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南海之子在 2003/10/09 08:19pm 第 1 次编辑]
《南方周末》:大专辩论赛遭遇质疑 http://www.southcn.com/weekend/commend/200209260002.htm 不久前结束的全国大专辩论赛传出新闻:大赛参赛队员、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张天任、陈文炯、赵琪昊等三人,因质疑自己的知情权遭到侵犯,将中央电视台和北京市公证处起诉到法院。 这三位学生都是政法大学今年大专辩论赛代表队的辩手。他们认为:央视没有履行评判公开的承诺,拒绝公开评委的评分,侵犯了他们作为参赛队员应有的知情权。 孰是孰非?极具知名度的“全国大专辩论赛”此番遭遇的公开质疑是否合理?为何为保证比赛公平而制定的规则没有实施?从9月上旬开始,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比赛:大比分输掉 一切都始于近一个月前的那场比赛。 8月27日,央视演播大厅。一场全国大专辩论会的半决赛正激烈进行,对阵双方是成都电子科技大学队和中国政法大学队,辩论的题目是“网聊有聊”,还是“网聊无聊”,中国政法大学队扮演反方。 经过40分钟的激烈辩论,比赛结束。在政法大学4个辩手和教练都以为胜券在握时,评委公布了比赛结果,这一结果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电子科技大学队获胜,而且比分悬殊:正方1956分,反方1915分,双方差距41分。 41分是本次大专辩论赛所有比赛中差距第二大的比分。只有澳门大学和中山大学在复赛第二场比赛中,由于本身实力和普通话表达能力问题,澳门大学才以更大比分输给了中山大学。此次辩论会的评委会主席、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赵林也坦言:与此前比赛比分大多相差10多分相比,这场比赛差41分的确有点不正常。 一场“从初赛到决赛发挥最正常、战术最成功、贯彻教练意图最好的比赛”,却以“令人惊讶”的大比分输掉,政法大学的几个辩手充满了疑惑。 一位辩手说:“对输我们都很意外。”他陈述自己的理由:“一场辩论比赛的胜负,一看对辩题的理解,要找到合适的攻击点和攻击方法;二看4个辩手本身素质、表达能力以及4个人之间的配合。”他总结这场比赛:“从辩题理解来说,我们的理论依据准备得比较充分,也比较深,而对方的理论基础就差一些;从辩手发挥来看,我们4人语言没有太大的磕巴,都能针对对方的问题明确回答,不回避问题(按规则,屡次回避对方问题要被酌情扣分———编者注)。我们现场的配合比较好,从一个过程到另一个过程衔接不错,而对方有一个冷场,冷场是辩论赛的硬伤啊!” 也许有两个例子可以印证辩手们的印象:比赛刚结束,还在央视演播厅现场,来自四川社科院的一位教授没有对自己家乡大学获胜而高兴,反而跑上前去找评委说理,为政法大学叫屈:另一个细节是在离开电视台时,来自电子科技大学的一位现场观众主动上前说:“我觉得这场比赛你们赢了,这次辩题本来就对你们不利。” 9月5日,央视向全国播放这场比赛的实况录像,记者在政法大学和4个辩手一起看了一遍。第一次看到自己在电视屏幕上的形象,4个小伙子并不兴奋,除了偶尔小声议论几句,更多的时候是沉默。几个人还发现了一个细节:“怎么我们认为精彩的话语,以及观众给我们的掌声,在播出时没有了?” 政法大学教师王涌是这次比赛的教练,他认为:“我参加过很多辩论赛,这场比赛一结束,我从心里就觉得赢了”,“比分公布后,我的直觉是评委的评分出了问题”。 质疑 由于对比赛结果不认同,比赛结束后,辩手们开始和北京市公证处、中央电视台联系,请求查证评委分数。 但他们的要求并未得到满足。负责此次辩论赛公证的北京市公证处阎梅告诉他们说:“查分可以,但最多只能看到每个评委的评分,评委的名字必须盖起来”,“否则要经过主办单位的同意”。张天任等人转而请求央视准许公证处答应他们的查分要求,但同样没有回音。 而公开评委评分,曾是中央电视台在辩论赛前公开承诺的内容。 记者拿到了一份“2002年全国大专辩论赛秩序册”,是由本次辩论赛组委会印发的,上面清楚而明确地写着:“为保证此次比赛的公正、公平,采用评委打分制,并现场亮分,满分为100分。”“每场比赛的胜负判断,由公证员依据7位评委所打团体分的总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来判断。” 但这两个规则到了在北京举行的复赛和决赛阶段,并没有付诸实施。当时有几支参赛队伍包括中国政法大学队在内,均对此提出过异议,当时辩论赛总导演刘少安以及评委代表解释说,“不当场公布评委打分是技术上的原因”;而“去掉最高分最低分不太好操作,而且去掉后可能出现平局”。 评委评分的不公开、赛前对几个重要规则的临时更改、大比分输掉比赛,让张天任们对大专辩论赛的公正性开始产生质疑,再加上无法通过查分来弄清事实真相,张天任等人被迫求助于法律。 9月11日,辩手们经过慎重考虑,以个人名义将中央电视台和北京市公证处告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在起诉书中他们这样写道: “2002年6月,我们作为中国政法大学辩论队的成员,参加由中央电视台主办的第三届全国大专辩论会初赛。在初赛期间,组委会向参赛队的教练和队员承诺,为保证比赛评判的公开、公平、公正,在决赛阶段将采用大屏幕现场公开各评委评分的做法。8月25日,第三届全国大专辩论会决赛阶段的比赛开始,由北京市公证处担任公证,比赛并未采用大屏幕现场公开各评委的评分……“ “我们认为,被告在初赛阶段作出的‘评判公开’的承诺是有效的意思表示,被告拒绝我们查阅评分的行为违背了其‘评判公开’的承诺,也侵害了我们作为参赛队员所应具有的知情权。故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我们公开第三届全国大专辩论会半决赛第一场中国政法大学队与电子科技大学队的比赛中的7位评委的评分表。” 三方说法 针对政法大学辩手对临时改变规则、以及不公开评委评分的质疑,本报记者采访了本次大专辩论赛总导演、央视的刘少安先生,刘少安回答说:“评委有他们的标准,而且他们有经验,也有权威,我们应该相信评委的公正性,也要保护评委。以前评判还采用过投票制,我们也不可能告诉哪个评委赞成或反对呀!”刘少安认为:“他们质疑公正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要求不一定合理。这场比赛是公平的。他们虽然从气势或者场面上看似乎比较有优势,但语言风度、整体配合等方面所占分数比重也大,每个评委的主观印象不同,每个多扣几分,分数也可能就下来了。” 至于改变规则和不公开评委评分的具体原因,本次大专辩论赛评委会主席、武汉大学哲学系的赵林教授作了解释,“评委公开亮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是我提出的两个规则,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没有实行。要公开亮分就要投资搞大屏幕,央视这次辩论赛没有拉到赞助,经费比较紧,准备也仓促了一点。我到央视的时候,发现没搞大屏幕,主要是经费问题,但当时也来不及了。去掉最高最低分,有人提出容易出现平局,大多数评委也不同意去掉两个分数,因为评分是见仁见智的事。” 记者还采访了本次比赛的公证员———北京市公证处的阎梅,阎梅说:“我们是言字旁的‘证’,而不是公正的‘正’”,“我们只是证明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有什么样一件事”,“按照规定,随便查公证材料本来就是不允许的。知情权也不是没有限制的,你作为参赛者的知情权仅限于此,除非你得到了央视的同意”。 有趣的是,赵林教授谈到了政法大学辩论队员的辩风问题,他形容政法大学是“非常杀气腾腾的辩术”。赵林说:在复赛阶段政法大学队对人民大学队时,比赛从头到尾充满了火药味,当时几个评委就觉得他们的辩风太凶,“要柔一点,应该体现大学生的风采”。对电子科大队的比赛时,“辩风反而更厉害了”,比如“政法大学队4辩一开始作自我介绍就说本人性格刚烈、脾气暴躁”,赵林说,尽管他对两队打的分数差别并不大,但“这种辩风是有问题的”,“毕竟辩论是一种游戏”。 据了解,由于是在世界杯后不久即开赛,央视此次大专辩论赛没有拉到赞助,经费全靠央视拨款,所以经费比较紧张,准备也比较仓促。此前,有传闻说成都电子科大队这次能获得亚军,是和经济赞助有关,记者就此话题分别采访了央视和成都电子科大方面,它们均予以坚决否认。 等待立案 辩手们的诉讼遇到了一些麻烦。9月11日,记者跟张天任等一起到朝阳区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接案法官当时就有点懵,她表示:这样的案子,该法院从来没有遇见过,而且这个案子很难归属到最高院已公布的几百个案件类别中的任何一个。 9月18日,一周过去了,按照规定,这是法院决定是否立案审查法定期限的最后一天,但朝阳区法院没有以书面形式告知辩手们是否立案。 他们纷纷表达了这样的意见:“打这个官司,目的不是为自己的荣誉,也不是为了重新比赛,出发点首先是质疑游戏规则的合理性。这么大的全国性的比赛,为什么不可以当场公开分数呢?为什么赛后还不能公开呢?”“作为辩论的热爱者,我们希望通过一场诉讼来提醒央视注意规则的合理性,希望今后的比赛里,能把这些不合理的规则改掉。” 据赵林教授透露,不久他又将和央视有关人士讨论新一届大专辩论会的准备工作,“如果条件许可,还是实行公开亮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规则好。” 2002年全国大专辩论会决赛阶段对阵表
8月30日15∶15———16∶00复赛1 正方:中国人民大学 辩题:人的自我实现过程重于结果 反方:中国政法大学 辩题:人的自我实现结果重于过程 9月2日15∶15———16∶00复赛2 正方:中山大学 辩题:科学发展应该有伦理界限 反方:澳门大学 辩题:科学发展不应有伦理界限 9月3日15∶15———16∶00复赛3 正方:四川大学 辩题:大学教育更应该注重培养科学精神 反方:重庆大学 辩题:大学教育更应该注重培养人文精神 9月4日15∶15———16∶00复赛4 正方:成都电子科技大学 辩题:环境立法促进经济发展 反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辩题:环境立法阻碍经济发展 9月5日15∶15———16∶00半决赛1 正方:成都电子科技大学(第四场比赛胜方) 辩题:网聊有聊 反方:中国政法大学(第一场比赛胜方) 辩题:网聊无聊 9月6日15∶15———16∶00半决赛2 正方:重庆大学(第三场比赛胜方) 辩题:知识积累比知识创新更重要 反方:中山大学(第二场比赛胜方) 辩题:知识创新比知识积累更重要 9月7日21∶00决赛 正方:中山大学 辩题:正其义当谋其利 反方:成都电子科技大学 辩题:正其义不谋其利 最后的消息
昨天(9月25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通知起诉人到法院领取书面裁定,裁定中写明对政法大学三个辩论赛选手起诉央视和北京市公证处的民事诉讼不予立案。 这个书面裁定的落款日期是9月17日,即法定的7天立案审查的最后一天。 裁定书写道:“2002年9月11日,本院收到起诉人张天任、陈文炯、赵琪昊诉北京市公证处、中央电视台民事起诉状。起诉人诉称,2002年6月,起诉人作为中国政法大学辩论队成员参加了由中央电视台主办的第三届全国大专辩论赛初赛,比赛由北京市公证处担任公证。在初赛阶段,组委会向参赛队承诺,为保证比赛评判的公开、公平、公正,在决赛阶段将采用大屏幕现场公开各评委评分。起诉人在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与电子科技大学的半决赛之后,多次向北京市公证处和中央电视台提出查阅该场比赛评委评分表的请求,均遭拒绝。起诉人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起诉人作为参赛队员应有的知情权,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该场比赛的评委评分表。本院经审查后认为,起诉人与北京市公证处和中央电视台之间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裁定如下:对起诉人张天任、陈文炯、赵琪昊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拿到裁定书后的起诉学生对这个裁定谈了个人看法,觉得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不是特别清晰和充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