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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meng0628 于 2008-2-12 23:14 发表 那么我勉强同意,赵检可以写写。
原帖由 岚星 于 2008-1-29 01:00 发表 正因为辩手长期锻炼的是如何更好地完成这样一件工作,所以如果要到现实工作中去找对应的职业素质的话,有两类是最接近的: 第一类是主持人。因为辩手要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风度仪态,这样才能在场上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或者说得功利一点儿——得高分。 第二类是咨询人员。因为辩论赛的准备过程跟写论文、作咨询简直没有本质区别——事实上麻省理工一位教授来我校交流的时候,我们有一位本科生曾问他怎么写论文做研究,他的回答就是“和你准备辩论赛是一样的”(他事先知道这个提问的学生是辩手)。两者都需要慎密的逻辑、翔实的论据所支撑的“分析能力”,以及在短时间内让客户(观众)领会你的分析过程、认同你的分析结论的“展示能力”。
原帖由 SIGR 于 2008-4-27 23:07 发表 你怎么知道我是写了的?呵呵
原帖由 mameng0628 于 2008-4-28 03:28 发表 我要是不说,要去小黑屋喝茶吗?
原帖由 mameng0628 于 2008-4-29 16:29 发表 那么先生喝什么茶,我们这边都是些铁观音和普洱
原帖由 SIGR 于 2008-4-27 23:13 发表 最近一直在思考,辩论的训练对于法律职业者,特别是公诉人和出庭律师这两类人,究竟可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原帖由 SIGR 于 2008-4-27 23:13 发表 最近一直在思考,辩论的训练对于法律职业者,特别是公诉人和出庭律师这两类人,究竟可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不知道岚星有没有时间来展开一下
原帖由 岚星 于 2008-11-19 18:49 发表 对这两个行业……以我目前的理解,辩论起不到太大的作用——跟法官搞好关系才是王道。 当然如果到欧美去当律师是另外一回事。
原帖由 SIGR 于 2008-11-19 22:38 发表 岚星你片面了。至少,我目前自己做公诉人的感悟,辩论的情理并重还是非常有拓展空间的
原帖由 herolandis 于 2008-11-21 04:54 发表 起码你不会像我实习那会儿上庭时候跟的公诉人一样,读公诉意见书的时候还会腿抖个不停的对吧……太坍台了……
原帖由 风的男孩 于 2008-8-19 23:52 发表 SIGR一来,帖子彻底水了,门再来,水彻底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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