说也并不重要,奖杯和奖品早就拿去送人了。=)

奖品无所谓了,奖杯也拿去送人呢?这个实在@#$%%^&**()&%#W#^&&*&*

发表于 2003-10-23 22: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下面引用由岚星2003/10/23 09:48pm 发表的内容:
《金》一书在书店应该有的(至少我已经在几个市的书店见过了)。
阿八就是晓欢啦,呵呵~~

估计现在打对折了,呵呵。应该没得卖了吧
发表于 2003-10-23 23: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只有“万”字可以打吗?
“源”呢?可不可以打?
发表于 2003-10-23 23: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哈哈, 秋潇子,没有什么得罪的。就像我说的,辩论比赛和对辩手的评价本来就是见仁见智的事情,其实我以前一直没有公开身份就是要多听一些对于我们队的负面评价,这样才有利于我们以后改进。

现在大家都知道我和tt2003是谁之后,倒没人再批评我们了。所以你的贴子才引起了我的兴趣。=)

发表于 2003-10-23 23: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下面引用由dean2003/10/23 10:51pm 发表的内容:
奖品无所谓了,奖杯也拿去送人呢?这个实在@#$%%^&**()&%#W#^&&*&*

哈哈,是送给一位我认为很优秀的辩手。他完全承受的起这个奖杯。=)
发表于 2003-10-23 23: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对,事实上我们应该多送给他一个奖杯的。

突然想到一点,如果他上场,可能阿八的女性fans有一半会被吸引过去,嘻嘻:)

发表于 2003-10-23 23: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新国大竟然有一个这样有魅力的辩手?可以说说是谁吗?
发表于 2003-10-23 23: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杂感

且去问问国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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