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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功可以补过/反方:功不可以补过,我是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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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7 12: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柯南 于 2009-10-27 19:05 编辑

我们是反方 就是功不能补过
新生对辩论不太了解哈
求助了
首先 1  我们是不可以 对方是可以   这就有个问题  是不是对方只要有一个例子成功就是可以 而不可以就是错的  因为不可以是全否 而可以只是部分肯定
     2  补  什么叫补  首先是造成的影响  这个肯定是可以补的  赔了我再转  感情伤害再培养
     3  补的程度 是不是只要补就是算补了    那么我们就要强调是一点都补不了 还是不能补好补完全  感觉补一点的话也是补 对方的优势阿。

然后我就思路很迷茫了  主要是2个
   1  过可以补 但不是功来补  补过的过程不存在立功
   2  过是客观存在的  你后来的努力成果和过是2回事  只能说总评的时候会综合但不会是补 你2分过8分功也不等于你6分功
但是感觉两个立足点都很单薄 求助了
发表于 2009-10-27 18: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楼主想到的两点都很好。

顺着楼主的思路,个人觉得可以细化出这样的层次。其一,过是客观事实,能补的仅仅是过所造成的一部分影响,而不是过本身。例如,日军侵华这个过,是不论他们道歉还是赔款,都补不回来的。被屠杀的中国军民,牺牲了就是牺牲了,怎么不也活不回来了。同样,类似的过,还有在一些重大竞争中运用不正当手段,对他人一生前途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伤,这类的过也是怎么补也补不回来的。

其二,就算部分能补,补过的过程不在于功,或者说不能称之为功。这是顺着第一点的思路延续下来的。打个比方说,将士在战场上疏忽大意丢了阵地,这算是过。如果能补,该怎么补呢?在别的阵地上奋勇杀敌,那仅仅是愧疚的表现,并不能挽回丢失的阵地呀。这就说明补过的手段不是“立功”。要想挽回,也应该在自己的阵地上拼命厮杀,把敌人在给打回去,而这样的过程,仅仅是完成了本职工作,能算是“立功”吗?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7 20: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比较迷惑的是 1 我们说补到底是补什么  如果说补就是补的过的影响而不能是过本身  那么这个立论好象太过霸道 对方好像一点东西都没的说了  2  补一点影响算补么?  就是说 补一点的过 也是补过 啊  对方强调的是可以 而不是完全要补好   我补一点也算是可以补过了 那么我们是不是要说 功一点也不能补过 ?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7 20:4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比较迷惑的是 1 我们说补到底是补什么  如果说补就是补的过的影响而不能是过本身  那么这个立论好象太过霸道 对方好像一点东西都没的说了  2  补一点影响算补么?  就是说 补一点的过 也是补过 啊  对方强调的是可以 而不是完全要补好   我补一点也算是可以补过了 那么我们是不是要说 功一点也不能补过 ?
发表于 2009-10-27 22: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4# woshiyizha

嗯,您想得很对。所以,事实上,您所说的第二点,正好回答了您第一点的问题。所谓霸道,是个相对概念,正是因为正方“可以”这个概念,本身就存在着严重的倾向性,正如您第二点所说,所以反方可以在“过”上稍微霸道一些,指出“过的客观事实无法改变,只补影响虽然应该但不算不过”,这也是可以接受的。

此外,真正在赛场上,未必能霸道得了。因为您方的观点,对手一定会不接受,双方一定会讨价还价的。立论稍微霸道一些,这样有助于后期战场的维护,例如到了最后可以说“就算我们退一步,按照对方辩友所说......,那我方观点依然成立......”。但如果没有之前的霸道,后面这一步就不好退了。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我并不是主张漫天要价式的霸道。即使要留出讨价还价的余地,前期的霸道也要讲道理;并且即使后面有退路,前面也要尽量守住。

至于补一点点算不算补。这个问题可以从过的核心上来争。就算是补“过的影响”,如果补的都是细枝末节,那么可以不承认这一点点算是补过。例如,癌症会产生剧烈的疼痛,特别是肝癌。那么,镇痛药虽然能减轻疼痛,但能说镇痛药可以治疗癌症吗?显然不行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10: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汗~~~
突然想到对手也会来这搜索。。。

如果强调补的是影响而不是过本身  那么我们不仅翻的是功也可以补过,就连补过也推翻了  意思就是根本不存在补过了啊。那对方会问  我们怎么定义补过啊

我又想到的一个是  过会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条件产生特定的影响 这个影响过去了就补不回来
但一直担心一个问题  就是补过不一定要补好  这样他们只要找出自己补的一点东西  然后承认补不好 但是可以补  我们就无话可说了  看见你的最后一段才豁然开朗  强~~

立论点就这几个方面是不是显的有点少?  是继续找呢还是开始转向找例子的工作? 我是大一新生 很想进学院的辩论队 帮帮忙哈
发表于 2009-10-28 18: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不觉得霸道的  比如说“亡羊补牢”,能补的是“牢”,不是亡了的“羊”,不是已经客观存在的“过”本身
“过”和“过产生的后果”是要区分滴~~~
价值上来说,功是功,过是过,正是因为功不能补过,我们才更加不能抱着侥幸心理啦~
发表于 2009-10-28 19: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6# woshiyizha

晚安的例子很贴切!

至于怎么补过,我想首先并不是所有的过都能补的,就算能补也得是改变过的本身。例如,如果一个学生高一步努力学习导致成绩差,要补这个过,唯一的办法就是高二开始奋发图强,并且比同学花更多的时间,把高一落下的课程补回来,并且还维持高二的正常学习,这才叫补过。但这个不是功哦,想要通过立功,诸如做好人好事等等,是补不回来这个过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21: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们怎么定义这个补过呢  总找不到合适的  麻烦大家哈
发表于 2009-10-29 05: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既然是补过,那么就是回复到过之前或过不存在的状态。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10: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麼这个定义太容易被攻击了我踩别人一脚然后的对不起难道说不是补过么打碎玻璃赔钱不是在补过么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20: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又想到一个问题  对方是可以  就像  板蓝根可以治一部分病  所以板蓝根可以治病
这样他们就承认有的过确实不可以补
然后我们抛一个例子 对方完全可以不跟我们打  直接承认 然后说“这个过是不可以补  但是我们看这个例子。。”  
然后又回到他们的例子上  这样他们就是相当于是完全闪避掉我们的攻击么 这样怎么弄啊 怎么让他们就跟我
发表于 2009-10-29 22:34:11 | 显示全部楼层
11# woshiyizha

打碎玻璃赔钱,恐怕不算补过。除非您帮人家重新装一块玻璃,并且保证在玻璃被打碎的期间,碎玻璃没有伤到人、屋里没有人被寒风吹感冒等等......

而踩别人一脚之后说对不起,那是道歉而不是补过。道歉是请求别人原谅的,而不是恢复到原来状态的。

在这里,“补”的概念可以参考“补考”。我们跟老师说对不起、说以后一定发奋图强,这些都没有用。唯一有用的办法,就是赶紧学习,让自己的水平的的确确达到了应有的水平(也就是恢复到犯错前的状态),唯一的途径就是通过补考。
发表于 2009-10-29 22: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12# woshiyizha

板蓝根的例子,可以这么说:
执行死刑的法警可以杀一部分人(被宣判死刑并且执行的犯人),这难道就等于他们可以杀人吗?

第二个问题,我想对手一般不会直接承认“这个过是不可以补的”,因为承认了这个就使得他们的气势和优势都打了很大的折扣。所以,他们往往会采取的做法就是绕过你们的攻击,回避问题。应付这个的做法,就是把他们给拽回来,逼他们承认“这个过是不可以补的”。
如果对手很配合,积极承认。那么你们可以采取的做法是立即向评委强调一下,然后再去跟对手讨论其它的例子。强调一下的作用在于告诉大家“对手在这个回合认输了”。这时,也不用担心对手跳到其它例子上去了,因为你们的攻击目的已经达到了,对方已经认输了这个回合嘛。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13: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现在陷入一个问题 还是之前的  
就是说强调过时客观存在的 补的是过的影响
那对方会说 过时客观存在的 无论怎么做都改变不了 那么补过还存在么?
所以我们直接否认了补过的存在 这样对么?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14: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我看了你的定义补过 感觉还是在说补过的影响啊  如果这样定义  不是自我矛盾了么
发表于 2009-10-30 16: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补过——定是有过了才去补。
我不同意补过就是回到过之前、过不存在的状态。时光不可倒流啊。就算在某方面回到过之前的状态,如失去的高地又被夺取了回来,但其影响必不可挽回,如更多的本不必死去的士兵丧生及军火的浪费等。
因为我们知道事物是相互联系的,改变某事物必会对周边事物产生影响,这是绝对的不可避免的。这可以理解为有投入才 有产出。补过亦是如此,不可能在毫不干扰周边事物发展的状态 下回到原来状态。所以我觉得补过应该有个范围限制,即在犯错的特定范围实现恢复应有状态。(这个范围怎么定义?什么时候叫在范围内何时不在?)或者说,我们需要一个标准来解决:什么时候补过成功了,什么时候没有成功。
过时客观存在的也可以补吧。比如补考的例子。本来应该在高一及格而不得。分数已定,是过时客观存在的,改不了。但好好学习高二可以再在此科目上拿高分啊。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17: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们说我方直接否认过的存在好不好啊? 这样是不是很不利啊
发表于 2009-10-30 22: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嗯,17楼说得很有道理。

其实,我想说的“补到过发生之前的状态”,既不是否认过的客观存在,也不是只“补影响”。但是,这的确是一个很难说清楚的问题;甚至说,可能我之前也没有考虑得十分清楚。

那么,我再仔细考虑考虑,看看能不能说清楚;或者,有没有更好的关于“补过”的界定。欢迎更多朋友来讨论这个话题。
发表于 2009-10-30 23: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否认过的存在呢?那不是毁了此次辩论的基础吗?无过何谈补过?又何谈功能否补过呢?
而且这实在很好反驳啊。观众的第一反应恐怕也是不赞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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