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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科苑文化

[公告]北京高校大学生辩论邀请赛闭幕,专题节目将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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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3 01: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北京高校大学生辩论邀请赛闭幕,专题节目将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

[这个贴子最后由smilesir在 2006/07/04 10:25pm 第 2 次编辑]

又被骗了100块!

像挤一管已经接近用尽的牙膏一样,同时绞尽脑汁猜测、分析,我终于疑似明白了一点点。

大略是说,曾经有这样一支队伍,在赛前得到了主办方某种“承诺”。而在决赛开始前,主办方的这一“承诺”发生了变化,或者说,这一“承诺”又许给了别人……

请注意,这里,双方对这一所谓“承诺”是否真正达成了意思表示的一致性,存疑。也许其中一方把对方的某些表述绝对化作了“承诺”,指向了某一确定的成绩,这种可能性是否存在?

如果我是某一支队伍的领队,赛前主办方对我们致以一些溢美之词,甚至使用了什么“夺冠”之类的言辞,我只当这是主办方在希望邀请到我们队伍参赛的迫切心情下的一种鼓动性话语,我只当这是一种祝福,而万不会将其视作所谓的“承诺”。自然,比赛进行过程中,我也不会因为主办方的言辞与当初不完全一致就产生“承诺”变化之感。

之所以我一直不认同有所谓“内定”之事,正如同笑梦多在第39楼所言,我是在听到传言后进行过一些查证的,对象包括前面所有的评委和主办方主要执行人,这些人我认为是值得信任的。当然,我的查证并没有穷尽本次比赛的所有参与者,但就我长时间的了解,他们似乎缺少“内定”的理由,也缺少保密到如此程度的能力。

如果说真的存在所谓“内定”,我就很不解,那支最早得到所谓“承诺”的队伍,你凭什么得到这样的“承诺”,你有何德何能?你为本次赛事赞助了多少?千万不要说你们的出战就是所谓“夺冠承诺”的对价,你太看得起自己了。偌大的京城,高校众多,似乎不必要下这么大本儿邀请这样一支队伍。地球离了谁都转。

如果说真的存在所谓“内定”,我又很不解,为什么这一“承诺”还会中途一女二嫁呢?那个“新欢”又有何徳何能博取了主办方的“芳心”呢?他牌子更大?似乎不是吧。他做出的贡献更多?冠军奖拿到手以后私下全还回去?甚或再赞助一笔?可是我也有小道消息,冠军奖早已被冠军队伍的成员平均分掉了,每人大约分了多少我大略也有所耳闻。

在我看来,“内定”在这次赛事中是一件很没有道理的事,至少比我曾经看到过的其他一些更大规模的比赛要没有道理得多,因为我找不到一支队伍值得去“内定”。

如果主办方曾经的一些随便说说的言辞让某参赛队理解成了“承诺”,那实在是一种悲哀,这既是主办方工作的失误,也体现了该参赛队自我定位的偏差与自信心的缺失。

笑梦多这次提到所谓的“污点证人”,想必指的就是第34楼里“也是既得利益者”的“他们”吧。要保护,没有问题,我早说过,不便公开讲出来的东西我们可以私下交流,但遗憾的是,笑梦多并不给本人这个面子。


说了这么多,我不禁扪心自问,我们这些所谓的辩论爱好者,这些辩论圈子里的人,整天思考着恩怨的纠葛,盘算着利益的分配,猜测着“内定”的传言,究竟还有多少心思放在了辩论本身上呢?为什么现在辩论愈发势微?我想这也是原因之一吧。

发表于 2006-7-3 09:3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北京高校大学生辩论邀请赛闭幕,专题节目将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

呵呵,如果"鼓励性的话语"可以确定一个"鼓励性"的赛程和结果,又如何呢?
"主办方工作的失误,也体现了该参赛队自我定位的偏差与自信心的缺失".
"一女二嫁",怕不是主办方的失误,而是主办方的智慧?如果相关方可以有smilesir的智慧,得到许诺的时候还能清醒的想清楚"有何德何能?你为本次赛事赞助了多少?",他们怕也不会去参赛了.
说道辩论的式微,怕不是有多少人如我一般在猜测传言,而是有多少人如我一般看到了传言被证实.
发表于 2006-7-3 09: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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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学完风险管理,理论上说,传言被证实和证伪的几率是一样的,各50%.随便扔一个硬币,他是反面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发表于 2006-7-3 10: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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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您举的例子是简单随机概率中的某个单一事件,这显然与我最后说到证实问题的语境是不一样的.即使单纯从理论上来说,我们正在讨论的问题也不是一个简单随机事件,如果非要从概率来考虑问题,必须是在有可控保证的一组条件下来重新审视可能发生的概率,这一点在社会实践/实验中是非常难以做到的,在这种情况下,多采用事件分析辅以时间序列分析的方法.
发表于 2006-7-3 14: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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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前提是已经有人弄了手脚的。我当然没有必要遵循你的前提了。
就是要把他当作一个单纯的、简单的事件,来看看他被证实的几率了?
如果加上这个前提,我们讨论的就不是一个偶然的情况了,而陷入了循环论证
发表于 2006-7-4 02: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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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smilesir在 2006/07/04 02:15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笑梦多2006/07/03 09:31am 发表的内容:
呵呵,如果"鼓励性的话语"可以确定一个"鼓励性"的赛程和结果,又如何呢?
"主办方工作的失误,也体现了该参赛队自我定位的偏差与自信心的缺失".
"一女二嫁",怕不是主办方的失误,而是主办方的智慧?如果相关方可以有smilesir的智慧,得到许诺的时候还能清醒的想清楚"有何德何能?你为本次赛事赞助了多少?",他们怕也不会去参赛了.
说道辩论的式微,怕不是有多少人如我一般在猜测传言,而是有多少人如我一般看到了传言被证实.

看来笑梦多是铁了心认定有这样一个所谓“鼓励性”的赛程和结果存在。关于评判团是否得到过授意的问题我已经解释过很多次了,不想在此赘言。那个自以为得了“承诺”的队伍还受到了什么“鼓励性”的照顾了吗?本人才疏学浅,没看出来,愿意领教一二。

笑梦多总是用自己的智慧水平去衡量这次比赛的主办方,实在是强人所难,或者说是太给他们面子了。至于主办方有多少智慧,相信我比笑梦多有更多的发言权。

我只是感到,如果一支队伍昏聩到连几句恭维的话都扛不住,都能理解为“内定冠军”的“承诺”,连承诺是要有基本的“对价”这种简单的常识都想不清楚,甚至自负到认为自己的出战足以作为“内定冠军”之“承诺”的对价,那么你还是干脆就不要参赛好了。

传言之所以为传言,就在于它不用负责任。传言的被证实足以说明什么问题吗?传言“被证实”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而值得我们怀疑的个案至少要满足这样的条件:那就是通过常识和经验法则的判断,这一传言所指是足够小概率的事件。这一次我们听到的传言符合这一条吗?哪一支被你传言的队伍实力如此不堪?你有什么资格对人家如此不屑?你的传言所指根本就不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它即使“被证实”了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当然,我至少可以认为你比贝利强一些。而且,即使那真的是一个小概率事件,也只是引起我们的关注而已,你的举证责任同样无法免除。

其实说到传言,我这里也有一条。我刚刚与这次比赛的主要联络人(不知那支队伍的所谓“内定冠军承诺”是否来自于更高层的人士)进行了沟通,了解了一些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赛前联络过程中,她的确曾在与笑梦多代言的那支队伍的领队交谈过程中展望过其参赛前景,根据对该队实力的了解,该工作人员表达了认为这支队伍至少可以打过复赛的个人看法,或多或少有一些鼓动和打消顾虑的意味。但该工作人员同时明确表示,交谈中绝无涉及所谓“内定”,更不曾涉及对复赛之后比赛进程的展望。当得知笑梦多的一些讲法之后,该工作人员相当愤慨,因为其之所以对比赛进程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展望,正是基于该队领队所表达出来的“我们这样的学校如果连复赛都过不去岂不是很没面子”的担忧与暗示。而主办方工作人员根据各队历史实力作出的,局限于复赛之前的个人预测竟然被该队解读为“内定冠军”的“承诺”,怎不令人火大?或许我们可以说主办方在这一事件上工作有失误,但我们的高校辩论队每逢出战都首先要想到面子问题,甚至不惜以自己学校的牌子为资本,主动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提出“内定”要约,我真不知这是谁的悲哀。其实,据我了解,在比赛主办方向各高校辩论队发出邀请之时,为了打消很多学校的顾虑,或多或少都做了一些鼓动,溢美之词是从来都不缺乏的。这大约也是人之常情。但真正到了场上,扛不住就是扛不住,有些学校的队伍甚至连初赛都没有过。我们看到,赛后,没有其他任何一支队伍如笑梦多所代言的那支队伍一样,以自己理解的“内定冠军承诺”没有被“落实”为理由而“金猴奋起千钧棒”,试图“玉宇澄清万里埃”。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佩服某些队伍了。在我的思维定式里,倘使某两方真的曾经达成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约定而事后一方失信,那么受损一方要么是私下报复,要么就只能打碎了牙根往肚子里咽,因为那个所谓的约定毕竟是登不上台面的。不成想,在我们京城辩论圈里竟然还有一支如此的“英勇”之师、“威武”之师、“正义”之师,他们一方面可以以自己学校的牌子为资本提出“内定”要约;另一方面,竟然昏聩到将主办方的鼓励解读为“内定冠军承诺”,并认为自己的出战足以成为“内定冠军”的对价;而最为“感动京城”的莫过于他们这些所谓的“既得利益者”竟然能够在赛后以自己理解的所谓“内定冠军承诺”没有被“落实”为理由挺身而出,甘作所谓的“污点证人”……这,着实为京城高校辩坛“长脸”。

我这一条“传言”传得够坦白了吧?像笑梦多那般遮遮掩掩,欲言又止,多不爽快。而更为重要的是,我所讲出来的“传言”都是我有把握的。

其实,笑梦多又何必那么为难呢?如果仍然有什么质疑,有什么要说的,我们不妨就讲得更直白一点,将当事人的名字都报出来。我想,有勇气派出代言人,有勇气作所谓“污点证人”,还有其他什么可怕的呢?既然笑梦多对那些自己所不曾充分经历的事件一定要偏听偏信,偏执地坚守自己的判断,那么我倒是无所谓,可以帮你多查证几次。不过,我恐怕是不如笑梦多那么有爱心,恐怕是不会去保护什么自封的所谓“污点证人”的,一来没有那份义务,二来也没有那种冲动。

发表于 2006-7-5 19: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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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sir,因我在外面,暂且只能简单回复几句.
在你这次的回复里,我似乎是某支队伍的代言,至少是给我这样的感觉,怕也会给其他的观者这样的感觉.在决赛以后,我没有与那支队伍有任何的接触.所以您所引用的诗句,您所提"我不得不佩服某些队伍了"的一段感言,确实是把板子错打了.如果您认为我以前所说的"冲动"并非来自我个人而一定是来自一个群体的谋划,那么与您以为我的"铁了心"相比,我们其实是殊途同归,都归结到"阴谋论"上.当然,如果我真的只是某一支队伍的代言人,您的猜想仿佛更符合常理一些,但那样的"阴谋"未免过于浅薄,"不是阴谋是阳谋"了.但这个前提是不是成立的?此次我终于可以摆脱自己院校的背景来说话,不曾想还是被归到某一学校的代言之上.这也是很可怕的,也让我们丧失很多可能的论辩空间?难道我们只能习惯于这样背景下的论辩么?
至于您所提到的查证,我倒是很想知道,决赛的票数是多少,您所知的投票方向又是什么呢?
提了上面的问题我有些后悔,因为这样的问题使我又处于夺冠的置疑者的位置上,而这个位置仿佛只该是某支队伍代言者的位置.如果您从心里认为我只是这种从来不缺乏今后也不缺乏的代言者,那么再多的认真与诚意也没有什么真正的价值,因为您已经把我从视野中剔除,代之以某个利益集团.smilesir,这场论辩的开始,我以为我们都不是这种利益集团的代言,这是一个开始的高度所在.如果说我第一次发言中的所指不明造成了误会,我在以后陆续的发言中已经尽力在消除这种误会.我只是希望,我们不要从这种高度上跌落下来.
发表于 2006-7-5 21: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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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梦多对“代言”一次比较敏感,我不用就是了。其实我在上面的言语中从来没有以此作为谈论的重点。不是吗?是不是“代言人”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实是什么样子才更加重要。况且,我也从来没有没有歧视过“代言”(至少不像你那般歧视)或试图去剥夺“代言”的话语权。

之所以一时用到了这个词,只是在赛场上看到你跟某队的关系比较近,观众提问时也貌似该队第五辩手,而且还能了解到那么多有关他们的内幕消息,进而出来“说话”(这么白开水的说法不会再令人敏感了吧)。

至于“群体谋划”一说,真是无从谈起了。我什么时候对你的“说话”如此定性过呢?他们从比赛一开始就处在自我想象的“内定承诺”中,已经很不智了,我相信他们不会再在比赛结束后“群体谋划”这次曝料,这次争论,这次作所谓“污点证人”的机会。因为他们虽然在比赛中没能登上最高的领奖台,但却以他们优异的表现折服了所有观众,以他们一贯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态度(特别是在网络甚嚣尘上的争斗中)赢得了人们的尊重。而这时,揭出这样的所谓内幕非但不会使其得到人们的同情,相反还会令人大失所望,遭受鄙夷,纠缠于自以为应该获得而没有获得的不当利益,而且还喋喋不休地唧唧歪歪,不客气地讲,丢人现眼!

众所周知,决赛我没有加入评判团。对于决赛的票数分布我是从木其坚处听来的,好像是4:3。具体情况你可以问他,你跟你这位学弟应该还算熟识吧。

发表于 2006-7-6 22: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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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梦多是不是跟北京理工大学有仇呀?那些拿不上台面的龌龊事全被你说出来了。

现在这支队伍真行呀!
半决赛不知道靠什么手段过了关;
决赛听说自己不被“保着”了就干脆连比赛都不会打了,输给了一支平淡无奇的队伍;
更二百五的是赛后还有脸把自己那些恶心事儿说出来,做什么“污点证人”,大脑进水了吧?

北理工的脸全让你们这些浑球给丢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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