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wh83: 大家都是讨论问题,不纯在消不消气的说法。再说几句: ====================================该制度是针对前面几位同学说的评委 帮派效应提出的解决办法,而不是提高水平的制度。 --我从来就没有误解你的意思。你的改革一方面会带来好处,我从来没否认过,但我说了这解决不了本质问题;另一方面,我已经明确的提出过你改革会带来的弊端。我一直都是在比较利弊的基础上谈问题,可惜你一直只是强调你的改革方案是会有那么些好处的。对我提到的问题,你的回答就是“再浑的水也有人趟,就算是臭肉也有苍蝇叮”,我无语…… 可是,水平你怎么衡量,可以量化吗? --那辩论赛也无法量化,按你的说法是不是辩论赛就根本无法评判呢?如果以量化来作为标准,那我看大家都不必再讨论下去了。大家讨论的论容都无法量化,那谁的才有道理?难道非要打个分,你得90分,我89分???文学水平也无法量化,那为何大家都公认金庸先生是文学大师?所以,我告诉你,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量化的,但不可量化的问题一样可以去衡量。 如果你提不出切实可行,行之有理的操作办法,发牢骚等于废话。 --我的意思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岚星前面也做过总结,只是你自己没听懂而已。我再明确的重申一次:我的操作方法就是去找那些既懂辩论又有名气的人当裁判,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针对你上面提到的标准问题,我现在就写几个人出来,你看看满不满足这个标准--杜维明教授,金庸先生,于秋雨教授,游梓翔老师,许廷芳律师;另外,不妨也从历届优秀辩手中选取几位,他们社会名气也许并不是很大,但在辩论这个圈子里绝对都算名人--郭宇宽,陆一鸣,胡渐彪,林正疆,袁丁(毕业后)……这总不是算发牢骚,不算是废话吧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不妨把该制度提交个参赛队,来个民意测试。 --这样倒是简单,反正后果如何大家现在都是无从得知。看来以后大家要改革都不需要去论证了,把相关人等叫到一起搞个投票就都解决了,到省事。而且按你的这个标准,什么样的东西都可以去实践了?反正你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嘛。但就怕本已十分脆弱的辩论赛再经你这么一盲目的实践,从此就要从历史中消失了…… 还应规定,如果某位人担任了本届全国大专辩论会的评委,其所在高校不得参加下届全国大专辩论会;如果某高校参加本届全国大专辩论会,其单位人员不得担任下届全国大专辩论会,以避嫌。 --这点我赞同。这种方法很早就有人提出,这个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不能解决本质问题。当然我还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