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一玮
简介: APLL美集物流大中国区销售及业务发展部经理
内容:
本人为政策制定者裁(policymaker),以下判准分为三部分
1, 标准政策制定者裁的特点 (该部分是对此类评委的简单介绍,如果选手熟悉英美辩论理论,可略过不看)
2,我对于辩论流程的特殊侧重和心证要点。
3,我对于举证法则的个人要求和心证要点。
4,谁该选我,谁该踢我的友情建议
1.1,我希望看到双方对于辩题所涉关的现状进行深刻的反思,严肃得调查和严谨的论证。希望正方能扮演一个称职的国会(根据良性政府假设,昧良心得假定中共政府是良性政府),进行对于国民负责任的政策制定和论证。
1.2,双方任何为了胜负进行的规则漏断钻研,奇袭等等脱离实际意义的论点将会被我忽略。我会在点评中把由于我的政策制定者裁立场忽略的无效论点列出。
1.3, 我将要求正方负担初步举证责任(责任判准见部分2),在一辩申论中依次成功完成需求性,根属性,正方计划,解决力四个部分的论证和铺陈,并且符合合题性。否则正方为负。
1.4,如反方立场为维持现状或小规模修改,则对上述四点可以成功击破任何一点,正方负。如果不能,则反方需要论证正方计划的损益比不及现状方能取胜。
1.4.1,如果进入损益比战场,则反方对于正方计划导致的弊端,要进行DA论证,也就是论证该避害确实是根属于正方计划的,而不是普遍存在或者仅仅为正方政策加强的弊害。对于不符合论证结构,随意提出的正方弊端,不予受理。反之,对于需求性之外的正方计划利益所得,也许论证其和正方计划的必然关系。只是论证强度无需如根属性那么强大。
1.5,如果反方选择反计划,则需要论证反根属,自动放弃推定优势,并根据和正方一致的辩论流程进行论证。如不能完成且正方已经完成,反方负。如双方均未完成,正方负。如均完成,则需进行损益比比较,劣势者负。如损益持平,按照辩题推定,正方负。
2.1,我鼓励辩论员进行多元化的辩论方案铺陈,着眼于对现实问题合理而踏实的讨论。大论点论证成功的前提下,我对于小论点和细节讨论没有苛求。
2.2,正方计划无需过于复杂,进行简单设定在我处即可初步通过。但是其牢靠与否视乎反方的攻势,请辩士自己判断。
2.3,我将严格要求反方对提出的主要弊端进行“DA”论证,没有完成则视为该弊端的主张无效。
3.1,作为评委,在采信风格方面,我声明,我是一个拥有初中生知识水平,但是逻辑能力超群的人。任何基于“常识”的论证,请再三确定这是真正基本的常识。我不受理高门槛的常识推断,请多做推导和举证,切勿随便根据常识来断言。请千万注重逻辑,对于任何论证和推断,如逻辑不通,则绝不受理。
3.2,作为评委,在取证信度方面,我规定,任何中共政府公务员的证言不采信。来自中共机关党报,CCAV等中共官方喉舌媒介的任何证据不予受理。当有中共官方背景的调查数据VS国内外其他机构的独立调查时,当其他要件相当时,优先采信其他机构证据。
PS:补充解释-3.1说的中学生的常识,指俗称的常识门槛。3.2指的是取信准则,两者不冲突。举例来说,你举证说某某专家如何如何,就算我知道他是党棍家奴,我也会取信该证据的,因为中学生的知识不可能涉猎如此广,如此敏感。但是如果对方指出此人是党棍家奴了,我就不采信了。3.2的意思,不是我主动知识介入,而是给了反对方一个打鉴证战的特殊阵地。
3.3,作为评委,在论点初始成立的举证强度方面,我规定,核心论点的基础不可以仅为常识,必须辅助以其他证据。非核心论点,可以为常识,但是请慎重判断我是否会认可这是常识,参看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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