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SIGR在 2005/8/30 05:48pm 发表的内容: 我晕啊!请看第2楼贴
下面引用由SIGR在 2005/8/30 05:48pm 发表的内容:
我晕啊!请看第2楼贴
其实不是了,因为我刚才没有看到后面接了5页,我以为只有一页了~~所以了............ 好像大家都在讨论原因与结果的关系~~~当A存在的时候,就一定有B的结果了~~这是允分了~ 可是只有当A存在,才会有B的结果,这就是必要的了~~ 当A存在就一定有B而且必定有B这是允要条件了~~ 再者说了,如果A与B, 完全两个没有关系的客体,就不存在任何关系了~(可是我现,有些辩手,就努力把一些没有关系的客体,说到一起.成立他们的逻辑) 再说,原因与结果的关系吧~~~,(我想到了因果论).并不是一个原因就会只有一个结果产生, 当然一个结果也不是仅仅只有一个原因产生(就如:那个警察说,爸爸打孩子的例子,,也许他打孩子会有其他的原因呢?) 我认为,没有一个辩题是:是一个原因,就只一个结果,或者一个结果就绝对不单单是这个原因产生的吧.如果要用到这个上面,就像herolandis 说的~~(这种必要和充分的逻辑分析对立论有着重要的作用,当正方意识到A并非充分的时候,就会再寻找A1,A2,A3……作为立论依据,如:人为了保护行为(A)+人在尽可能的避免破坏行为(A1)+人能够保证大部分成员保护而不破坏(A2)——〉人是保护者。)那就是说,如果我们要使结果成立的话,就要找出更多的原因,或者引申过来的更多条件`~~~ 使自己的结果成立... 这些条件下,在我们猜测对方立论的逻辑的时候,也可以用一些条件把对方给堵死吧..... 呵呵....理论用于实际,才是最好煅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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