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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懒鬼,武大和中大的比赛过了N久都没什么用功回味,这几天闲着又再想起,发现记忆已经有些模糊,但还是有些闪光的地方,觉得值得一说。时较性不强,比较凌乱,而且可能有记忆上的错漏,就瞎扯几句吧。 1,黄磊在攻辩中提出企业是行为主体还是评判主体的问题,黄磊的意图是把它定位成行为主体,而不是评判主体。 隐含的逻辑:企业是行为主体,不是评判主体,所以评价企业以何者为重时不应该从企业这个行为主体自身的利益或评价出发,而应从消费者(或顾客、人民大众云云)或国家、社会的评判出发。 显然,若能完成这一论证,对反方是很有利的。因为它可以说是正面直撼了正方立论的基础。不管正方是以在一辩陈词中提到的以对企业的发展更有利就为重为标准,还是后来提到的以什么作为工作重心就为重为标准,都是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出发。若以行为主体去完成评判主体的任务作出评价,显然是不妥的。虽然这个问题的确有之前提到的企业是行为主体还需要进一步论证的问题,但我觉得按一般的经验常识论,我个人还是比较容易接受。主持人的那个类比的效果我也觉得不错。不过我感到有点可惜的是,这个话题基本上随着攻辩的结束就结束了,在后面的比赛中,这个战场没有进一步深入拓展。 2,黄磊追问企业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时候是否会与国家(或社会??具体表述记不太清楚了)矛盾,黄磊的意图是定位成两者不一致,会产生矛盾。 隐含的逻辑:既然两者有可能产生矛盾,当两者产生矛盾的时候,我们当然应该从国家、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否则,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时候会给社会带来损害。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结论是很明确的。不一致是必然会存在的。这是追求企业利益,以及市场机制本身的不利因素造成的。这一个问题相当于把企业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利方面用放大镜放大了,放在了耙心上。这个回合使得正方接招接得比较被动。 又犯懒了,还有一半,这次不说了,再酝酿酝酿情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