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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市场经济下,拾金不昧应该索取回报 反方:市场经济下,拾金不昧不应该索取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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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7 20: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鱼 于 2009-9-3 13:19 编辑

反方,市场经济下,拾金不昧不应该索取回报。求正方
发表于 2009-6-28 17: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给出我认为应该解决两大问题——1、索取什么回报?2、向谁索取?
对于1,建议是物质+精神回报;对于2,建议是社会+失主。
先结合“市场经济”的大环境提出一条“应该”的标准,比如,我乍想之下的一条标准——对失主有利,对拾获者有利,对整个社会有利。
我所强调的精神回报、以社会为索取对象,基于“见义勇为”奖金的设立,不妨类似设立“拾金不昧”基金,失而复得者自发自觉交付一定金额外加国家投入,用以奖励拾金不昧者,达到精神、物质的双重回报。(嘿嘿,顺便可以赞扬几句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好~咔咔~)并能够极大地鼓励拾金不昧现象!(可以思考下,为什么现代社会捐款制度可以有匿名的也可以有大张旗鼓大肆宣传的?)
以下退一步,谈传统的向失主索取回报。
市场经济的特征有很多,这里看它的实行市场体制。拾获人的劳务是有价值的,也可以是一种“商品”,那么,出于“各增其值、等价交换”的原则,索取回报是合理的。至于“合情”,将心比心,这的确是人之常情,好说的。比如渲染别人为了找失主奔波啊、付出啊、甚至影响自己啊等等~实在点说,失主表达一下感谢也是不过分的。
为什么说对失主有利?等形成拾金不昧的风气,是不是对失主有利?鼓励有回报,是不是有利于拾金不昧风气的形成?
对拾获者的就不说了,从物质方面到精神方面(有相当一部分原来不打算归还的因此而归还可以带给他们自我认可并拥有某种自我暗示,鼓励他们今后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某种积极的精神品格)
对社会而言,良好风气的形成、社会效率的提高。
价值上,他方肯定可以强调“拾金不昧”的精神要求、不要把传统美德被铜臭污染云云。他方可以结合现代社会的“精神缺失”很有精神危机感地慷慨陈词,而你方的立场下,就应该低打。我们剖析“人”,坦然承认目前需要市场经济、按劳分配的我们不是无欲无求的。他方可以振臂高呼,也可以不停地喊口号,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们就应该立足于现实来看。我记得中国古代有一个故事,具体朝代、主人公我记不清了,大意是说A国规定做某类好事可以去向国家领取报酬,甲做了好事,但没有去领报酬,被很多人奉为品质高尚者,他以为自己做得很对,但他被乙(貌似是甲的老师)批评了,因为你不去领报酬,别人夸奖你,社会上其他人就会因为你的“高尚”,怕和你比相形见绌,做了好事也不好意思去领报酬,长此以往,国家设立的“报酬”必然乏人问津,失去了最初的鼓励作用,做好事的人将很难再实现增多。这个社会上绝大多数人不是那么完美那么伟大的,你要求他们和你一样高尚其实不得不无奈地说,是不现实的。当然我们也鼓励你精神高尚一点,而且最好更加高尚一点——你可以领了回报,把钱捐给希望工程!
发表于 2009-6-28 17: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赘言几句,他方可能问,既然应该索取回报,那打算按什么标准索取、怎么量化呢?首先要声明,你方要证明的是应然性,具体操作不是你方的论证义务,好比我要说明的是“人应该吃饭”,但吃多少、什么时候吃因人而异,即使我没有说明,并不妨碍我论证“人应该吃饭”。不过这样回答有点欠说服力,那么退一步讲,对此的建议可以是结合拾获人寻找失主付出的劳动和拾获物的市场价值按比例进行浮动核算。
发表于 2009-6-28 22: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3# 晚安


小鱼又来插一脚,晚安经过考量之后的论述我不敢质疑太多

个人认为楼主可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市场经济下,为什么是要索取回报而不是据为己有?这一点符合晚安在精神层面上的论述,鼓励和需要的是这样一种风气

其次的一个问题,应该索取回报,那么索取的主体是拾获人,这样一种行为的出发点与现有环境下的市场经济体制应该是相一致的,所以即使失主不给与回报和拾获人索取与否是两种态度


对于晚安说的那个古代的例子不太恰当,因为古代与当代人的思想及价值观不太符合,当然或许晚安只是想说明这样一种态度而已
发表于 2009-6-29 10: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两位的翔实论述让我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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