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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鲁斯特

爱情是不是大学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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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7 12: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甚至在讨论的是爱情具体到现实的必修课上的时候i的可操作性问题,个人觉得这完全是没有必要讨论的,这个辩题想要大家讨论也不是爱情必修课的学分多少的问题,个人认为应该是大学期间或是大学生这个人生阶段应不应该有爱情这个经历的问题。
而“应不应该”本身就是一个态度性的问题,做不做得出来是一方面,态度上是否支持是另一个方面,这个辩题就应该着重讨论态度方面的。
而正方的辩题其实可以理解为大学生为什么最好在大学期间有恋爱经历,或是通过其他渠道去感受爱情,最好去经历一下,因为毕竟爱情这个东西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的,所以不讨论强迫不强迫的问题。
为什么鼓励大家在大学期间有恋爱经历?
一来年龄到了,情愫萌生,这是难以克制的东西,也就是说,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
二,这也是恰当的时间,往前则是高考,往后则是工作,只有大学期间的恋爱,能在时间和精力上都有所保证。
三,大学里的爱情感情因素占的比重往往较大,是一种难得的人生体验。
四,恋爱毕竟要面对现实的磨合,提前有过经历的男人更往往更懂得宽容,更懂得女生的小脾气,女生则更知道该如何恰当的把握这一份感情(具体什么好处最好楼主自己讨论,这里只是举了个例子)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7 14: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Error 发表于 2011-10-26 15:29
而且这个逻辑是错的。
大范围内适用的推小范围也适用,明显是很难推出来的。
人生的范围很大,大学的范围 ...

这是共性和特性的问题 因为这是必修课 有个“必”字 如果定义为一种经历的话 难道要把必修课定义为必须经历的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7 14: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颜色的方向 发表于 2011-10-27 12:23
大家甚至在讨论的是爱情具体到现实的必修课上的时候i的可操作性问题,个人觉得这完全是没有必要讨论的,这个 ...

可是应不应该后面还有一个“必” 如果忽略这个必单谈应不应该 那么辩题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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