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wh83: 你以为人家都白痴呀?只会傻忽忽的请既不懂辩论又没有名气的人? --当然不是既不懂辩论又没有名气,但是现在裁判的水平和名气你满意吗?我要的是90分,你给我的是60分,然后告诉我,满足了吧,这已经不是白痴可以获得的分数了,白痴都是考0分的。你能满足吗? 何况你提出的“去找那些既懂辩论又有名气的人当裁判”似乎和我的制度不矛盾呀?你是不是攻击攻的花了眼? --没矛盾?是你自己没想清楚这里面的矛盾而已吧。要是没矛盾我说这么多干什么?我已经说过多次了,你非要玩投票,后果就是能请到的裁判档次降低,这不叫矛盾难道叫盾茅呀,先看清楚我前面的帖子再说。 本质问题,说白了,是人的问题,人是有缺陷有弱点的,这谁也无法解决,要不早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所以,制度只能作到最大程度的遏制,但无法解决和永久消除。 --这个道理谁不懂,如果你的制度真的能够消除这些隐患或者总体上有促进作用我当然没意见。可是我前面提到的问题你有解释过你这套制度怎么去解决吗?我说的办法你认为不是办法,那是原则,好吧,就算你承认那只是原则,可是你的这套方案已经和这个原则发生冲突了,新带来的潜在问题你解释过吗?请不要再告诉我“再浑的水也有人趟,就算是臭肉也有苍蝇叮”这种恶心的道理了。有了矛盾,怎么办?是要坚持原则还是继续你这个制度? “什么样的东西都可以去实践了?”能实践的当然要实践,难不成光在这里说好听话就解决问题了?难道本制度实践不了?告诉你小妹妹。 --对呀,是可以实践。一百个人提出一千种方法都一个一个去实践,那还不把辩手累死,那还不把辩论赛实践死?另外,澄清一点,我不是什么小妹妹,叫大哥哥还差不多,下次搞清出了再说,晕…… 福州大学实践了两年,效果非常好。 --我们讨论的评判已经早已超出了技术的范畴,而且主要的问题都不是关于技术方面的。所以国辩当中的很多情况和校内比赛根本就没有类比性。我们学校的比赛也没有搞过什么投票选裁判,判罚出来的结果好像大家都没什么可说的。那为什么国辩会有这么多问题??? 按你的逻辑,饿了吃饭,困了睡觉,病了对症下药也解决不了本质问题,肉体凡胎迟早得死!生老病死谁人能免?可难道因为解决不了本质问题,你就不吃饭不睡觉,病了也不看医生?要是你真的言行一致,也不会再这争了。早没了-----:( --纠正你一个错误,“人终有一死”这叫什么本质问题?这只是一个人必须经历的一个最终的结果。如果这叫人的本质问题,那么辩论赛的本质问题就应该说成是最终有一个队获得冠军。同样,仿造你的说法,不管怎么评判,不管怎么去改革,辩论赛都将有一个最终的冠军--这叫什么逻辑?再从另一方面说,如果人死亡叫做本质问题,那辩论赛中的评判不公就会如同死亡一样不可逃避,既然是这样,我们还用的着讨论吗?所以,你这里是类比不当,偷换“问题”的概念,先把问题看清再说吧 我的制度也不是什么仙丹不死药,但只要它能对症下药,解决部分问题我就知足了,不敢太贪心。 --我已经多次说过了,我反对你方法的原因绝不是因为他不能十全十美。自始至终你都是说你可以解决一些问题,这点我同意。如果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不产生新的问题,那你的进步哪怕再是渺小也值得尝试。但可惜同时你已经产生新的潜在问题了呀,新产生的问题你怎么从来没讨论过。拆东墙补西墙,你就是这样解决问题的? 另外,岚星,可能我没说清楚,我不是说不需要建立制度。再优秀的人如果不加限制也会出问题,能将“人”和“制度”结合起来当然是最好的。但我前面已经指出wh83这套方法实际上是产生的这两方面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就只能是通过比较利有多大,弊又有多大来讨论一个制度是否更有利于国辩。制度绝对是需要的,但是我们要的是合理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