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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林镇耀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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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1 01: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原来马来西亚人都是这样说话的吗?不过其实我老早就听说过,马来西亚人是没有时间观念的,而且说话很没有礼貌,没什么文化修养的。前者还能让人相信,后者就没什么可信度…不过我现在相信了!
发表于 2006-5-31 01: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现象归纳于以偏盖全往往是推论的过程的大忌
 楼主| 发表于 2006-5-31 11: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下面引用由dannyaki2006/05/29 00:56am 发表的内容:
1. 马六甲(文化城),没有举办州赛,主办当局给他一席位,他们以没有经费为理由给推掉了。这是谁的错?难道整个马六甲没有一支好的队伍?想要参加的队伍机会平白的失去了。这表示马六甲福联青的无能。
2. 玻璃市和登嘉楼,没有举办州赛(州赛参赛队伍不足四队)。但通过福联青找到一支想要参赛的队伍,难道这是主办当局的错?往年这两州都没有派队参加,没有去推动。相信如果给予机会,会鼓励他们积极在州内推广这项活动。难道这是以情害义?

如果根据林镇耀的言论,主办当局应该把玻璃市和登嘉楼除名,再来一个预赛评估水平,把不符标准的队伍给除名,以确保参赛队伍都具有高水准和素质,那么全中辩的赛会水平就永远不会逐渐滑落。相信若干年后,全中辩应该只剩下几个州在参赛,不如现在就改名为全国四强赛,应该比较好吧?

1.你说的没错,马六甲福联青无能!但,马六甲没有举办州赛,承办单位就给他一席位,这就是承办单位做错,如我之前所说的,承办单位这样子做法,除了对其他有进行洲际赛的代表队伍不公平以外,更没有做到这届赛会修改了章程后,想要让赛会把根在各州属扎的更稳的愿景。

2. 玻璃市和登嘉楼,没有举办州赛(州赛参赛队伍不足四队)。福联青就更应该依据章程在该州找出四支队伍,推动该州举办洲际赛,这个做法除了能够在该州奠下一个基础,让该州爱好辩论的朋友们有个参赛以及观赛的机会,更能把赛会推广给更多该州属的人,这才是赛会想要发扬的宗旨。而不是因为他们不足四队,承办单位就直接动之以情,给予他们一个参赛机会,而“希望”能鼓励他们接下来会积极在州内举办赛会,但这种希望鼓励并不能肯定或者承诺了他们在下一届就一定就能够成功主办洲际赛,所以承办单位这种做法如果不是以情害义,难道是股脑倒置?

最后,想在此澄清的是,我并没有看轻那二州参赛队伍的实力及对辩论的热情,我遗憾的只是你们该州属及承办单位的福联青并没有依据章程做好本分,导致你们这届的参赛身份出现“吊诡”的情况,所以希望在来年的下一届,你们能够与自己州属的主办单位一起把赛会搞的更专业以及出色,这才是我们未来的方向。愿大家以百点热,耀出千分光。

 楼主| 发表于 2006-5-31 11: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哈..我从不介意进入工委会协助筹备赛会,既然难得有人提议小弟进入工委会,这里还请各网络的匿名朋友向工委会写封联署推荐信,推荐小弟在下一届进入工委会,让小弟可以表现一下,免得有人说小弟只会讲不会做。记得哦,你们敢讲便要敢做哦!小弟在此等着你们的好消息。。。^_^

哈哈,说我骗南洋稿费,你也未免太看不起我和南洋商报!我在该稿件刊登之前已经告自南洋言论版负责人陈先生,把稿费捐赠给主办当局当作活动经费,不相信者可拨电到南洋向陈先生询问,我对赛会虽然责之深,但也爱之切哦。。。^_^

最后,我与觉心约好了在全中辩半决赛结束后,一起出来把杯论天下,至于地点就由觉心负责,在此邀请各位在网上以及参赛的朋友们一起出来见个面交流,希望各位能踊跃出席,露一露脸,别只顾着在网上当匿名的狗狗哦!有兴趣者出席的可联络我或者是觉心, 我的号码是019-2213321,期待能在当晚看见大家。。。^_^

 楼主| 发表于 2006-5-31 11:5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下面引用由dannyaki2006/05/29 00:56am 发表的内容:
1. 马六甲(文化城),没有举办州赛,主办当局给他一席位,他们以没有经费为理由给推掉了。这是谁的错?难道整个马六甲没有一支好的队伍?想要参加的队伍机会平白的失去了。这表示马六甲福联青的无能。
2. 玻璃市和登嘉楼,没有举办州赛(州赛参赛队伍不足四队)。但通过福联青找到一支想要参赛的队伍,难道这是主办当局的错?往年这两州都没有派队参加,没有去推动。相信如果给予机会,会鼓励他们积极在州内推广这项活动。难道这是以情害义?

如果根据林镇耀的言论,主办当局应该把玻璃市和登嘉楼除名,再来一个预赛评估水平,把不符标准的队伍给除名,以确保参赛队伍都具有高水准和素质,那么全中辩的赛会水平就永远不会逐渐滑落。相信若干年后,全中辩应该只剩下几个州在参赛,不如现在就改名为全国四强赛,应该比较好吧?

1.你说的没错,马六甲福联青无能!但,马六甲没有举办州赛,承办单位就给他一席位,这就是承办单位做错,如我之前所说的,承办单位这样子做法,除了对其他有进行洲际赛的代表队伍不公平以外,更没有做到这届赛会修改了章程后,想要让赛会把根在各州属扎的更稳的愿景。

2. 玻璃市和登嘉楼,没有举办州赛(州赛参赛队伍不足四队)。福联青就更应该依据章程在该州找出四支队伍,推动该州举办洲际赛,这个做法除了能够在该州奠下一个基础,让该州爱好辩论的朋友们有个参赛以及观赛的机会,更能把赛会推广给更多该州属的人,这才是赛会想要发扬的宗旨。而不是因为他们不足四队,承办单位就直接动之以情,给予他们一个参赛机会,而“希望”能鼓励他们接下来会积极在州内举办赛会,但这种希望鼓励并不能肯定或者承诺了他们在下一届就一定就能够成功主办洲际赛,所以承办单位这种做法如果不是以情害义,难道是股脑倒置?

最后,想在此澄清的是,我并没有看轻那二州参赛队伍的实力及对辩论的热情,我遗憾的只是你们该州属及承办单位的福联青并没有依据章程做好本分,导致你们这届的参赛身份出现“吊诡”的情况,所以希望在来年的下一届,你们能够与自己州属的主办单位一起把赛会搞的更专业以及出色,这才是我们未来的方向。愿大家以百点热,耀出千分光。

发表于 2006-6-4 00: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是与不是都与你无关,你的多心是好事,但表达方式有问题,实在令人反感。
别操心了,好好教书吧!

发表于 2006-6-4 09: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全中辩顺利进行::

全中辩赛会顺利进行,没有受到闲人的破坏,只发生一宗闲人尴尬插曲,真是大快人心。闲人一到会场,就受到众人的注目,表明此人不受欢迎。
闲人到场,就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相信闲人不会因此而罢休,闲人处处被人排斥,因此产生心理不平衡。
相信闲人将会进行预料不到的行动昱言论的破坏和煽动,请各位观众拭目以待。

发表于 2006-6-4 18: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恭喜居林福建公会。赛会的成功与突破是我们好辩之士的骄傲。你们的努力我们都有目共睹。当然,uncle 级工委将成为今后青年们的典范!全中辩学生工委绝对相信吉南福青团。
发表于 2006-6-5 02: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林镇耀 :"1.马六甲福联青无能!  2.承办单位这种做法如果不是以情害义,难道是股脑倒置?...."

前天我在赛场看到你被人骂的狗血淋头时,我有一点同情你.
看了你以上的留言我觉得你是咎由自取;活该被骂!!可耻!!!

发表于 2006-6-5 12: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哇!怎么一些大马人心胸那么狭窄啊!唉......
发表于 2006-6-6 00: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认真去分析分析林先生的言论.
可能有时别人批评时用的字眼"硬"了一些.
但牵涉在内的人也别太感情用事.
dannyaki 和 ACER 也别太激动.
不停抨击也不是个好现象.互相尊重大家的言论自由吧.
希望大家能好好谈一谈.
我不是要多管闲事,但只觉得大家这种回复的方式很不健康.
这里也恭喜全中辩顺利进行!!!
恭喜柔佛队!!!!
发表于 2006-6-6 01: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希望那些有意见的人士, 能在来届的辩论会工作能献一份力。

这次居林辩论会的成功举行, 筹委会居功不小。向他们致敬了。
网路效果不错,值得赞许。[br][br]-=-=-=-=- 以下内容由 LOOP2006年06月06日 01:27am 时添加 -=-=-=-=-
[br][br]-=-=-=-=- 以下内容由 LOOP2006年06月06日 03:17am 时添加 -=-=-=-=-
主办的是全国福联青,
而不是每个州的福联青都活跃的。

就算是今年的全柔赛也差点难产。
这还需要人去协调。

多做事的人,多人骂
少做事的人,少人骂
没做事的人,去骂人
办过辩论会的人都经历过,
我年年都看到这样的人。
像报章的讨伐, 也只是代表自己对华社参与的少。

以个人观点,
这些州的不活跃, 也是因为普遍参与性不高。我们更应该鼓励他们。
一直说他们不够资格, 包容心也太小了吧!
我身为柔州人, 也希望各州也能百花齐放。
瑕疵不算什么, 改进就好了, 报章讨伐就免了吧!

发表于 2006-6-6 11: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下面引用由nxn2006/06/06 00:25am 发表的内容:
认真去分析分析林先生的言论.
可能有时别人批评时用的字眼"硬"了一些.
但牵涉在内的人也别太感情用事.
dannyaki 和 ACER 也别太激动.
...

谢谢你的金玉良言,以后会改善。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6-6-6 13: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下一届, 会在吉隆坡吧, 有意见乘早提出
发表于 2006-6-6 14: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jinwem兄,有幸与你本人相见,实在是以辩千情牵千里。
我相信事前解决问题总比事后呻吟来的好,
热心人士们最好都能和承办单位提早联络合作。
要全中辩继续发光发热,提升水平,辩论风气较低的州属就真的要努力了。
但以现在大马对辩论的热诚来看,相信这点一点也不难。搞不好可以过去这些州属帮帮忙哦。愿大家共勉之。
发表于 2006-6-7 00: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我个人挺不满意的一点就是今年的承办单位啊~~
每一场赛事的最佳辩员都没有颁奖杯耶,只给了每位辩员RM30。。。
我也咨询了其他最佳辩员的意见,大家都认为奖杯比奖金还更有价值~~~
(尤其是对我这个第一次参加全中辩的新手来说)
我当场即刻楞了一下,以往连参赛队伍都会有奖杯耶~~今年的真是~~~唉!!

虽然,我知道福联青都很努力在办好全中辩。。。可是,请为各位辩员留下宝贵回忆的见证。。。。

发表于 2006-6-7 10: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哎哟哟,没奖杯也错,举办当局还真难当。。。这位老兄,下次你来当当看,看你办得有多好。其实很多东西不要只会批评。。。学着用另一种方式,给与大会意见。由建设性的人不会只给批评,而是应该给意见给明年的举办当局。
你们可不懂办全中辩不是容易的事,你们一直用刀往举办当局插,可怜的福联青。。
发表于 2006-6-7 11: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谢谢三十六楼的看法。

奖杯是主办单位决定的,不是承办单位。而且这个决定是早在年初比赛细则里就已经透露了。

我们认为,往届比赛有些同学拿最佳辩论员的奖杯拿到手软,但是那么多奖杯对他的价值并不大。一个全场最佳不就好了吗?
反之我们认为如果是给得奖证书的话是不是对他未来升学就业更有帮助呢?至于奖金是要你们用来买书的(当初是提议给书卷)

或者未来我们会考虑不管得几场最佳辩论员,我们只给一个奖杯,超出一个的我们才给奖金。当然,工作就加多了。。。

无论如何,谢谢你的意见。

发表于 2006-6-7 21: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我不是批评啦~~我只是发表我小小的想法而已,而且我只是刚刚踏入这个论坛,拜托各位哥哥姐姐们~~别那么凶!你们很可怕咧~~~

对了,请问38楼的老兄,最佳辩员有certificate吗?
我不是埋怨,只是把各位“最佳辩员”的想法给说出来,因为有些事情真的需要见证~~^^

×拜托,别轰炸我啦!我只是说说,大家发表发表嘛~~×

发表于 2006-6-7 21: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辩则无方,论之无理

回应三十九楼:对不起,希望我没有惊吓到你。每一场最佳辩论员都有得奖证书(或曰奖状)。不过承办单位的老兄们当时实在是忙透了,所以挂万漏一,应该是不久后会补发吧,请耐心等待。希望明年再来参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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