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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选秀活动对社会利大于弊;反方:选秀活动对社会弊大于利;我是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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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 21: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11-5-2 11:06 编辑

如题,我们是反方,除了阐述有炒作嫌疑还能说些什么呢?
望各位大神帮忙
发表于 2011-5-2 18: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四辩小乖 于 2011-5-2 18:23 编辑

楼主你好,我支持你方的观点,当然是弊大于利
利弊标准可以定义在:是否适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价值导向
切入点
1、现在是全民浮躁,而选秀是浮躁的一个阶梯,也就是说选秀节目的大量涌现促成和助长了浮躁之风
2、选秀是靠娱乐圈来诱惑人的,而现在的娱乐圈又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选秀节目本身的价值导向很值得怀疑
3、选秀节目耽误了很多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4、选秀节目对于传统的教育和文化理念冲击很大,例如成都的脱衣门事件
发表于 2011-5-2 19: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2楼说的那几点。我再额外补充几点:

第一,选秀突出了一种一夜成名的思想。选秀,尤其是大众选秀,并不建立在多年的努力的基础上,并不需要专业的训练经历,大家都可以来参加,并且以最终的成名为诱惑。但我们知道,要想在一个行业内崭露头角,是需要下苦功夫的,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而选秀,吸引了很多不愿下苦功夫、指望凭借天生的好长相和好嗓子稍加训练便能成名成家的人,并且鼓励这种思想,这是对成功的错误指引。

第二,选秀进行的是商业评判,而不是专业评判。商业评判会掺杂进商业利益,而非立足于纯专业。很多事情,一旦掺杂进了钱,就会影响评判标准和评判尺度。不仅选秀,包括体育也是如此,当中超掺杂进了赌球,结果怎样大家都知道。这一点,与2楼所说的第二点大同小异。
 楼主| 发表于 2011-5-3 11: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江户川柯南 的帖子

那么我是不是可以把立论的评判标准定义为对社会的文化氛围和价值取向是否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楼主| 发表于 2011-5-3 11: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四辩小乖 的帖子

首先第一点那个浮躁不是很好阐述。是不是不踏实做事,幻想一夜成名?
其次第四点里面您所谓的对传统文化和教育冲击很大,例如所谓的脱衣门事件,这个只是个例啊,另外这一点不晓得您如果打这个题的话会如何阐述
发表于 2011-5-3 12: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江户川柯南 的帖子

老哥的第二点很好,选修的评价体系是纯商业操作的~
发表于 2011-5-3 12: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obinlky 的帖子

楼主你好,我的观点是随手打出来的,不严谨的地方海涵~
关于第一点可能和个人表述有关系,我说的浮躁其实和3楼老哥说的一夜成名是一个意思,因为我们参加一个活动总要有一个目的,这个目的其实就是评价他利弊的关键点。我们为什么参加选修,如果仅仅是因为希望成名,我觉得如此浮躁的想法不用论证也能说明弊大于利
关于我的第四点,辩论赛过程当中的确例子没什么用,因为都是个例,个例都不能说明大局,但是典型的臭名昭著的例子就不同了。成都脱衣门事件是一个女的参加选修的时候全裸出镜,这个例子不论他是不是炒作,反正背景是一个选修节目,那么我们就可以分析,这是不是价值观的扭曲和道德出位?肯定是,如此的偏离主流道德,正是选修节目带给我们的冲击。
 楼主| 发表于 2011-5-3 14: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四辩小乖 的帖子

这样的例子出现的确是个悲剧。。博上位。
另外这个女的最后结局是如何,是不是可以论证无论结果如何,都说明了社会一些人的价值观出现了偏差?
另外就这个辩题,似乎自由辩的时候,感觉有种要打例子战的感觉?不知道在自由辩有何高见?
发表于 2011-5-3 14: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obinlky 的帖子

我想,价值方向可以作为标准之一。

但若以此为标准,那么往往需要同时引入事实层面做为另一标准,二者共同使用才能论述完整。至于事实层面嘛,则可以指是否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这话听起来有点儿俗哈)。

至于事实层面嘛,那啥,超级女声选秀出来的结果——李宇春和曾轶可在网络上的评价如何,便可作为一个标准来反映这类选秀是否代表了大众的先进文化。
 楼主| 发表于 2011-5-3 16: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江户川柯南 的帖子

但是呢,这两个确实火啊~~这个没法解释对社会利大于弊的问题,只是在那个选秀活动中出来的产物
发表于 2011-5-4 00: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obinlky 的帖子

其实例子战是个表象,楼主看比赛或者打比赛打多了,能发现一个问题,定义战和例子战都是辩论赛的下下策,但是往往却是首选,例子可以以小见大以少见多,不失为一种防守反击的好方法。没有必要自己举例子太多,完全可以以对方的例子驳对方~
发表于 2011-5-4 03: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obinlky 的帖子

那个,我用这两个例子是想说明商业选秀的评价指标与大众审美价值之间的差异。李宇春和曾轶可的确很火,可是是好的名声吗?我想,她们既没有南丁格尔、特蕾莎修女那样的心灵美的名声,也没有玛丽莲-梦露、奥黛丽-赫本那样的外表美的名声,还没有翁美玲、陈晓旭那样的工作能力卓越的美名,可见,这两位很火的获奖者不正是与大家的普遍审美标准出现了偏差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5-4 14: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四辩小乖 的帖子

呵呵,这个我也清楚,不到迫不得已不会动用例子战了。反正归根结底就是死抓跟主流标准不同。以攻击对方出现的漏洞为主
 楼主| 发表于 2011-5-4 14: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江户川柯南 的帖子

就是这些所谓通过选秀出来的,跟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是背离的,柯南是想表达这个意思吧
发表于 2011-5-4 15: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obinlky 的帖子

是的,我就是这个意思。
发表于 2011-5-4 17: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的思维楼上的都已经回答了,选秀活动有很多,选秀活动本身缺乏规划和管理,缺乏规则,打分混乱,煽情严重。都是在事实层面上讲的弊。在价值层面讲就是使社会风气变的浮躁和追名逐利。对手可能会立论于选秀是娱乐活动丰富大众生活,还有平民草根表达的舞台,造成社会丰富,更加开放自由的这样的一个可能的论点吧。要对这个有所准备,应对的时候要有一些不通过现在的选秀节目通过其他手段也可以表现平民草根文化的。
发表于 2011-5-5 00: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obinlky 的帖子

呵呵也只能这样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5-5 10: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四辩小乖 的帖子

就这个题目而言,我目前想不出什么很具有攻击性的问题,在攻辩环节里,小乖有什么高见没
 楼主| 发表于 2011-5-5 10: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江户川柯南 的帖子

单单就这个题目而言,我觉得我们这方好像在攻辩中不是能够提出什么具有攻击性的题目出来
 楼主| 发表于 2011-5-5 10: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xinjianbupt 的帖子

草根文化不通过选秀活动也可以体现出来,为什么一定要通过选秀得到展现呢?另外在上面已经提到过了选秀活动是否丰富大众生活,要以是否符合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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