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之子:“不过我还是很佩服新加坡评委团的公正中立,在几次关键性的势均力敌比赛当中,他们都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把胜方评给最有说服力和感染力的一方。” ——对这一点我先表示不认同。新加坡评委一共评了三届比赛。93那场没话说。97先不看,先看看01。如果说辩论比的是说服力,那么由于辩题的先天不公平而造成一方说服力天然地高于另一方这层因素应该不应该考虑进去?如果不考虑,那还能不能叫做“公正公平”。如果考虑,评判即使不说应该让武大胜出,至少判哪方获胜都没什么问题——而且以我的观点,还更倾向于武大获胜,具体分析可以看我的《大决赛剖析》,华语辩论网应该有。 当然,我这里已经认为那场比赛的辩题是严重不公平的,不公平到在我看来正方立场是个完全的死题——如果把“万”理解成“全部”或“all”。我不知道有没有能够在这个基础上为正方建一个理论与逻辑体系结构比武大更好的立论——这两点是说服力最主要的来源。如果有人即使是在今天认为可以,也请拿出来大家共同提高一下。至于要说明“‘万’在这里一定不能理解成‘全部’”,在我看来也是不可能的,最多证明到“可以不理解为‘全部’”。 回过头说97年,如果说看“说服力”,那我实在想不出一个连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都搞混了的论证结构还有什么“说服力”可言。如果说01年还处于两可之间,那97年恐怕根本就没有理由判马大胜出——而且按我的说法应该是全票判负。在说说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先谈谈裁判的偏袒。有朋友说“很多人都觉得大陆评委有偏袒”。不好意思,看来我不属于那“很多人”。虽然我知道大专辩论赛的确有很多“猫腻”,像提前确定冠军,提前被定为冠军的队伍甚至可以早一个月拿到辩题等等。甚至这次国辩世新最近才确定自己能够参赛。但把这些因素能否让我们得出那些比赛一定有偏袒的结论?或者说一场比赛的胜负是否真的与场上的表现不符?看了这么多年比赛,恐怕真没几场让我有这种感觉。即使是02全辩时吵得比较多的中国政法,胜人大那一场我觉得也不是说不过去,输给成电虽然显得与双方表现不符,但如果从辩风引导,评委个人对于辩论之美、辩手之美的理解上来说也不能讲一点道理没有。其他至于像95决赛、01决赛就更不能说有什么明显地偏袒迹象了。 但我觉得这些不是最主要的。如果真去讨论这个问题,那我想问一句:当我们说“裁判不公”的时候,请问有没有谁能回答一下“怎么样去评判才是公正的”? 事实上,当我们说“不公”的时候,一定是因为我们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尽管可能是潜在的、模糊的——标准,按那个标准来看,事实结果与之相悖。可是问题恰恰是:我们心中的那个标准一定正确吗?其实可以肯定一点,当我们还没有把心中的标准明确表达出来时,不要说每个人有不同的标准,就连自己也可能会在观赏不同比赛时因为当时心情变化而不自觉地变化标准。所以看看网上对同一场比赛的评价,很多时候也并不统一,更不要说是不是和评委意见统一了。而看的比赛多了,自然就会有很多时候我们心中的标准与评委的不符。而评委——说实话,恐怕连他们自己也不能把心中的标准明确地表达出来,更谈不上去讨论这个标准是否正确合理了。 所以我认为,现在不是讨论“裁判是否公平”的时候,而要先讨论“怎么样去评判才是公正的”。如果我们不能明确肯定地知道什么是正确,就先不要急着说别人的评判是错误。如果我们不能先确定什么样叫“公正”就没有权利去说别人是“不公正”。 说到这里我想到了刚看的pp95谈如何进行公正评判的帖子。里面提到的很多意见的确不错。但很可惜,没有一条涉及到了“怎么样去评判才是公正”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没有搞清,其它谈什么都是空的。比如说“当双方都非常优秀,不分伯仲时不定出结果”这一点,凭什么说场上双方真的都非常优秀?表现是“不分伯仲”?如果没有一个标准,这几乎没有多少意义——即使观众觉得双方差距很大,评委也可以说是“不分伯仲”,而我们既然不能说明这个“优秀”要从哪些方面来看,说评委“不公平”就没有任何有效的依据——除非我们可以心安理得地在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情况下认为自己的标准比评委的更“正确”。 反过来想一想,如果我们按照我们所想地评判了,那些评委,或者就是其他人是否也会认为评判“不公正”呢?至少在这里我们就已经看到了对95、97、01、这次海峡两岸赛甚至于99决赛的不同评判。可以想像从我们中找七个人去作评委,一样会被人骂成“不公正”的。这道理就像社会上对“美”的看法并不统一的时候,谁都会说别人没有审美眼光一样。 所以最后总结一下:如果大家真想讨论出点东西,那就把自己心中的标准想想清楚然后写到这里。把不同人的标准汇总后加以分析,找出其共同点和分歧,讨论清楚共同点是否真的合适,分歧是源自哪里,确定哪一种意见(未必是哪个人的意见)在经过这些分析讨论后更能为大家所认同。如果可能,也可以反馈给评委老师,大家共同先找出“正确”来,然后再去按这个评判。这比呼吁、抨击甚至谩骂都要有价值得多——而且不管这些朋友是带着什么心态作出这些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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