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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 1)主办单位: 马六甲多媒体大学辩论队 (voices mmu melaka) 2)宗旨 i) 促进各国大学辩论队之间的友好关系。 (ii) 提供一个交流平台,让不同国家的辨论员相互沟通,进行思想 上的激荡和交流。 (iii) 鼓励大学生对时事以及社会动态的进行思考和系统性的批判。 (iv) 提升辩论员的辩论及知识水平。 3)开幕日期: 2007年6 月17日 4)比赛日期: (i)初赛: 2007年6月18,19,20日 (ii)半决赛: 2007年6月22日 (iii)决赛: 2007年6月24日 5)比赛地点: (i)初赛: 马六甲,马来西亚 (ii)半决赛: 马六甲,马来西亚 (iii)决赛: 马六甲,马来西亚 6)受邀队伍: •马来西亚理科大学 •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 •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 •马来西亚多媒体大学(马六甲院校) •马来西亚多媒体大学( 赛柏再也院校)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新加坡国立大学 •台湾世新大学 •台湾东吴大学 •香港科技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 •中国西安交通大学 •中国廈門大學 •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大学 •澳洲墨尔本大学 •澳門大學 7)报名费: 每支参赛队伍美金85(usd 85),须连同报名表格一起寄上。
8) 人数: 六人,包括一名领队及五位参赛者(本会将赞助这六人在马来西亚所有交通与住宿费。 ) 注1:若能提供一位评判协助本赛会将感激不尽。 注2:其余者请自负。 9)奖项: (i)冠军 : 奖金马币5000 + 奖杯 (ii)亚军 : 奖金马币3000 + 奖杯 (iii)全场最佳辩论员: 奖金马币1000 + 奖杯 (iv)每场优秀辩论员: 证书 注:所有参赛辩手(包括候补)皆可获得参赛证书。 10)比赛制度: 初赛将分为四个小组(每组四队)进行循坏赛,胜者得3分,负者的一分,弃权零分。小组赛得分最高的队伍将进入半决赛。半决赛及决赛将采用淘汰制。 11)比赛规则: 11.1各场辩题由主办当局拟定,参赛队伍不得要求删改。 11.2主办当局将在赛前进行抽签,代各参赛队伍抽出第一场赛事之辩题与立场,及全场赛会流程。 11.3各队可自行决定各场比赛的排阵,既一辩、二辩、 三辩、四辩及候补人选,唯名单必须在开场前30分钟交给主办当局。 11.4比赛进行程序: •正方一辩发言,时间为三分钟; •反方一辩针对正方一辩进行盘问(请参阅附录1),时间为一分钟三十秒; •反方一辩发言,时间为三分钟; •正方一辩针对反方一辩进行盘问(请参阅附录1),时间为一分钟三十秒; •正、反方二辩发言,时间各两分钟; •正、反方二辩进行对话(请参阅附录2),时间为一分钟三十秒; •正、反方三辩将进行盘问环节(请参阅附录3); •正,反方三辩须针对盘问环节进行小结(请参阅附录3),时间各两分钟; •比赛暂停,台下的教练/智囊团可选择上台面授机宜(请参阅附录4),时间三分钟。 •自由辩论(请参阅附录5),时间各四分钟; •反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为四分钟;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为四分钟; •评判退席; •观众发问(请参阅附录6); •评判重新入场,评判团代表评述; •主席宣布比赛结果。 •除了自由辩论,当发言时间只剩下三十秒时,将有一声短铃提示;长铃则表示时间已到,辩论员应立刻停止发言。自由辩将在时间剩下1分钟时给予提示。 11.5辩论员在发言时不应宣读拟好的稿件,亦不得参考或展示预先准备好的图表、大字报、杂志、书籍等 。 11.6辩论员在发言时动作不宜夸张,亦不得作出人身攻击抑或是触及政治宗教等敏感话题。 11.7各队队员衣着必须整齐。为了划一参赛者的服装,在比赛进行时男生穿长袖衣,打领带及穿深色长裤。女生则可选择穿长或短袖衣,深色裙或长裤。所有辩论员须穿大衣。 11.8所有参赛者必须在开赛前三十分钟抵达比赛现场,并呈交队伍排阵名单。如有紧急事故,参赛队伍须以任何方式通知主办当局以交代原委,并告知排阵名单。如参赛者在开赛前五分钟还未到达比赛现场,该队将当作自动弃权。 11.9每场初赛将有三位评判员,半决赛将有五位评判员,决赛则有七位。评判员将由主办当局邀请各界人士担任。 12)评分准则: (a)个人得分(4 x 50分) 一辩 a.陈词内容(20分):论据内容是否充实;引述资料是否恰当;表达 能力的强弱;是否紧扣主题进行论述。 b.回答一辩盘问(10分): 是否正面回答问题;是否站稳本身立场;是 否进一步巩固本身的观点。 c.盘问一辩(5分):是否指出对方立论的矛盾/弱点并进行攻击。 d.回答三辩盘问(5分): 是否正面回答问题。 e.语言风度(10分): 辩论员的表情、动作及发言态度是否合适;辩论 员对华语的掌握能力。
二辩 a.陈词内容(15分): 论据内容是否充实;引述资料是否恰当;表达 能力的强弱;是否延续一辩开展论述。 b.对话(20分): 辩论员的应变能力及反驳能力。 c.回答三辩盘问(5分): 是否正面回答问题。 d.语言风度(10分): 辩论员的表情、动作及发言态度是否合适;辩论 员对华语的掌握能力。
三辩 a. 盘问(10分): 问题是否恰当、清晰、一针见血。 b.回答三辩盘问(5分): 是否正面回答问题。 c.小结(25分): 总结是否紧扣盘问的问题;辩词的组织归纳是否局逻 辑性。 d.语言风度(10分):辩论员的表情、动作及发言态度是否合适;辩论 员对华语的掌握能力。 四辩 a. 回答三辩盘问(5分): 是否正面回答问题。 b.陈词内容(35分): 辩词的组织归纳是否局逻辑性;是否成功勾勒出 整场辩论的重点。 c.语言风度(10分):辩论员的表情、动作及发言态度是否合适;辩论 员对华语的掌握能力。 b)自由辩论(4 x 25分) c)整体的组织架构、团队配合与合作精神(50分)
13)评判员必须将评分表填妥,交由积分员计算总分。 14)评判投票方式: 第一轮投票: 在评判讨论之前,每位评判先以个人观点投下一票。 第二轮投票: 当分数统计后,评判员将依据各自的评分表,将手中一票投给总分最高的一方。 第三轮投票: 当评判员进行讨论后,各投下一票。 注: 累积了三轮票数后,得票最高的一方为胜方。 15)每场最佳辩论员: •每场辩论赛的每位评判将从八位辩论员中选出四位或以下的优秀员。 •每位评判将依据个人意见以特定积分,分别为四位或以下的优秀辩论员评分。 •特定积分分为:优良4分 良好3分 满意2分 普通1分
注:任何一位评判不得将同样积分给予2位或以上的辩论员。 •获得最多累计特定积分的辩论员将成为该场最佳辩论员。 注:每场最佳辩论员所获得的特定积分将累积起来,作为遴选全场最佳辩论员的参考用途。 16)全场最佳辩论员: •出场次数至少3次的辩手才有资格竞选全场最佳辩论员。 •夺得最多场最佳辩论员的辩手将自动成为全场最佳辩论员。 •如果2位或以上的辩手夺得最佳辩论员的次数一样,每位辩手之前所累积的特定积分将作为参考,累积分数最高的辩手将自动成为全场最佳辩论员。 17)筹委会将推选一位主评,综合所有评判的意见,发表对该赛会的评语(请参阅附录7)。 18)评判团的裁决是最后决定,任何有关评决的质问将不受理。 19)所有参赛队伍必须住进主办当局所提供的宿舍及遵守主办当局所制定之所有条规。 20)所有参赛队伍必须出席开幕典礼。 21)此章程以华文为准。 22)所有参赛队伍必须遵守本章程里的规则,犯规者将由主办当局处理。 23)本章程若有未尽善之处,主办当局有权随时增删之 ,若有更动,主办当局将另行通知。 24)各队伍之参赛表格必须在2007 年1月14日之前交给主办当局,如有延误,主办当局有权力采取任何行动。 有任何疑问,请联络以下筹委会会员。 国际大专辩论赛筹委会 竞赛组组长洪安玫 电话:+6016-7097499 电邮:hongannmei@yahoo.co.uk 筹委会主席萧菁慧 电话:+6017-3733558 电邮:einhu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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