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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相处容易相爱难;对方:...(楼主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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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16: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11-7-2 20:01 编辑

     相处容易相爱难应该怎么破题,应该围着那一条主线立论,请各位高手帮忙指点下下,周一急用
发表于 2011-6-3 18: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您发错版了,然后,您好歹把对方的观点以及你是正方还是反方交待一下吧。。。。
发表于 2011-7-3 03: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可以试着从“相处”的灵活度角度来讲。

泛泛地“相处”,是一个很灵活的概念;人与人之间的亲疏远近可以千差万别。适合当爱人,那就当恋爱来处;不适合当爱人,那就当知心朋友来处;若是连知心朋友都当不了,那就当一般朋友来处;实在不行,就当普通同学、同事,形同陌路好了。

但是,“相爱”,是一个比较局限的概念,至少不能形同陌路吧。相爱,有着很多具体的要求,例如两人之间要坦诚、要相互包容,那就难免遇到不想坦诚的尴尬(可能是担心对方误会),也可能遇到包容不了的毛病。
发表于 2011-7-6 01: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辩题,容易偷换主体,违反同一律,很容易就会出现不同人的相处和相爱比较,那根本无法比较。说句不好听的,真要想玩偷换主体也要认真包装一下,爱倾向在感情方面,而处倾向在生活方面,如果让我打这个辩题,无论正反方,我都倾向于将相爱定义为产生感情,将相处定义为维持感情,这样符合辩题的本意.....也利于打,不会变的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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