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A组初赛第二场:香港中文大学4:1博特拉大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24 04: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文大学必将击败中南财经政法
发表于 2007-11-24 10: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iyuanjiao 于 2007-11-24 04:50 发表
中文大学必将击败中南财经政法


从情感上,我一直认为港澳一家,希望港中文能走得更远。但是从昨天的表现,无论是立论,还是现场表现,港中文都好像没有这个能力击败中南。昨天港中文的表现,离去年名校赛和今年的两次比赛相差很远。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杨阳不在的原因。

1。立论是一个勃论:既然是伤害到武术最基本的核心价值,何来通过弥补,不反对它进奥运

2。东山和刘冉与邱晨之间像两个队在作战。邱晨的表现感觉远离它的队员,在单兵作战,而且有点慌乱;自由辩论的攻击次数及有效与否暂且不论,结辩更让我失望。我真得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也许我耳背)。

因此,港中文要赢得比赛,我认为至少在上述两点需要有很大的改善。
发表于 2007-11-24 10: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Slot的分析,特别是第二点,对下场的态势至关重要。
发表于 2007-11-24 19: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很不好意思,也很心平气和的问一句,我们的博大是不是输得非常冤枉呢?
这究竟是评为的错还是别的原因?
发表于 2007-11-24 20: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说非常冤枉倒也不至于,感觉跟窦娥似的~

但从场面还有论证上来说,还是博大更为清楚和有力一些~

但博大也存在一些硬伤,比如立论比较简单,中文发音不准确,但说实话,从辩论的角度来看,这些并不重要,但也许从电视转播的角度来看,也许就显的重要些了~
发表于 2007-11-24 20: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很认同这场比赛的赛果。但赛果就是这样。
发表于 2007-11-24 23: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lot 于 2007-11-24 10:27 发表


从情感上,我一直认为港澳一家,希望港中文能走得更远。但是从昨天的表现,无论是立论,还是现场表现,港中文都好像没有这个能力击败中南。昨天港中文的表现,离去年名校赛和今年的两次比赛相差很远。不知道是不 ...



大哥,人家還要比賽,評論的東西,點名的評論還是遲點吧!
祝賀澳門大學
发表于 2007-11-24 23: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没有这场比赛的辩词呢?

slot言重啦 其实到了国辩的赛场上 任何人都会有那么一点紧张的 港中文的辩风和资料的准备还是值得肯定的 希望下一场能够再接再厉 张东山是临场型选手 有时high起来确实挺high的 不过孩子还是很有潜力的 邱晨和刘冉经验丰富 是非常有实力的辩手 祝福之
ps:博特拉的辩手们是非常有大将风度的 是很好的朋友
ps:为什么单单没有这场的辩词呢?
发表于 2007-11-25 11: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slot帖的一点感想

读完贵帖,有一点悲哀。
我不知您发帖源于何种目的,是想要通过替博特拉叫冤质疑评委吗?是想要给人们造成一种港中大实力太弱的印象,为中南拉票吗?或只是单纯发表您的见解?
且不论港中大的表现是否真如您所说那样不令人满意,对于您的言辞,鄙人实在不敢苟同。
首先,我们看到赛场上的波特拉固然辩风强悍,反应机敏,死守战场,传承了马来西亚的一贯风格。可我们也不得不说,他们立论主线集中于人和钱,尚显单薄;辩论中对于港中大提出的中国武术文化精神底蕴的回应也不够。总体来看,他们对于武术进奥运对文化底蕴等的影响考虑较少,在价值层面的提升,文化视野的扩展上有缺失,就像路一鸣先生所说“像搞传销的”。当然我们知道,这是受到辩题本身与国家间文化差异的影响,但如此看来,双方各有弊处,slot您作为辩坛老手,一味散布港中大的弊处而抬高博拉特,并公开表示对评判结果的不满,这,也太不合理了吧?
其次,从整场比赛来看,港中大开场先声夺人,一辩陈词精彩饱满,特别是答问环节机智灵活,从中可见其准备的充分。Slot您抛开这一切不谈,是不是您真的没有发现这一切呢?再说三辩,全长这么多人听懂了而您却听不懂,您是不是在否定别人同时也贬低了自己呢?
再次,我们且不论双方表现,在论坛上发帖的行为,是不是有损您作为辩坛元老的风度呢?

奉劝您一句:出言谦五步,为人让三分。
发表于 2007-11-25 12: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开宗明义,我希望港中文能走的更远,无论是港澳之间的感情,还是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如果我们有机会进入决赛,我更愿意对着港中文。

楼上的帖子好像说本人否定了港中文的表现。不是的,本人承认港中文的实力和表现。如果不认可港中文,本人也决不会邀请他们两次到澳门大学参加活动,尤其是名辩盟的活动。这场比赛,港中文有很多可取的地方,包括一开始的介绍,在本届赛制下,这样的开场就可以很快地进入状态。诚如楼上几位所讲,港中文的优点还有很多很多。问题是,难道就没有缺点吗?这些缺点不致命吗?当然不会致命,最多也是输掉比赛而以。

说实在,香港比澳门民主、自由,直言其是,直言其非,一直是香港人引以为傲。我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港人对于善意的批评也要如此谨言。

对于港中文的点评,如果港中文认为没有这样的问题存在,那就当作是我眼光低,水平有限就行了。这样,楼上的几位,也就不必和我这样水平低的人较真。

自信是好的,但自信变成自大就不一定是好事。

对于本人的发帖行为,本人向来是是其是,非其非,一路走来,标准如一。至于楼上有什么感觉,那是你的价值判断问题,本人无从迁就,也无法迁就。因此,你也就不必奉劝了。
发表于 2007-11-25 12: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蒹听则明啊

我觉得楼上的意见非常中肯,希望中大辩手们认真对待,在下场比赛中能扬长避短,克敌制胜。毕竟中南是大陆名校啊,占有地利优势,何况实力的确不凡。希望中大的孩子们战略上藐视对手,战术上重视对手,认真备战。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啊

[ 本帖最后由 猫头鹰 于 2007-11-25 12:24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26 12: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p95 于 2007-11-23 19:06 发表
(2)自从2001年之后,马来西亚队伍连续在2003,2005输比赛.没有想到2007倒好,直接在第一轮就输掉了.

至少2003和2005是在半决赛输比赛.

完了,马来西亚队伍自从在马大失去优先的国辩赛资格,马来西亚队伍表值迷嚼丛讲?

看看人家大陆队伍,每一届都进决赛.我们马来西亚队伍真是丢脸丢到家了.还来北京比赛做什,干脆弃权呆在家省得出来丢人现眼.

我看我们马来西亚的全辩赛冠军队伍不行,以后还是由马大代表,不必再举办全辩赛了.


看了pp95的回复,火被烧到头上来!
输国辩就丢脸?那连国辩权都拿不到不就死了算了!肤浅到极点!
马大第一年出赛还不是输了给一些老外。

拜托!别再说出一些丢人现眼的话!
发表于 2007-11-26 22: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大第一年出赛还不是输了给一些老外

国伟,请问是哪一年?哪一支老外队伍?
发表于 2007-11-26 22: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张国伟 于 2007-11-26 12:05 发表


看了pp95的回复,火被烧到头上来!
输国辩就丢脸?那连国辩权都拿不到不就死了算了!肤浅到极点!
马大第一年出赛还不是输了给一些老外。

拜托!别再说出一些丢人现眼的话!



人生之路在于自己的选择,并不是说你选择了一种领域你就拥有了不被骂的特权,也不能说你选择了某种领域当你被就大众置于评论议题之中时就拥有了不被别人取笑、讽刺、漫骂的理由。对,辩论员确实不容易,但问题是,现在这社会,哪个领域容易了?那个领域不需要你的付出?你选择了自己的路你就要学会承担后果,至于别人对你的评价,且由他。你看看当前社会上的几种易受攻击的职业:警察、医生、教师等,哪一个被骂少了?人家容易吗?

对,我喜欢辩论,但这不构成我不能讥笑、漫骂其中某所辩论大学的理由。足球队球迷多不?你试试看到球迷中去说:你们只管有爱就好,不要骂他们----你看看别人会怎么说你?难道足球运动员就不是赌上一生的付出?球迷和任何人一样,欣赏不到他们想要的东西---成绩也好、技术也罢---他们有他们宣泄不满的权利和方式,用不着任何人发表什么正义之言。你可以清高,你可以管住自己,你也可以呼吁别人如何如何,这是你的自由,就像喜欢骂的人有其喜欢的自由一样。永远也不要把你是不是“马来西亚的爱国者”这种伪命题和辩论欣赏连接起来,有必要吗?爱国,不等于只支持国内制造,就像爱国不等于爱党一样。年代不同了。

酸不酸的,笑笑罢了。这和你的辩论水准高低有很大联系。水准高得人能在别人的帖子里看出很多闪光点,验证自己的技术特点和缺陷,还有进步的空间。另外一些人能在别人的帖子里看出“酸”来,自然也有其出发点。就像前人说过:当你心中有爱,你眼中的世界也就到处充满了爱----无他,眼界角度有不同而已
发表于 2007-11-26 23: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PP有点像中国的粪青。
发表于 2007-11-27 00: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态度依然 于 2007-11-26 23:52 发表
PP有点像中国的粪青。


请自重,什么叫“粪”青?

不要自取其辱。
发表于 2007-11-27 08: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p95 于 2007-11-26 22:33 发表



人生之路在于自己的选择,并不是说你选择了一种领域你就拥有了不被骂的特权,也不能说你选择了某种领域当你被就大众置于评论议题之中时就拥有了不被别人取笑、讽刺、漫骂的理由。对,辩论员确实不容易,但问题 ...


如果讥笑、漫骂也是您的追求的人生自由的话。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抹煞你的自由。冒犯之处请原谅。

马大有今天的成就,是他们多年来一步一脚印建立起来的。那份辛劳就只有当时人最清楚。
如果pp认为为刚踏入国际舞台的博大送那么大盆冷水是ok的话,我也只能说博大的辛劳就只有当事人最清楚。

完结篇。。。。。。
发表于 2007-11-27 09: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浮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5-8-19 06:43 , Processed in 0.05073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